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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扶贫资金岂容“咸猪手”

[ 作者:鱼予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9-20 录入:吴玲香 ]

记者从广东省检察院14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16年1月至2017年8月,广东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69人,同比上升15.8%,对涉农扶贫资金“最后一公里”的精准监督力度不断加大。(新华社 9月15日)

正所谓,有利益的地方,便有利欲疯长,无论何时何地,无论是大官还是小官。不到一年共立案查处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69人,同比上升15.8%。而且,就贪腐的特征来看:一是贪腐主体以乡镇、站所和村两委人员为主,村干部占立案查处总人数的80%以上;二是在农村住房改造补助、城乡医保金、对口扶贫款、农村劳动力培训等专项资金领域职务犯罪数量较多;三是公职人员同管理惠农资金的基层人员内外勾结、合伙作案。秤砣虽小,能压千斤;官职虽小,但影响不小,涉农扶贫资金岂容“咸猪手”。

扶贫惠农资金,原本是用于改善贫困地区生产和生活条件,提高贫困人口生活质量和综合素质,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经济和社会事业而设立的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对农业和农民的直接补贴资金、农村社会事业发展资金等款项。在一定程度上说,扶贫资金的落实与否,不仅伤害着群众利益,疏远党群干群关系,破坏党和政府形象,还降低着政府公信力。为此,打击群众身边的腐败,遏制扶贫惠农中的“蝇贪”,纯洁“末梢神经”,尤为迫切。

党心连着民心。基层干部虽然官不大,却是“全天候、全科型”官吏,掌管着农村政务及村民生活的大事小情,集各种权力于一身。当然,扶贫资金被觊觎,被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滞留沉淀和监管弱化等问题原因有关,与扶贫惠农资金使用缺乏透明,地方政府对利益的自主性作祟,资金管理过于封闭,公众很难知晓和看不到一本明白账有关;与“天高皇帝远”,权力运行不透明,政务、财务公开流于形式,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难以保障有关。说到底,折射出监督之殇,具有失察之责。

苍蝇不叮无缝的鸡蛋,而腐败总是和监督缺位息息相关。扶贫惠农资金一分一厘堪称宝贵,如果被“蝇贪”侵吞糟蹋,着实让人心疼。其实无论是扶贫领域反腐力量不够“腿”比较短,还是扶贫项目大部分在村里,而以往扶贫队伍常常只到达县级,再往下就没有人了,亦或是很多事情到村里就只能靠村内部自己运作了,最后反腐很大程度都是靠扶贫干部、基层干部的自律。试想,假以能做到信息公开,加大督察力度,扶贫惠农中出现的“蝇贪”都会减少。

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将继续严查在新农村建设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抢占掠夺等职务犯罪,推动新农村建设资金管理制度、监督机制的健全完善值得一赞。但与此同时,也得约束权力的“含金量”自然高,降低“吃、拿、卡、要”的筹码。再者,也得完善政策公开和公示制度减少干部心存侥幸,密织制度的“笼子”。

严是爱,宽是害。只有解决好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才能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笔者相信,只要不断完善监管制度和程序,把审计监督做到事前监督,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或许就能确保扶贫资金能安全、高效地发挥作用,给扶贫资金加上一把“安全锁”。

(作者单位:四川北川县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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