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脱贫攻坚进入关键时期,广大党员干部更应该以舍我其谁、当仁不让的使命感和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紧迫感,确保在脱贫攻坚战全局之中圆满完成分内任务,但却有个别人打起了脱贫专项资金这块“唐僧肉”的歪主意,顶风作案。当下,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抓牢扶贫专项资金监管的牛鼻子尤为重要。
脱贫资金使用要注重效益。2015年6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部分省区市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座谈会上强调“扶贫开发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之举在于精准。”但在笔者参与的几次脱贫验收工作中,发现有的地方因脱贫资金无法用出去而发愁,存在扶贫资金沉睡、下达不及时等问题,专项资金并未发挥出应有的效益。有的地方则是贫困户创业启动资金缺乏,政策资金迟迟不到位,脱贫资金变成了数字的累计变化。为确保扶贫资金有效、有用,有益,坚决贯彻落实“减少扶贫资源的传递层级,提高扶贫政策的实施效率,力求有效对接贫困户的实际需求”,必不可少。
脱贫资金贪腐要严查重处。2017年8月,习近平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要加强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对挪用乃至贪污扶贫款项的行为必须坚决纠正、严肃处理。”精准扶贫的财政专项资金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关键所在,抓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发挥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效益事关国计民生。在脱贫攻坚的资金监管、审查中,要不碍于情面,不碍于权势,不以双重考核标准去监管、审查,绝不能让资金监管出现灯下黑问题,要实施最严格的考核评估,对不严不实、弄虚作假的严肃问责,严查重处。
脱贫资金监管要规范有序。2015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提出“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等六个精准。对于资金精准,要在资金监管中,既不能过于死板,因噎废食,造成资金拨付流程繁琐,发挥效益慢;也不能过于放松,对相关问题的监管不到位,碍于情面,审查不严,造成资金被挪用,项目性质被改变等问题。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省市相关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按批复的项目组织实施,要进一步完善资金监督管理、使用审查制度,确保资金监管规范有序。
脱贫攻坚专项资金专项监管要预防结合,要避免资金管理混乱,项目资金使用不规范,谨防人为制造资金管理和使用的门槛,打赢脱贫攻坚大会战,要抓牢抓紧资金监管的任重道远。
(作者单位: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城管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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