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辖区内村、社区群众反映有关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作风粗暴等“微腐败”问题,今年2月以来,四川崇州市锦江乡纪委实施“半小时”工作制,乡上工作人员接到举报后,须半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人民网 8月25日)
村、社区干部,是群众在日常生活中遇到困难时接触最多的人,群众的利益诉求、意见建议的提出,最初受理的地方就是村、社区,第一阶段都是与村、社区干部打交道。自然而然,在村、社区干部手中,就掌握着不少的权力,权力的大小虽然有限,但都关系着群众最直接最根本的利益,村、社区干部能否正确履职用权,也影响着群众生活生产发展的方方面面,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
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需要从党的干部为民服务的质量中去得到,基层干部开展工作,与群众面对面、手牵手、心贴心,才能听到群众的真心话,取得群众的信任和依赖,将工作做到群众的身边去,将群众的问题解决在基层。要管住微权力、正确发挥微权力作用,还是需要依靠干部队伍建设,需要不断加强基层干部教育管理,创新开展群众工作的举措,强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对漂浮的作风,干部自身要有敢于抱石下沉的勇气;面对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上级检查机关要有敢于亮剑及时纠正的作风态度。
权力始终还是应当关进制度的笼子。村、社区虽然机构最小,但如果办事程序混乱,没有工作制度章程,没有形成对权力的无缝监管,受到伤害的始终还是人民群众。不断健全完善村级事务管理的工作流程,将该公开的党务、村务、财务做到全面公开,受到群众的充分监督,村、社区干部严格按照制度规矩办事,权不乱用一分,坚决杜绝用权办理人情事的现象出现,那么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便会增进一寸,社会的和谐与发展便能继续上升一层。
(作者单位:四川省梓潼县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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