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纪委14日通报6起涉及扶贫资金违规违纪典型问题,12人因私设小金库、虚报冒领国家扶贫资金等受到“双开”、党内严重警告等处分。(新华网 3月17日)
扶贫本来是件好事。于困难群众而言,接受资助奋力发展,摘掉贫困的帽子共奔小康何等快事。于干部而言,正是大展拳脚提升业务能力的好机会。但就在眼下,扶贫往往到最后变成了扶贪,扶贫基金甚至变成某些官员干部的私人金库,简直不可饶恕。
云南省纪委通报的几起贪污扶贫金问题,相信在眼下风风火火的扶贫运动之中并非个例。一些官员干部借扶贫之名,行龌龊之事,自恃天高皇帝远,能贪一点是一点。将贪腐的触角伸向了困难群众的发展“蛋糕”,是绝不能轻易原谅的事。
犯事之后被惩罚,或警告或双开或直接刑罚,就够了吗?恐怕远远不足。扶贫金被挪用的实例已经数不胜数,难道也防不胜防了?扶贫金挪用何时能休?靠的不仅仅是事后的严罚。首先,要建立起扶贫金的专项管理。何人何事何时对扶贫金有过如何的使用,必须严格记录,定时公布,要有明确的扶贫金使用流程,绝不能让任何别有用心的蛀虫肆意挪用。其次,是要建立起透明的监督机制和严格的问责制。监督不仅仅要考自我监督,更要靠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实时监督,要公开扶贫金的阳光使用流水单;除此以外,严格落实问责制,避免官官相护,更要避免某些官员沆瀣一气,狼狈为奸。最后,是要加强官员干部的服务意识。扶贫是国家大计,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伟大中国梦的实现,绝不能含糊,更不能因为个人微小的错误导致不可弥补的损失。加强官员干部的思想教育,树立官员干部们一心为人民,一心想人民的服务意识,才能从根本上有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的可能。
扶贫不易,但贪腐却是一念之间的事情。层出不穷的扶贫金被挪用事件必须引起重视,要重拳整治挪用扶贫金的劣行,更要继续坚定不移的走群众路线持续扶贫。扶贫事关大计,扶贫金挪用恶劣影响不容小觑,此害必除,以共奔小康共建和谐。
(作者单位:北川羌族自治县陈家坝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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