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不是“避风港”,纪检监察干部发生违纪违法问题,只会处理得更重。昨天记者从河南省纪委监察厅预防腐败局网站获悉,郑州惠济区纪委查处了三名纪检干部。记者从省纪委了解到,仅去年前9个月,就先后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259起。(大河网 1月7日)
据了解,2015年2月,惠济区纪委在明察暗访中发现,惠济区城管执法局纪检组长娄涛纪律涣散,先后两次违反机关工作纪律,在上班时间看网络小说等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影响极坏。惠济区纪委对其进行了严肃查处,除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外,还建议区委将其调离了纪检干部队伍,在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起到了强烈的警示作用。因为看网络小说而被给予党纪处分,还被“清理”出纪检监察队伍,或许有人会认为“处理太重”。让我们先来看一组数据:
据中纪委统计,八项规定出台三年来,全国已累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0万余起,处理人数13万余人。2015年以来,包括4个省部级干部、283个地厅级干部在内的23951人被党纪政纪处分。近期,中纪委网站发布了2015年前11个月的“反四风”成果报告,截至2015年11月30日,全国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2128起,处理43231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9011人。截至2015年11月30日,因违反“八项规定”受到处理的党员干部中,省部级有8人、地厅级441人、县处级3818人;而2014全年,这些数字分别为2人、198人和2630人。可见处理人员之众,增长趋势之明显。
同时,随着《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出台,对“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明确,以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的主责“聚焦”,可以预见,被定位为“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的各级纪检监察系统,在面对为数不少的涉嫌违纪人员面前,无疑是具有绝对话语权的“裁判员”和“审判员”。对涉嫌违纪人员的查办、处理是否合法、合规,关键就在于他们。俗话说“正己方能正人”“打铁还需自身硬”,此种情况之下,纪检监察机关不能当“避风港”,纪检监察系统的工作人员理应要求更高、约束更有力、处分更严。
我们也看到了纪检监察机关“肃清门户”的坚定决心: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共处分违纪干部3400多人,纪检队伍中的“害群之马”相继被清理出去。如,2015年9月,北京市怀柔区原纪委书记周燕因公款旅游被撤职;12月,山西省委巡视组原组长刘向东等人涉嫌严重违纪被调查,以及河南等省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严肃处理…“审判员”动真格、出重拳,清肃“门户”,让监督执纪者更警醒,“灯下”不“黑”,才能让公众更心安。
(作者地址: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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