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人民日报》刊载了《贵州黔东南州创新基层治理:有了“寨管委” 村和百业旺》一文,介绍黔东南州在全州1756个村推广“寨管委”基层管理模式,破解了农村自然寨、村民小组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增强了基层村寨的“造血功能”,使村级集体经济逐步实现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弱变强的转变,村民收入也节节攀高的成功经验。
细读文章,笔者认为黔东南州的“寨管委”治理模式打通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实现了服务群众“零距离”,值得点赞,值得各地广而推之。
首先,“寨管委”真正实现了村民自治。虽然国家制定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自治法》推行村民自治,规定“由村民群众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发展农村基层民主,促进农村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然而,在很多地方,村民自治工作却只是喊喊“口号”,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寨管委的设立,,使得小到红白喜事、矛盾调解,大到集体资产资金使用、基础设施建设,凡是涉及村民权益的事项,大家都“商量着办”,真正实现了“众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
其次,“寨管委”实现了矛盾纠纷不出村。作为一个村寨,邻里之间不可能一点矛盾纠纷都没有,总是会因这样或那样的一些琐事引发矛盾纠纷。如果处理不好,矛盾就会越来越大,甚至形成安全事件,这不仅影响邻里间的关系,更影响社会的和谐。黔东南州的魁胆村采取 “三规”(即家规、族规、村规)在进行矛盾纠纷化解。邻里产生纠纷,讲法说理,首先按“家规”约定自行协调,解决不了的约定族内调解,最后一关是村里集体调处。通过这“三道坎”的调处,把矛盾纠纷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实现了矛盾纠纷不出村,群众安居,邻里和谐。
第三,“寨管委”增强了基层村寨的“造血功能”。“寨管委”是村民自己的最基层组织,管委会成员都是村民自己选出来的,最信任的, “不光关注家务事,更要做致富的火车头。” 那就要带领寨民“办自己的事”,寻找发展出路发展生产,干事创业,促进经济增收,同奔致富路。这样一来,通过“寨管委”带领,增强了村寨的“造血功能”,促进了村寨的发展。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寨管委”就是村寨的“火车头”。在全面打响脱贫攻坚战之际,推行“寨管委”治理模式,让这个“火车头”带领群众干事创业奔富路,小康社会当能如期建成,社会将会更加和谐稳定。
作者单位:贵州省长顺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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