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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向扶贫资金伸“脏手”

[ 作者:齐天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9-25 录入:吴玲香 ]

为深入落实中央纪委、省委关于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部署要求,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纪律保障,近日,吉林省纪委通报10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梅河口市红梅镇白石村原文书董国祥,不注销其已去世父母户籍、伪造其父母照片等方式,以其去世父母名义领取低保金共计1.965万元。长岭县光明乡光明村党支部原书记张海龙,在向本村贫困户发放扶贫羊时,先后两次违规向贫困户收取扶贫羊保证金共计15.44万元。(人民网 9月22日)

自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不少省市的扶贫工作取得了喜人的成绩,但随之而来的,也有不少扶贫领域的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不断被通报。说起这些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问题,笔者真的大开眼界,不得不说,违纪人员为了自身的利益,已经进入到走火入魔的状态,什么奇葩的方法都能想到。

在科技如此发达的现今社会,P照片已经是小菜一碟的事情,但大多数人P照片,都是为了使自己的照片看上去更美观一点,相当于“照片整容”。当然也有很多不法商家伪造明星照片,为自己的商品做广告,这些早以屡见不鲜。但,梅河口市红梅镇白石村原文书董国祥,相当“聪明”的利用这些高科技伪造自己已去世父母的照片,骗取低保金共计1.965万元,现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0.5万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用这等手段骗取低保金,漠视纪律法律,巧用手段获得不该得的利益,那么法律就该让他再获得他应该得的刑罚。

脱贫攻坚工作容不得一点点违纪行为,但长岭县光明乡光明村党支部原书记张海龙“不惧形势”,在2015年5月至7月的扶贫工作中,向本村贫困户发放扶贫羊时,先后两次违规向贫困户收取扶贫羊保证金共计15.44万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这些党员干部是怎么了?脱贫攻坚居然成了他们发财致富的捷径,不但不帮贫困户解决问题,反向贫困户伸手增加问题。这种不正之风实该严肃处理。

笔者呼吁,在脱贫攻坚一线战斗的党员同志们,一定要严肃纪律,莫向扶贫伸“脏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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