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部署在全国范围内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探索实践,完成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组建工作,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新华网 10月29日)
在人们的一贯印象里,在人民群众身边的官都是芝麻小官,没有多少资源、权力,也不会有大的贪腐问题。笔者以为,“微腐败”问题涉及基层党员干部的形象,更涉及百姓的切身利益,中央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充分表明涉“腐”无小事,“微腐”治理还需纵深开展。
一方面,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不能说是“小”的。在为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烦的“小事”之中,渗透着干部对群众的真情,体现着干部对群众的诚意。所以对于群众反映的“小官”贪腐问题,职位再低、金额再小,也要责成专人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将结果反馈群众,防治小事变大、简事变繁、稳事变危。
另一方面,小官腐败通常发生在群众身边,无论是腐败金额,还是对社会的污染、对公共利益的损害,腐败的负面影响都不逊大老虎。小官之所以成巨腐,原因在于日积月累,更在于手中握有权力、掌握着资源。在相当意义上说,只要掌握了一定的权力,同时有变现的可能,官再小也可以成巨贪。哪怕是机关大院的守门人,如果他能实现权力寻租,他的日子也未必就清汤寡水。
再一方面,党员干部的行为出现偏差,实质是“总开关”出现偏差,根源在党性修养不够,贴近群众生活的“小官”更是如此。党性修养不好,立身立业立言立德基石就不牢,久而久之就会疏远、脱离群众。所以防止“微腐败”,要从党性上入手。只有加强党性修养,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才能始终保持先进性,做到不辱使命、不负重托。是以,腐败治理还需从群众身边抓起,“微腐”治理要纵深开展,方能取得更好的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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