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孝通的思想遗产
摘要:在方法论上,费孝通将“社区”视为研究中国社会的特殊方法、研究范式和切入点;在本体论上,“社区”则被视为空间相近、情感相依、观念相同、守望相助、痛痒相关、共生共荣的生活共同体。在乡土中国向现代中国转型的过程中,社区重建是一个必须面对的时代课题和历史任务。费孝通认为现代社区建设应以“乡土”为根基、以再造熟人社会和自治空间为方向。然而,在个体化、工业化、城市化日益加速的转型社会,如何将个体拉回社群并在二者之间保持合理的张力、怎样重构乡村的现代价值并实现城乡关系的和谐、能否实现国家与社会的良性互动并在基层真正形成“自治空间”无疑是现代社区建设正在且仍将继续面临的挑战。
关键词:乡土;社区;公共性;城乡关系
作为一个学术语言,“社区”自1930年代进入中文世界以来即与“社区研究”联系在一起;作为一个政策语言,“社区”自1980年代中期始渐与“社区服务”、“社区发展”、“社区建设”、“社区治理”等发生关联。在学术语言与政策语言之间,“社区”的内涵和外延既有一定的重叠又有极大的不同。在学术共同体内部,“社区”至今仍是一个充满争议、难定一尊的概念。一个语义含混、多元的概念频频出现在学术论著、政策文件和社会生活中,其结果在构筑一座语言巴别塔的同时亦制造出某种程度的思想混乱甚至引发实践取向的尖锐对立。根本而言,“何为社区”从来不是一个纯粹的知识问题而是知识与权力复杂博弈的问题域,“社区建设”则成为不同权力主体借助知识话语追求各自利益的实践场。应当看到,在“社区”话语再生产的过程中,试图对“社区”溯源和考辨者为数不少,研究“社区建设”者更是所在多有。其间,“社区”一词的发明者、社区研究的代表者、社区建设的探索者——费孝通的相关思想自然一再被提及。然而,费孝通思想更多地出现在“社区研究”这一方法论脉络中而其满含实践意涵的社区建设思想却隐而不彰。更为紧要的是,费孝通在“社区”概念的使用上是否具有同一性则从未成为一个“问题”被认真对待。有鉴于此,本文拟对费孝通的社区思想予以开掘、梳理和阐发,希望籍此引起学术界对“社区”概念尤其是社区建设实践的重新反思。
一、社区的概念溯源
在中文词汇中,“社区”并非古已有之,而是最早由费孝通翻译英文Community而来。在跨语际实践中,Community最初被翻译为“地方社会”,而Society翻译为“社会”。Community和Society在中文语境中似乎成了两个难以区分、高度重叠的词汇。1933年,正在燕京大学社会学系求学的费孝通在翻译美国学者R.E.派克(Robert E.Park)的著作时遇到”Community is not society”一语,深感有必要将二者严格区分开来,经过认真斟酌后将Community翻译为“社区”。[1]1935年,费孝通的业师吴文藻在《社区的意义与社区研究的近今趋势》一文中首次对“社区”做出明确界定,“社区乃是一地人民实际生活的具体表词,有实质的基础,是可以观察到的。”“社区既指一地人民的实际生活而言,至少要包括下列三个要素:(一)人民,(二)人民所居处的地域,(三)人民生活的方式或文化。”“社区的单位可大可小,小之如邻里、村落、市镇,大之如都会、国家、世界,这一切统可成为社区。”[2]吴文藻将“社会”和“社区”作为两个对立的概念,在具体界定中却未能将二者予以有效区分。社区仍是一个弹性极大、含混不清的概念。费孝通在1948年出版的《乡土中国》中对“社区”做出了有别于吴文藻的阐释。在该书中,费孝通将社区和社会与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F.Tonnies)的Gemeinschaft和Gesellschaft对应起来。