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西宁8月24日电,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近日在青海考察时强调,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是我国持续发展最为重要的基础。青海最大的价值在生态、最大的责任在生态、最大的潜力也在生态,必须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来抓,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相统一。
生态环境是我们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也是人类寻求发展的根本前提,更是一个人、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标志。当今,各种污染事故频频发生,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环境遭受到了严峻的挑战,生态环境遭到了严重的破坏。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当今人类面临的全球性问题,成为我们国家乃至全世界的头等大事。
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保护生态环境、治理环境污染的紧迫性和艰巨性,清醒认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环境污染治理好、把生态环境建设好,使青山常在、清水长流、空气清新,让人民群众在绿色生态环境中共建未来。
生态环境问题归根到底是经济发展方式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大国,建设现代化国家,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必然行不通,我们必须探索走出一条适合中国特色的环境保护新道路。
一、正确对待自然生态资源,实行绿色经济发展。
人类必须改变传统的无偿占有、掠夺式的经济发展模式,正确认识到自然生态资源的重要性,生态环境的保护的必要性、修复以及改善生态环境的紧迫性,
二、提倡绿色消费,节约物质资源。
绿色消费是从满足生态需要出发,以有益健康和保护生态环境为基本内涵,符合人的健康和环境保护标准的各种消费行为和消费方式的统称。主要表现为崇尚勤俭节约,减少损失浪费,选择高效、环保的产品和服务,降低消费过程中的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绿色消费是人类在确保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提高生活水平的消费方式。绿色消费应尽快取代一味追求享乐的高消费而毫无节约的消耗自然资源的消费观。当前,应提倡适度消费,要减少一次性消费,要加强资源的重复利用。
三、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
在经济建设的同时,我们要充分认识到环境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保护的一体性,充分考虑区域和流域环境污染与生态环境破坏的相互影响和作用,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保护统一规划,同步实施,把城乡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保护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实现城乡环境保护一体化。
四、坚持统筹兼顾,合理开发。
正确处理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不要只在乎资源的开发却忽视了环境的保护,绝不允许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眼前的和局部的经济利益。我们要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经济发展必须遵循自然规律,充分考虑到自然生态的承载能力。
五、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使用谁付费制度。
要明确生态环境保护的权、责、利,充分运用法律、经济、行政和技术手段保护生态环境,对恶意破坏生态环境的事件和人物我们要坚决抵制和严惩,在大众面前树立威信,给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有力的保障。
“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把不损害生态环境作为发展的底线”,我们必须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重要论述。保护自然,修复自然,维护自然生态系统的平衡与和谐,若能如此,新世纪的人们将会迎来新的希望,人类文明将会走向光辉的彼岸。
作者单位:北川羌族自治县小坝乡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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