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不免生出新的向往。这些期待和向往是我们前行和建设美好生活最为持久的动力。在城乡融合,人民迈向全面小康背景下,乡村振兴战略对农民、农村、农业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新发展理念的落实,从“新农村建设”到“美丽乡村”转变,再到“美好乡村”的实现,都有赖于激发基层主体创造性,有赖于建设一个高效、有活力的乡村治理体系。十九大报告提出“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这为我们指明了工作的方向。
近四十年的巨大而激烈的变迁无疑都在我们每一个人身上积淀,深刻地改变了我们的生产、生活以及对未来的预期。乡村治理首先要面对的是不断变动的这个秩序以及在这个新的秩序农民对美好生活的新的需要。我们走出“乡土中国”,转进“城乡中国”。城市和乡村还在拉锯。“留守”和“流动”乡村相互分离却又连成一个整体。城市化大踏步前进,乡村衰而不亡,显示出其巨大的韧性。第一代农民工已经老去,正要返回故乡;“谁来种地,”老人农业引人担忧却有效保证了农产品的供给;大多数年轻人持续涌向城市的同时,新农业新农人成为一种新的风尚。新时代的乡村治理工作不只是要化解冲突,它的重点应该是为变动的乡村和变动的中的人民提供一套可调适的秩序安排,方便人们在城市,在乡村,在城乡之间开拓出新的可能,创造出一种更美好的生活。
乡村治理是农业发展、农村改革的基础。村庄作为一套制度,乡村作为和城市平等的空间,要给予其平等的发展权利。乡村治理首先是城市和乡村、农民和国家关系再调整的过程。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经营体系、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农村承包地的“三权”分制和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提高乡村基本公共服务的标准和水平,农业农村改革为完善乡村治理创造了新的条件。改革首先要为普通的农民、农民工着想,看反映了他们什么要的需求,解决了他们什么样的问题。中国小农户的兼业生产还会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持续存在,对此我们要有历史的耐心。人多地少是我们基本的国情。乡村治理不是治理乡村。它是转型中的新的乡土制度的一部分,服务于在乡村居住,以乡村为依靠的人们的生活。
乡村治理的结构和主体也正发生巨大的变化。随着政府行政能力的提高,公共服务越来越能深入村庄。财政对村两委干部的保障水平也在不断提高。不过与此同时,乡村自治的主体性有所减弱,村两委也更多地只是为完成政府部门的各项任务。而村支书和村委会主任之间存在一定的张力。行政村和村民小组之间也存在着产权和治权不相统一的情况。作为乡村治理经济基础的集体经济却非常不容乐观。全国58.9万个行政村,76.6%的村庄的收入在5万及5万以下。如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如何提高村两委的组织力和领导力,是乡村振兴的一个重要课题。精准扶贫和特大城市外来人口聚居区管理服务的基础其实都在在治理上。以产业扶贫、搬迁扶贫以及人口倒挂村的公共服务供给为例,它们都是要以有效的乡村治理体系为依托的。
党的建设是乡村治理的内核。农村“流动”与“留守”的两重性给党建工作带来了全新的挑战。农村党建的关键在于以充满活力的创新调适党与农民、国家与乡村的关系,保证急剧变迁下的中国乡村的稳定,回应农民的诉求,解决农民的问题。党建不只是从上而下的宣导,更重要的是发掘党在农村脉络和基底,以党的建设服务农民的再组织,服务农业的绿色生态转型,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高村庄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党的建设要和乡村建设结合起来,从生活出发,在内部加强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教育,并外显于乡村振兴的具体实践中去。从这个角落来说,党的建设在党内,也在党外。
乡村治理的关键在人。一只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是乡村最宝贵的财富。乡村治理要服务于城乡人才的培养。要相信村干部、依靠村干部,吸纳乡贤、返乡创业人员、农业企业家参与乡村公共事务。以民主的制度和现代的治理技术完善村庄共同体的治理,切实减少基层腐败。农村是自有生命力的。我们相信,作为乡村振兴基石的新的乡村治理体系一定能够更好的服务好农民、农民工的生活,有力地推动城乡融合目标的实现。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我家农村的 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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