事实上,派克的Community正是从滕尼斯的Gemeinschaft转译而来。在滕尼斯那里,Gemeinschaft(被翻译为“社区”或“共同体”)是指一种由同化的意愿、价值观念所组成的富有情感色彩的社会团体,这一团体基于本能、习惯和记忆等自然意志形成;而Gesellschaft则是基于选择意志,由利益和契约所建立的社会联系和组织方式。“共同体是持久的和真正的共同生活,社会只不过是一种暂时的和表面的共同生活。因此,共同体本身应该被理解为一种生机勃勃的有机体,而社会应该被理解为一种机械的聚合和人工制品。”[3]费孝通对社区的理解无疑受滕尼斯的影响较大,在吴文藻的基础上更加强调社区的自然性、同质性和情感性。费孝通笔下的乡村社区正如英国社会学家鲍曼(Z.Bauman)描述的共同体那样:“共同体是一个‘温馨’的地方,一个温暖而又舒适的场所……在共同体中,我们能够互相依靠对方”。[4]《乡土中国》中的社区几乎是共同体的同义语。
然而,若将社区等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共同体则不仅简化了费孝通思想的复杂性且可能将其思想引入一个混沌的境地。费孝通思想的复杂性在于,在不同的语境中,社区在能指与所指之间并不始终统一。我们认为,费孝通在社区的概念使用上存在方法论和本体论两个层面。在方法论意义上,费孝通把“社区”视为一种研究社会的特殊方法、研究范式和切入点,或者说把它作为研究其他主题的一个具体而独特的“场域”。[5]这种方法即为由英国人类学家马林诺夫斯基(B.Malinowski)、美国社会学家派克等学者开创,吴文藻倡导、费孝通推动的“社区研究”,旨在见微知著,以小地方透视大社会。方法论意义上的社区强调的是“有实质的基础”、“可以观察得到”,或如费孝通所谓的“时空的坐落”。[6]在方法论上,费孝通承袭乃师吴文藻的观点,视社区为富有伸缩性的地域社会。不同的是,吴文藻从文明连续性的角度将社区分为部落社区、乡村社区和都市社区,费孝通则从城乡一体化的角度将社区分为乡村社区、小城镇社区和城市社区。乡村社区和城市社区是社会学的惯常分类。将小城镇视为一个社区,当属费孝通的思想发明。小城镇“是个新型的正在从乡村性的社区变成多种产业并存的向着现代化城市转变中的过渡性社区。它基本上已脱离了乡村社区的性质,但还没有完成城市化的过程。”[7]在本体论意义上,社区不同于以血缘为基础的家庭、宗族或亲属集团,指的是以地缘为基础形成的“不同的个体由于共同生活在邻近的空间而发生的相互合作的关系”。[8]比邻而居甚至对门相望却无彼此之间的合作关系,人群的聚集只能形成社会而非社区。相比于地缘,“相互合作的关系”之于社区更为关键。在“社区”的概念界定中,滕尼斯和费孝通均强调社群成员之间的“相互性”。不同的是,滕尼斯的“社区”包括以血缘、地缘和信仰等为媒介所自然形成的社会团体,费孝通则将社区限定于地缘这一层次甚至强调血缘与地缘的分离是社区从原始状态蜕变的标志。
概而言之,费孝通的“社区”概念包括两个层面:本体论意义上的共同体和方法论意义上的地域社群。前者将社区视为空间相近、情感相依、观念相同、守望相助、痛痒相关、共生共荣的生活共同体,后者则为居住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社会群体;前者由自然意志组织和结构而成,与由选择意志组织和结构而成的社会有着本质区别,后者则是社会的缩影或抽象社会的具体化。进一步理解本体论意义上的社区,需从费孝通对社区功能的阐发入手。作为功能主义者,费孝通在《江村经济》和《乡土中国》等书中对社区的功能予以了描述或分析。在他看来,传统中国的乡村社区是一个互助合作的社会系统。