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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深树:努力增加农民群众在乡村振兴中的获得感幸福感

[ 作者:武深树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06-28 录入:王惠敏 ]

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新旗帜和总抓手。乡村振兴如何干,农民群众是主体,最有决定权;干得好不好,农民群众是最终受益者,最有发言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建设好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让广大农民在乡村振兴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只有增加农民群众在乡村振兴中的获得感、幸福感,才能更深更广泛地调动农民群众投身乡村振兴的积极性,才能更高质量更可持续地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增加农民群众在乡村振兴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就要在乡村振兴中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乡村振兴,主体在民。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指出,“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调动亿万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乡村振兴是家家户户的振兴。只有人人参与乡村振兴,家家过上小康生活,个个感到尊严体面,农民群众才会不断增加获得感、幸福感。

第一,要充分发挥农民群众在农村经济活动中的主体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让愿意留在乡村、建设家乡的人留得安心,让愿意上山下乡、回报乡村的人更有信心。”这就要求,在现代农业发展中充分保障农民的生产行为、合法权益、合法收益,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在农村土地流转中充分保障农民对于土地的处置权、使用权和收益权,保障农民主动参与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的经营权利。在现代农业项目的规划建设和推进中充分尊重农民意见,既改变千家万户分散的小农生产方式,发展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现代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把农村生产要素组织起来、整合起来、流动起来,扩大农业全产业链的增值收益;又依法维护和稳定小农户的生产经营,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让土地流转后的农民能成为现代农业企业的职业农业工人,让没有进行土地流转的小农户也能对接大企业、大基地、大生产,真正能分享到现代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红利。

第二,要充分发挥农民群众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作用。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深化村民自治实践”。村民自治是村民直接参与乡村治理的重要平台,也是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建设什么样的美丽乡村、什么样的美好家园,农民自己最清楚,最有发言权。中央要求“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就是要求各级党委把农民群众组织起来,把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首创精神发挥出来,确保全面小康“一个都不能少”。要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的积极作用,按照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本要求,充分重视农民的主导权,进而激发广大农民参与乡村建设的主体意识,让其成为乡村振兴的积极拥护者、践行者、受益者。

第三,要充分发挥农民在乡村文化建设中的主体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推动乡村文化振兴……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改善农民精神风貌,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乡村文化反映的是农民生产生活方式。离开农村农民,就创造不出农村文化,就培育不出良好的乡风文明。乡村文化振兴要调动起农民参与乡村文化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通过农民的参与、践行,创造出更多符合时代发展要求、农民喜闻乐见的先进乡村文化。

增加农民群众在乡村振兴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就要在乡村振兴中千万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乡村振兴,基础是经济振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农业农村工作,说一千、道一万,增加农民收入是关键。要构建长效政策机制,通过发展农村经济、组织农民外出务工经商、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等多种途径,不断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让广大农民尽快富裕起来。”新世纪以来,农民收入连续增长,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近年来经济下行压力大,农民增收困难、增速减缓。增加农民收入,关系到农民群众在乡村振兴中获得感、幸福感的质量和成色。

首先,要坚持产业兴旺增加农民的家庭经营性收入。产业兴旺,既是农民增收的重要基础,也是乡村振兴的关键所在。就湖南来说,要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实施“百企千社万户”现代农业发展工程、“百片千园万名”科技兴农工程为抓手,着力打造 “一县一品、一县一特” 的优质农副产品供应基地,着力构建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的“百亿企业、千亿产品、万亿产业”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着力培育“全省性、跨市县”的“湘字号”“湘域特色”农业区域公用品牌,推动农业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提高农业创新力、竞争力、全要素生产率,实现农产品在数量、质量、精深加工和品牌溢值等多环节、多渠道、全产业链增值增效。

其次,要坚持转移就业增加农民的工资性收入。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工资性收入对农民增收的贡献仍呈增大趋势,尤其在贫困地区表现更为明显。要注重培育农民务工经商的基本技能,切实提高农民工素质和自我发展能力。要加强扶持引导服务,鼓励在乡村地区兴办环境友好型企业,提供更多就业岗位,促进农民外出务工和就近就地转移就业。边远贫困山区和资源脆弱地区的农业发展受资源条件限制相对较大,其农民群众外出务工和就地就近就业的意愿更加迫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注重培育贫困群众发展生产和务工经商的基本技能,注重激发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内在活力,注重提高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要把增加贫困人口收入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核心目标,坚持把扶贫与扶志、扶智、推动贫困人品就业结合起来,积极引导贫困地区农民外出务工,拓宽就业增收渠道,决不让一名贫困群众在乡村振兴中落伍掉队。

再次,要坚持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习近平总书记指示,“要稳步推进农村改革,创造条件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我国农村集体资产数量庞大,这是亿万农民长期辛勤劳动的宝贵财富,也是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重要物质基础。要积极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和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让“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激活农村存量资产、自然资源、人力资本,促进农业生产增效、农民生活增收、农村生态增值,扩大农民的财产性收益。

增加农民群众在乡村振兴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就要在乡村振兴中不断满足农民群众对民生福址的美好向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推进乡村振兴,解决的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事关民生民利民心,事关党执政的初心和使命。

一要着眼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继续把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放在农村,加快农村公路、供水、供气、环保、电网、物流、信息、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实现农村基础设施“通村、能组、通户”全覆盖、无死角。

二要着眼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推进义务教育农村薄弱学校改造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建设,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证农村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

三要着眼留住农村乡愁,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址”,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深化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改善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同步实施粪污治理,改善农民群众生活品质。实施乡村绿化行动,持续推进宜居宜业的美丽乡村建设,让广大农民精神上充足、身体上康足、生活上满足,不断在乡村振兴的优美环境、愉悦生活中增加获得感、幸福感。

作者系省委党校第54期中青班学员、省畜牧水产局办公室主任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湖南科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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