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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乡村振兴的发展误区

[ 作者:陈宇宇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01-10 录入:吴玲香 ]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范锐平前往邛崃市,调研乡村振兴战略落实情况。他强调,全市上下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努力走出一条独具成都特色的城乡融合发展新路。(1月3日 成都日报)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努力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这是站在新的历史背景下,农业农村发展到新阶段的必然要求。但乡村振兴涉及产业发展、村庄建设、社会治理、生态保护和文化传承各个重要方面,既面临原有矛盾的累加,又存在新的挑战的增长,任务十分繁重。因此,笔者认为,我们必须瞄准重点,注重因地施策,循环渐进,警惕“乡村振兴”的发展误区。

乡村振兴要循序渐进,避免一哄而上。一哄而上的乡村振兴,轻者劳民伤财、重者伤及国家元气。应当认识到,我国城镇化进程还没有结束,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的趋势并没有发生转变。在此背景下,乡村振兴要有所为有所不为,按照乡村振兴的战略部署和阶段划分,精心地、扎实地推进。

乡村振兴要激活村民,避免被动参与。乡村振兴,人是根本,在这场关乎家乡建设和自身利益的乡村建设和发展中,务必要发挥农民的主动性,激活村民的活力和潜力,采取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方式,制定具体村庄的振兴规划和方案,使村民积极为乡村发展献计献策、参与乡村的有效治理、把良好乡风融入自身习惯和日常行为、为乡村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发展贡献自身力量。

乡村振兴要精准施策,避免事倍功半。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过程中,如果只做花架子不取得发展绩效、只铺摊子不取得实际进展、只求过高标准不顾各主体承受能力,就会使乡村振兴战略陷入误区,导致各主体负担猛增、压力陡涨,最后落得一地鸡毛,适得其反。乡村振兴要精准施策,不要给农民增添负担,不要给乡村增加不可承受的债务,不要给基层政府施加超过承受能力的任务,不要给国家财政造成难以弥补的支出窟窿。

乡村振兴,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重要方向,必将为城乡融合发展、一体化建设注入更大的动力和活力,也必将为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铺就亮丽的底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各级党员干部在思想认识要做加强,工作方法上要做升级,将新发展理念融入到“三农”发展的每一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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