在遭遇自然灾害或外部侵略时,乡村社区采取协同行动来保护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在农业种植、商业贸易、工业生产、休闲娱乐、宗教信仰等活动中,村民会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合作。在日常生活中,邻里之间“互相承担着特别的社会义务”[9]。当某人家有搬运笨重东西等类似的家务劳动,需要额外的劳力时,邻居们齐来帮忙;如果经济拮据,可向邻居借到小额贷款,不需利息。社区不仅是一个互助合作系统也是一个自我调解系统。乡村社区的日常秩序主要靠道德教化和道德舆论维系,当村民之间发生田宅、家财、债务、婚姻等威胁社区秩序的重大纠纷时,其化解主要依靠的是长老权威所进行的民间调解而非司法诉讼。简言之,社区是一个互助合作、自我调解、高度自治的生活系统,具有满足居民经济、政治、文化、情感等各种需要的总体性功能。随着国家政权建设的深入、工具理性的扩张和人口流动的加剧,社区的共同体色彩和自足一体的总体性功能不断被剥离或破坏。
综上,“社区”一词的语义含混在很大程度上是跨语际实践的结果。从德文“Gemeinschaft”到英文“Community”再到中文“社区”,在语言的转换间已被翻译者根据某种需要抽离、改变或扩展原初的意涵。吴文藻将“社区”视为认识中国社会的方法论单位,而费孝通则在承袭乃师的基础上扩展了“社区”的内涵。在方法论上,费孝通将农村社区、小城镇社区和城市社区视为认识中国的切口,“社区”存在多种形态且随社会变迁而变迁;在本体论上,费孝通将“社区”视为在特定地理空间中所形成的关系共同体,在现代性的冲击下“社区”已经消亡。准此,“社区研究”与“社区建设”中的“社区”在内涵上并不等同。
二、现代社区建设的乡土想象
众所周知,“乡土”是解读费孝通思想最为重要的切入点。费孝通的早期著作《江村经济》、《禄村农田》、《乡土重建》、《乡土中国》等无不以“乡土”为对象,《初访美国》、《重访英伦》等域外随笔亦是以西方现代性为镜像反思“乡土”。在第二次学术生命中,费孝通的小城镇理论、乡镇企业论、区域经济模式论等依然延续着对“乡土”的深切关怀。在生命的最后几年,费孝通将城市社区建设定为自己研究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发表了《关于当前城市社区建设的一些思考》、《关于当前城市社区建设的再思考》、《对上海社区建设的一点思考》等文章。在关于城市社区建设的文字中,与“现代”、“城市”似乎格格不入的“乡土”却被费孝通赋予了新的历史价值。如何理解“乡土”成了能否真正进入费孝通思想深处的前提。
作为解读费孝通思想最为重要的关键词,“乡土”常常被等同于乡村,其所承载的深刻含义和复杂内容很大程度地被遮蔽。在费孝通看来,土是农民安身立命的生存根基,乡则是农民世代相袭的居住空间,农民与乡土紧密相系、不可分割。农民无法像牧民那样逐草而居、飘忽不定也难以像工业社会中的人们择地而居、迁移无碍。因此,“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10]安土重迁的乡土社会是一个地方性社会,“地方性是指他们活动范围有地域上的限制,在区域间接触少,生活隔离,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11]由于生活空间的相对封闭和低度选择性,乡土社会形成了一个人人间知根知底的熟人社会。“因为只有直接有赖于泥土的生活才会像植物一般的在一个地方生下根,这些生了根在一个小地方的人,才能在悠长的时间中,从容地去摸熟每个人的生活。”[12]在熟人社会中,无需契约维系的人际信任得以发生,无需法律规范的社会秩序得以可能。“熟悉是从时间里、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感觉。”