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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犇:新农村建设要处理好五个关系

[ 作者:高犇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11-25 录入:王惠敏 ]

第一,主体与主导的关系。“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齐抓共管、村乡干部群众主动参与”的新农村建设机制,决定了党政部门的主导地位和村乡干群的主体地位。党委政府应加强认识引导,将广大干群的思想统一到新农村建设上来,将力量凝聚到新农村建设上来,形成建设合力;应把握方向引导,因地制宜,尊重民意,为贫困山区支柱产业的形成导航;应加强物质资金投入的引导,一方面做好建设资金的需求引导,搞好项目规划,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一方面引导职能部门树立全局意识,确保资金投入到位。

第二,整体与部分的关系。新农村建设的20字要求,内容丰富,是相互关联、相互影响的有机整体,但每一点又各有侧重。建设中既要注重整体推动,齐头并进,更重根据实际,有所侧重,突出重点,建出特色,当务之急,仍是围绕生产发展做好文章,确保农民持续增收,促进农民生活富裕。

第三,长与短的关系。新农村建设是一个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朝巨变、一蹴而就。

第四,硬与软的关系。贫困山区的基础设施、公共事业设施都极为滞后,要改变这一现状,势必要进行大量的硬件建设。一方面是在投入机制上,国家要采取特殊政策投入向贫困山区倾斜,给贫困山区更多优惠政策,从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对农村公益服务入手增加农民可支配收入。另一方面要加大贫困山区教育的支持力度。

第五,轻与重的关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中,还应充分考虑到贫困山区基础差、起点低、地域的传统习惯和风俗重的实际,重视地方特色和地域特征,看轻整体划一的模式和标准;重视实际进展成效,看轻时间界定,更忌好高骛远、强求三五年达到新农村建设的要求标准;重视扶持指导,扎扎实实地为贫困山区新农村建设做些实实在在的事情,看轻检查评比、追求形象政绩。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河北共产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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