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日前分组审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垃圾分类问题引发常委会组成人员关注。多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表示,垃圾分类尽管已经试点多年,可仍在“原地踏步”。(新华网 11月12日)
近年来,笔者走南闯北,看到全国各地所有城市街道皆设有“分类垃圾箱”,这本是一件令人欣喜的事情。然而,当你揭开箱盖时,发现箱内的可回收和不可回收的垃圾混杂一起……垃圾分类跟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可试点了多年却仍然处于“原地踏步”的状况,实在令人费解。怎样才能让“分类垃圾箱”真正起到作用呢?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三方面做起:
首先是加强宣传,提高市民对垃圾分类的意识。去年6月记者在街头的繁华路段现场采访了近百名路人,发现部分年轻人对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有一定了解,但对“有害物”知之甚少;还有相当一部分人对垃圾分类完全没有概念,其中以老人和小孩居多。因此,我们必须加强宣传工作,可用张贴(或发放)传单、搞宣传栏、宣传版画等方式,也可在报纸和电视中的专题栏目、公益广告或专题报道进行宣传。此外,还可在生产的各种物品上标明,以及建筑物、自然物体上,甚至各住户门口,张贴资料,随时让市民能得到提示、警示。
其次,要尽量让市民看到垃圾分类的好处。没有成效就没有动力,因此,多向市民宣传分类垃圾的好处。曾有媒体报道一则发生在北京市的新闻:“居民家每天产生的菜帮菜叶、瓜皮果壳,半数以上都能回归产生它们的田地,‘化作春泥更护花’。”让市民们看到自己的劳动取得了实效,就会产生一种成功的满足感,那么,他们的自觉性会更足的,这比在那一万句苍白的宣传语要管用得多。如果国内其他城市也能借鉴北京这种“变废为肥”的方式,那将是城市环境卫生的福祉。
最后,垃圾车也需分类。市民每天只见到垃圾车来运输,并没有看到它是分类运载的。于是,有市民说:我在家里将垃圾按照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分好类,但在运输和最终处理时还是将两者混合处理,那还不等于白费工夫吗?”市民的话语不无道理,因此,中端运输、末端处理中做好垃圾分类工作,是实现垃圾分类的必要条件。
总之,只有从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到循环再利用各个环节,有关部门要环环紧扣、加强管理、务实操作,既要把好市民分类垃圾的“关口”,更要注重垃圾分类的后期终端处理,才能让垃圾分类成为市民的生活习惯,真正达到城市生活垃圾的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目的。
(作者简介:林日新,湖南省武冈市湾头镇人,中学高级语文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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