[13]显然,在费孝通笔下,乡土社会是一个人人相熟、彼此信任、守望相助、温情安适的生活共同体。不惟如此,在《乡土中国》这部学术随笔中多次出现“泥土”、“种子”、“根”等字眼,以此隐喻农民之于村落的归属感和根源意识。流落他乡终要回归故土,这种根源意识深深寄寓于传统中国人的精神世界。在此意义上,“乡土”包括农村和故乡双层意涵。[14]1984年费孝通主持编写的《社会学概论》(试讲本)将居民在感情上和心理上具有对社区的乡土观念视为社区的构成要素之一。[15]这里所谓的“乡土”无疑不再具有农村的意涵而更多地指向个体对居住空间所怀有的“归属感”抑或根源意识。
在传统中国,“乡土”之所以能够长期存在与农业社会的生产方式所决定的低流动率以及落叶归根的有机循环中所培养出来的根源意识有关,在很大程度上亦由皇权与绅权相互制衡所形成的双轨政治决定。在费孝通看来,中国传统政治结构有着中央集权和地方自治两层。自上而下的皇权并非一味专制暴政而不受任何约束,出于保护皇权的无为主义和自下而上节制皇权的绅士权力为中国社会尤其是地方自治提供了可能。作为中央与地方互动的媒介,绅士既是中央权力的代理者也是乡民利益的代言人。“乡土社会的权力结构,虽则名义上可以说是‘专制’、‘独裁’,但是除了自己不想持续的末代皇帝之外,在人民实际生活中,是松弛和微弱的,是挂名的,是无为的。”[16]“无为”的皇权和“有为”的绅权将乡土社会塑造成一个自治空间。然而,帝制崩溃、民国肇造以来,国家政权建设破坏了这个自治空间。“皇权不下县”的历史被保甲制度终结,“自上而下的政治轨道筑到每家的门前”,政治双轨被拆除,乡村作为自治单位的完整性遭到瓦解。[17]自治空间的瓦解意味着国家权力在向乡土社会“要钱要人”的同时不断切割乡民之间的有机团结和人地之间的情感纽带。自治空间的瓦解、农村人口的流动和乡村菁英根源意识的淡化成为损蚀“乡土”的重要动因。在费孝通的理念中,“乡土”与流动相克、与皇权/国家相对,是一个自足一体的熟人社会和自治空间。
对西方现代生活有着深刻体验的费孝通认为机器文明将人与地、人与人隔离开来,造成了人际关系的疏离、冷漠和异化。故此,从乡土社会迈向现代社会是不可阻逆的历史进程,但这一进程不应完全复制或移植西方社会制度而摈弃自身的乡土传统。在费孝通看来,“乡土”应是构筑中国现代性的基石,而“乡土”再造则是现代社区建设的目标。所谓“乡土”者,显然不再是农村或故乡而是在现代处境中所可能形成的熟人社会和自治空间。以“乡土”为视野,费孝通对新中国以来的社区建设进行了考察。在他看来,计划经济时代的“单位制社区”部分延续了中国的乡土传统。单位制社区具有强烈的“公有”气氛,与居民邻里之间“共享”的气氛相辅相成,人们在观念上倾向于“共有”。这种“共享”、“共有”的感觉接近于共同体意识。同一单位的人共同居住在一起,朝夕相处、难以分离,形成了一个类似乡土的熟人社会。[18]与乡土社会不同的是,单位制社区是在行政体系强制安排下所形成的熟人社会却非一个自然形成的自治空间。非自治的单位制社区在强化城市居民对国家权力依附的同时弱化了居民的生活自主能力和社会资本积累能力,单位制解体必然造成居民难以适应新体制、新环境等诸多问题。[19]与城市类似,农村居民因户籍政策的限制而被国家权力安排在特定的地理空间中生存,人地矛盾空前激化。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农村人口以前所未有的规模和速率流向城市,城市单位的解体刺激了城市人口的自由流动和居住模式的根本改变。中国从城乡二元分割的熟人社会向快速流动的陌生人社会转变。这一转变引发费孝通对现代社区建设的重新思考。
