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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总拿专项资金当自家存款

[ 作者:李之亦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05-30 录入:16 ]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近日,山东省纪委对6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发出通报。有的套取私分扶贫专项资金、违规向非贫困户发放扶贫羊,有的挪用扶贫专项资金,有的骗取、侵吞国家最低生活保证金,有的骗取危房改造资金……凡此种种侵害人民利益的行为已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人民网)

2011年11月7日,国家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股我院扶贫办颁发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其中明确规定: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是国家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各地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扶贫对象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帮助提高收入水平,促进消除农村贫困现象的专项资金。资金用途已经阐述得十分清楚了,为何总有人只看到“资金”二字,而忽略“扶贫专项”。最低生活保证金、危房改造资金,每一笔钱标明了其具体用途,总有人刻意忽略资金的用途,想法设法要把专项资金装到自己的腰包里,变成自家存款。也许是金钱的诱惑太大,迷惑了人的心窍。也许是修养不高、底线意识不强,忘记了专项资金应用之于民。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专项资金不是自家存款,无论是领导干部还是基层的农村支部书记都应当有“不动专项资金一分一毫”的态度,见钱眼开不是人民的领导干部的作为,也不是一名合格党员的做派。领导干部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理应用权为民谋利益;党员也有义务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套取专项资金的行为就是在侵害人民的利益,是腐败的行为,必须严惩不贷。

越来越多的违规使用专项资金、套取专项资金的事件发展,也从侧面说明,地方政府在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中存在缺陷,因而要加快实现全面小康,政府部门许建立一套严谨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让每一笔资金都能够公开透明的使用,让每一笔资金都能够用到最需要的、最困难的群众身上,让每一笔资金都能够发挥脱贫致富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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