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阳市旌阳区纪委监委公开曝光了四起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违纪典型案例。(5月10日 人民网)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属于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共同所有,是农民群众十分关心和关注的热点问题,涉及到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监管不力将影响干群关系和农村和谐稳定。严惩农村“微腐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任务,是保持政治生态山清水秀的必然要求,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基础。
农村“微腐败”产生的原因主要是农村基层党员村组干部大多年龄偏大,文化水平低、法律意识薄弱,缺乏系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对党和国家的政策理论认识不深。其次,财务管理不规范,公开不到位,民主管理和监督流于形式给予个别不廉洁的村组干部可乘之机。
杜绝农村“微腐败”,将“微腐败”扼杀在摇篮里。一是要加强对基层党员特别是农村村组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形成普遍性教育和常态化教育,不断提高思想道德修养。坚持抓早抓小,用好谈话函询和提醒教育等方式,及时发现纠正问题,防止违纪违法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发生。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开展专项整治,加大基层小微权力腐败惩处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三是利用互联网平台,在现有“三资”管理平台的基础上,加强对村务、财务信息的公开,通过网上公开和发送手机短信的方式,拓宽获得信息的渠道,将各项事务时时、处处都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四是基层要将各项制度政策落实执行到位,通过制度规范农村基层干部权力运行,有效地防止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流失,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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