在重点考察上海社区建设的历史和现实之后,费孝通指出现代社区建设的目标是把流动性强、高度陌生化的地域社群建设成为基于中国优秀文化传统之上的守望相助、尊老护幼、知礼立德、居民自治的现代熟人社会。[20]熟人社会和自治空间被费孝通视为现代社区的一体两面,缺一不可。计划经济时期的城市和乡村由于人口流动受到严格限制而形成了城乡之间、单位之间、村落之间相对孤立的熟人社会,这个所谓的熟人社会却由于行政权力的渗透和干预引发了诸多矛盾和冲突。在费孝通看来,自上而下的行政系统所主导的现代社区建设非但不利于迈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这一目标反而导致居委会陷入“对上不对下”的角色错位和平衡政府与居民利益的角色冲突。在城市社区建设实践中,从“两级政府、一级管理”到“两级政府、两级管理”再到“两级政府、三级管理”乃至21世纪以来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行政管理体系不断压缩社区的自治空间。行政过度干预下的社区建设完全偏离了社区的本质,加剧了国家与社会之间的紧张关系以及居民之间的疏离感。基于实践考察,费孝通特别强调现代社区建设必须规范政府权力的边界、理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没有自下而上的“草根民主”的真正实现就无法切实推进现代社区建设。[21]费孝通的这一观点延续了早年的双轨政治思想。
综上,费孝通经历了农业社会、工业社会和信息社会,其研究视点从乡村到小城镇再到大都市,“乡土”在其思想脉络和精神世界中始终处于核心地位。从早年的“乡土重建”到晚年的“城市社区建设”,费孝通倾力思考的是在共同体已然衰落的转型社会如何将地域社群建设成为一个具有“乡土”色彩的生活共同体。事实上,“乡土”与其是一种客观的历史毋宁是承载了在西方现代性的强烈冲击下费孝通对中国历史的一种想象。这种充满温情和敬意的历史想象构成了费孝通思考现代社区建设和探寻中国现代性的理论资源。
三、现代社区建设的现实困境
英国社会学家鲍曼宣称,“共同体”是一个已经远逝却又令人热切希望重归其中的天堂。[22]与鲍曼一样,对费孝通产生深刻影响的无论是滕尼斯还是以派克为代表的芝加哥学派都认为以流动性、异质性和功利性为表征的现代社会与共同体难以兼容。深知乡土社会必将终结且切身经历这一过程的费孝通却在现代处境中重新开掘“乡土”的当代价值并试图寻求传统与现代之间的接榫之处和融通可能。无论是1940年代提出的被批评为“开倒车”的乡土工业论还是1980年代饱受批判的小城镇理论、乡镇企业论抑或1990年代以来的文化自觉论,费孝通在往而不返的反传统激流中努力寻求留住“乡土”的方案或呼吁人们认真对待历史传统。百余年来的现代化实践在很大程度上将“乡土”视为现代性的敌人,而费孝通却执拗地将其作为对现代社区的想象资源。费孝通曾经深切忧虑之所在正是现代社区建设所面临的困境。
现代社区建设面临的困境之一是个体化与公共性的冲突。在一定意义上,现代化与个体化是同一过程,或者说现代化是将个体从家庭、宗族、邻里、村落、宗教等集体束缚中不断解放出来的过程。这也意味着,个体化的兴起即共同体的衰落。在乡土社会,中国人的生存模式是共同体生存,个体无法完全离开家庭、宗族、邻里甚至村落而独自生存。每一个人都生活在一个“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且富有伸缩性的网络中,费孝通把这个网络称之为“差序格局”。差序格局的中心是“己”,个人“为了自己可以牺牲家,为了家可以牺牲党,为了党可以牺牲国,为了国可以牺牲天下。”[23]因此,在费孝通看来,中国人普遍的毛病在于“私”或者以己为中心的自我主义。但是,如果每个个体完全奉行自我主义则结构化的差序格局无法形成和维系。人情的互欠策略和利益的互惠机制的维系差序格局的现实因素,而以克己主义为核心的儒家伦理则是固化这一结构的道德体系。