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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琳:三个视角反思乡村振兴的规划策略与选择

[ 作者:闫琳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06-15 录入:吴玲香 ]

导读:2018年5月23日,在清华同衡学术周“乡村振兴——从理论到政策”专场上,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总规中心城乡统筹与村镇规划研究所所长闫琳基于长期的项目实践,从新三农问题、城乡关系、美丽乡村建设三个视角思考乡村振兴政策下的规划策略与选择。

1 基于“新三农问题”的乡村空间供给

闫琳所长认为,过去关于三农问题的研究,是在一个相对闭合的空间系统进行政策研究,通过外部干预使系统优化。然而,在新的城乡关系中,乡村正在变成一个更加开放的系统,乡村空间需立足城乡平等的新格局下,应对“新三农问题”的挑战。

一是,应对新的人口流动趋势与空间供给矛盾。包括:一代农民工不离土与二代农民工不回乡的现象并存、城乡人口流动的跨区域分布与小区域回流并存、乡村设施建设投资逐年增加与乡村人口流失并存、乡村设施供给的不足与部分设施供给的过剩并存等。人口城镇化的需求分级走向城市,回流的选择也在变化。新的人口流动关系必然会影响空间供给。

二是,应对农村土地制度的限制与变革。关于农村土地制度的争论非常激烈,尤其是随着城乡社会的不断开放,乡村土地资源价值呈现“爆发”状态,但却因为土地制度限制了资源价值的合理发挥,甚至造成一些“空间特权”存在和双重占地现象。乡村空间发展需要新的土地制度支撑。

三是,应对农业产业的变化。农业正在经历一场衰落和重生共存的过程,一方面传统农业不断衰落、难以为继,同时大都市周边或特色农业资源地区,农业正在加速转型,与二三产深度融合,并借助互联网形成了新的产业活力。农业的变化对乡村空间提出了新要求。

因此,未来乡村空间规划必须重新匹配新的城乡关系下人、地、产新需求,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应对未来人口城镇化需求,构建多层次的城乡空间体系来支撑多层次流动,同时关注人的需求,提供高质量的城乡公共服务。二是,实质性推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探讨城乡土地的同权、资源价值合理流动的新模式,激活乡村“沉睡的资本”,规划的责任是盘整资源价值,做出统筹协调。三是,空间规划应主动匹配农业产业的新供需模式,为农业产业的优化、延伸,以及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提供多元空间支撑。

2 城乡融合视角下的乡村规划体系重构

闫琳所长提出,从城乡统筹到城乡融合,是对城乡关系的“重新认定”。乡村规划是城乡空间规划体系变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重构乡村空间规划体系实现几个转变:

一是,从“点”到“域”的思路转变,认识到乡村是一个连续的、多层次要素叠加的区域,构建乡村整体空间框架需要考虑三生空间的协调与整合。

二是,从“管控”到“发展”的思路转变,应认识到乡村功能的多元化转变,深挖乡村核心资源价值,来探讨乡村可持续发展路径。

三是,需注重与新三农发展需求紧密衔接,包括匹配农业产业发展路径,促进农民增收路径和关注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路径。

四是,更加注重多规协调,尤其协调建设空间与非建设空间的关系。

五是,强调动态与弹性,切忌急于求成、急功近利,给乡村预留自我修复的时间。

3 美丽乡村建设是一场关于“美”的认知革命

多年的乡村建设实践让闫琳所长感到,新乡村建设正在从物质空间改造走向美丽空间的综合营造。新乡村建设正在经历一场关于“美”的认知革命。

她认为,未来美丽乡村应当是一个丰富、活跃、有灵魂的场所,因此空间营造需要从三个层次深入:

一是,以精细化的设计重塑乡村空间美感,注重每个角落的雕琢,展现细节之美;

二是,通过空间营造引入美好的新生活方式,带动乡村地区生活品质的现代化;

三是,要注重与当地文化的深度融合,实现“形神兼备”,以文化内涵激活乡村空间的灵魂,重塑乡村的文化自信。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清华同衡规划播报(微信公众号原创)2018-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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