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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良军:以三治实现乡村安宁

[ 作者:刘良军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01-10 录入:王惠敏 ]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并明确提出“治理有效”的目标任务,以自治、法治、德治确保乡村社会和谐稳定、长治久安。

自治重在激发农民群众的主体意识和参与热情,自主决策、自我实施、自我管理。村民自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有机组成部分,但现实生活中,农民群众的参与意识不浓,因此,要强化农民的自治观念,激发他们的参与热情,特别在涉及村集体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重要事项上,充分尊重村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法治要求“破”“立”并举,一方面将以往乡规民约中与国家宪法法律相抵触、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背离的条款坚决地摈弃,另一方面结合新时代乡村发展实际,有针对性地出台全面规范乡村新生活的升级版乡规民约,使乡村生活真正做到有规章可依据、有制度可遵循。让农民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使法治思维、制度行为真正成为农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方式。

德治重在提倡、教化、劝勉、规范与引导,使乡村生活发生革命性变革,进而形成人人崇德向善、邻里守望相助的良好人际关系与和谐社会氛围。充分发挥新乡贤的作用,通过榜样作用、示范效应,潜移默化地影响村民言行举止、待人接物方式方法。通过系列文化娱乐活动,寓教于乐、教学相长,使村民受到感染,得到启发,培育健康心态,追求文明进步,崇尚美德风尚。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人民日报》2018年0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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