“在以自己作中心的社会关系网络中,最主要的自然是‘克己复礼’。”[24]儒家伦理的民间普及和乡村绅士的日常教化,“克己就成了社会生活中最重要的德性”[25]事实上,以己为中心向内推所产生的自我主义和以己为中心向外推所产生的克己主义对差序格局中的“己”产生双重伦理约束,从而“公”与“私”在差序格局中实现了某种平衡。在中国人的道德观念和规则意识中,“公”与“私”具有相对性、群己权界富有伸缩性。也即因为此,乡土社会中存在一个个由“公”所维系的差序格局式的“社会圈子”而在“社会圈子”之外难以产生更大范围的“公”。这里的“公”或可延伸为“公共性”,即某一社群全体成员所能共同享受某种利益且共同承担相应义务的伦理或制度的特质。
在费孝通那里,公共性内在于共同体之中,由基于血缘、地缘等形成的关系网络的利益机制和超越这一利益机制的儒家伦理所共同生产。从乡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过程中,频繁的人口流动不断制造人与地、人与人的隔离,所谓稳定的共同体生存逐渐转变为流动的个体化生存、熟人社会裂变为陌生人社会。这一结果导致生活在同一地域中的社群难以形成相对稳定的利益机制和社区认同。费孝通对此不无困惑地指出:“城市社区已经不是一个居住区的概念,城市邻里像一辆公交车,里面的人只是暂时呆在一起,居民的流动性加强,怎么管?社区是个利益群体,老的社区概念已经不适合动态的人际关系,车辆里的人为了达到一个共同的目的地才进入车厢,他们在车厢里是暂时的,这个流动性关系如何把握,暂时住在一起,凭什么认同?”[26]在快速流动的个体化时代,稳定的利益机制和社区认同难以形成,而尤让费孝通担忧的是克己主义式的儒家伦理在工具理性的迅猛扩张下几近消解和隐遁。利益机制的缺席和儒家伦理的隐遁成为现代社区公共性难以生产的根源,缺乏公共性的现代社区只能沦为费孝通所譬喻的“公交车”而无法形成守望相助、知礼立德、高度自治的生活共同体。费孝通意识到公共性重建的困难,在晚年大力倡导文化自觉,冀望中国文化转型能够在古今中西之间达致某种平衡、在现代新处境中认真对待儒家伦理和历史传统。问题在于,离开乡土和绅士的儒家伦理能否在快速流动的个体化时代遏制以己为中心的自我主义?
现代社区建设面临的困境之二是城市与乡村的结构性失衡。作为一个社会有机论者,费孝通对现代社区建设的思考不是仅仅着眼于社区本身而是从总体性视角考察社区在城市与乡村、国家与社会、传统与现代的复杂互动中的历史变迁、现实处境和可能出路。费孝通的青年时代正值中国危机方炽之际。西方的冲击破坏了中国社会的功能自足和有机循环,失地、失业、流民、饥荒、骚乱、暴动、民变等社会问题大量滋生,以致城市繁荣与乡村凋敝并存、国家与社会双重危殆。面对中国的总体性危机,以梁漱溟、晏阳初为代表“乡村建设论”,李大钊、毛泽东为代表的“农民革命论”,吴景超、杨明斋为代表的“都市工业论”以及蒋介石所发起的“新生活运动”等救国方案自觉或无意地将城市与乡村、国家与社会或传统与现代对立起来。费孝通在深入考察中国经济社会结构和比较中西文明的基础上提出了乡土重建方案。该方案旨在通过重建嵌入于城乡关系的乡土工业渐进地推动城市与乡村的有机统一和传统与现代的自然接榫。[27]1980年代以降,中国进入一个以工业化、城市化和市场化为主要引擎的社会转型。费孝通提出的小城镇理论、乡镇企业论从根本上延续了早年的乡土重建思想,坚持认为中国现代化不应步西方之后尘。以城市优先、工业为重的发展模式不仅会牺牲农民的利益亦必导致城乡关系失衡。在费孝通看来,小城镇是城市与乡村之间的“中间体”和“蓄水池”,积极发展小城镇可以有效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以避免城市人口的过度集中。否则,“势必发生显而易见的社会恶果。”[28]同样,乡镇企业的发展可以实现“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的人口转移,在促进经济增长的同时推动实现城乡一体化。尤为要者,乡镇企业的发展不是以削弱、破坏甚至摧毁原有乡土社区为代价,而是与其母体乡土社区结成极为紧密的“共生共荣”关系,从而加强并重建了乡土中国的生活共同体。[29]
