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保护部最新通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情况显示,仍有部分工业企业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存在违法排污现象。有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无组织排放严重。(新华网 1月7日)
过去的2017,对于京津冀的“散乱污”企业来说,可谓是赚足了“眼球”。几番督查,几番整改。“行政拘留”、“引咎辞职”、“按日计罚”,伴随着“重点、彻底排查、集中摸底”等多种方式“你方唱罢我登场”,治理成果算有了一个较大的改观。可据介绍,1月5日,28个督查组共检查518家企业和单位,发现其中的18家企业单位存在涉气环境问题。仍有部分工业企业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存在违法排污现象。一个“仍”字,是任性、是霸气,也是一种嘲讽。如此具有“抗查性”是何以练成?“仍有企业违法排污”该谁来担责?
其实,一直以来,环境保护与治污是萦绕地方政府监督部门的一个“心病”。而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亦是社会对新环保法的一大期待。在某种程度上讲,无论是督查发现,仍有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废气直接排放;还是工业企业未严格执行工业企业错峰生产与运输要求,仍在违法生产;抑或是部分工业企业扬尘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或防扬尘治理措施不完善,粉尘无组织排放严重。虽然,空气污染无法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可违规排放并非是在不得已而为之。换言之,治理过往的污染不是朝夕之功,仍有企业违法排污,这实则是对违规排放治理进一步深刻倒逼。
有疑问,必然就有出处。或许,这些个仍在排污的企业一是先前管理者留下“旧账”,原因众多难以“下手”;二是“旧账”没有及时清理或许还能带来意外惊喜,多少也是地方经济发展的gdp,也能为地方的发展献出一点绵薄之力。基于此,“仍有企业违法排污”与地方管理者的导向不无关系。公众希望看到,地方管理者对污染企业的关停雷厉风行,有清理环境旧账决心;有确保不欠新账恒心;有广泛建立环保统一战线,多部门联动底气;有敢于只要青山绿水,不要污染GDP管理理念;有敢于对污染企业“零容忍”态度;有惩处成本大于违规成本的制度,尽一切手段助力“蓝天工程”。
发展的确是硬道理,但必须秉承绿色可持续方针。再进一步说,在前期的督查基础上,此次督查发现的“仍有企业违法排污”,难道只有督察组才能发现?该不是对“远水救不了近火”反衬?办法总比问题多,仍在排污事小,让公信力跌碎是真。徒法不足以自行。痛定思痛,对治污不能再玩“阳奉阴违”的把戏。笔者以为,不妨以此为契机,一竿子插到底,拔出萝卜带出泥,惩处违法者,也不放过监督不到位者,只有真正“亮剑”,或许才能“断根”,才会使所有人明白“杀鸡取卵”的悲怆。
覆巢之下安有完卵,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相信,无论是监督部门还是个人,只要都动起来,实施监督无缝对接,让严重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排污企业无处藏身,定能为地方环境治理、打赢环境整治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
(作者单位:四川北川县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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