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如果能够一张蓝图干到底,坚持干十五年还是有希望的。这其中,最难破题的就是城乡间融合的机制,培养乡村的主体性。各级政府是乡村振兴的主体。不过这么多县委书记里真正“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占的比例应该不会很高。还是要在政府、社会的体制机制上想办法,发挥好市场的作用。
前面的废话太多,我的“空想妄议”如下:
一、调增农业部的职责、权力,改“农业部”为“农业与农村工作部”,以便更好地协调、落实乡村振兴的相关工作。
二、调减供销总社的行政管理职能,对供销系统进行“去行政化”改革,以落实“三位一体”的总体布局。设立独立的“中国乡村振兴基金会”,由供销总社作为主管单位。
三、调整乡村治理的制度框架,由“村民自治”扩展为“乡镇自治”,把乡镇作为乡村振兴的基本单位;弱化“投票民主”在制度设计中的比重,加强“预算”的民主性和公开性。加强基层党建、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教育。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搜狐网
(扫一扫,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