历史证明,费孝通的思想有着深刻的洞察力和正确的预见性。长期实施的城市中心主义政策在不断拉大城乡差距的同时造成城乡关系的深度断裂。由于小城镇的萎缩,城乡之间缺乏“中间体”和“蓄水池”,以致从农业转移出来的剩余劳动力持续、快速地涌入城市。大量农民涌入城市的结果是“农村空心化”和“城市过密化”。多数中青年农民离开农村而老人、妇女、儿童被迫留守的代价是农村既有的信任系统、互助传统、道义秩序悉被瓦解。农民谋生方式的转变、根源意识的弱化、家庭成员的空间分离以及乡村社会的分化、道德密度的下降、人际关系的陌生化决定了无论是政府推进的新农村建设还是来自精英的各种乡村实验都难以取得理想的效果。在乡村社区完整性遭到破坏的同时,城市社区建设面临着更为复杂的挑战。城市人口的过密化导致交通拥堵、住房困难、环境恶化、公共资源紧张、社会区隔强化、邻里关系冷漠等一系列城市病和社会矛盾。这些问题严重危及到城市秩序,为政府权力积极介入城市社区建设提供了必要的合法性。在政府推进城市社区治理的过程中,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不同属性的组织在处理社区公共事务时难以避免地产生摩擦和冲突。这些摩擦和冲突对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无疑是一种伤害。
现代社区建设是一个总体性工程,是个体与社群、城市与乡村、国家与社会的关系重组和再造。在个体化、工业化、城市化日益加速的转型社会,如何将个体拉回社群并在二者之间保持合理的张力、怎样重构乡村的现代价值并实现城乡关系的和谐、能否实现国家与社会的良性互动并在基层真正形成“自治空间”无疑是现代社区建设正在且仍将继续面临的挑战。费孝通意识到问题症结之所在并开出一系列药方,历史却生硬拒绝了费孝通。
结语
无论用“新乡土中国”、“离土中国”还是“后乡土中国”来形容当代中国的境况和性质都意欲表达费孝通所描摹的“乡土中国”已经成为遥远的过去。在乡土中国发生蜕变的过程中,现代性的理想图景究竟应以“乡土”还是西方为根据进行擘画成为始终困扰知识界的根本议题。费孝通提出的乡土重建方案以及延续这一方案的一系列主张试图留住“乡土”并渐次实现与现代性的有机接榫。在激越的现代化潮流中,这些“不合时宜的思想”与当时的主流意识形态和国家主导政策相乖违。即使在今天,我们重温费孝通社区建设思想时也许仍能看到或感触其中浓郁的乌托邦色彩和浪漫主义情愫。但当回望百年中国历程并反观当下人类的生存境况时,这种乌托邦色彩和浪漫主义情愫却一再刺激我们已被某种意识形态所塑造的思维。费孝通理想中的现代社区或如鲍曼所说“这是一个失去了的天堂,或者说是一个人们还希望能找到的天堂;从某个角度来看,这绝不是一个我们栖息的天堂,绝不是那个从我们自己的经历而得知的天堂。”[30]在现代性降临的宏大叙事中追寻一个失去了的或从不存在的“天堂”,费孝通在学者、作家和政治之旅中惟日孜孜的努力也许终将不免是一场命定的悲剧。
参考文献:略
注:原载《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17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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