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推动了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并大大提高了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在民族地区新型城镇化过程中,探索从居民需求出发、以人本理念指引的多民族社区治理创新与构建,事关各民族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多民族社会交流交融与和谐稳定,也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中不可或缺的环节。
人本理念观照下的社区建设要义
社区作为人们共同生活、守望相助的小型共同体,并非仅为空间地域、高楼大厦或居民人口的简单相加,其本质在于以人本理念为出发点,重视社区内每位居民的生活体验和所有社区居民多样化需求的满足。人本理念在社区治理创新中主要体现两层内涵。
一是突出人在社区建设中的主体地位。最早进行社区研究的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将社区与建立在契约基础上、充满理性计算的“社会”相对照。后来,无论是以帕克为代表的芝加哥学派城市社区研究,还是以费孝通为代表的中国农村社区研究,都对人在社区的主体性地位给予重视。社区建设突出人的主体性,强调不断征求不同社区成员的建议,与社区成员协同共治,将人的根本需要和人的全面发展作为社区治理的出发点和最终目标。
二是注重人在社区服务中的多样化需求。在现实社区中,因为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等差异,人们有着各自不同的需求。马斯洛的需求理论将人类需求分为五种不同层次,分别由低到高形成一个阶梯,不同层次的社区成员对应不同需求,需经不同的途径和方式予以相应满足。人本理念指引下的社区建设就是要以满足不同居民需求为出发点,达成最广泛的社区建设意见和最大程度的居民认可,既不因居民个体的“渺小”而忽略他们的声音,也不因文化背景的不同而对其顾此失彼。
人本理念指引下的社区治理不是机械地推进社区的发展,也不是将不同地域、不同社区成员生搬硬套,而是从社区成员的不同需求、不同群体的差异性出发,运用有针对性的服务方法,满足各成员的需求,真正做到社区福利最大化、社区服务普遍化。
创新民族社区结构形态
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城镇社区”作为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被赋予更多综合职能和新的期待。民族地区的社区治理也一样,正处于创新发展的时代转折点。
关于民族社区发展形式,马戎教授曾提出“各少数民族成员可根据本族在某种经济活动中的优势,使之在全国范围内得到充分发挥并‘嵌入’到各地的基层社区中,这样的‘嵌入’活动进一步使各民族逐步离开本民族传统居住地,淡化各族人口与原传统居住地的联系,逐步改变各族分布区域居住的传统模式,从而使各少数族群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这一论述有助于认识各民族“互嵌型”社区建设的基本思路。
民族地区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进程需要通过成熟的多民族互嵌式社区建设提供基础性保障。明确各民族互嵌式社区的功能,有利于互嵌式社区与外部环境的协调发展。人本视角下多民族互嵌社区的功能主要体现在两个层面:对社区内各民族居民而言,可以增进文化交融、促进民族信任、增强民族感情、提升生活质量;对我国多民族社会而言,可以激发社会活力、优化社会制度、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构建人本理念下多民族互嵌型社区的路径
创新社区治理,构建人本理念指引下的多民族互嵌式社区,应着重考虑以下几方面。
一是满足社区居民的需要,重点关注社区弱势群体。面对弱势群体的各类困难,要帮助他们在社区中获得相应的经济救助或工作机会,摆脱经济压力,赋予弱势群体一定的发言机会和政策倾斜,让他们能够在社区建设中建言献策的同时,也能为自身发展发出声音。同时,大力倡导和谐共存、互帮互助、共同进步的优良传统,形成良好的社区协同效应,要让弱势群体共享社会发展的成果,使各民族居民在互助中成长、在共建中发展。
二是不断提升人的素质和能力,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价值功能。无论何种形式的社区建设,其出发点和落脚点还是生活在社区中的人,在提升社区人员素质和能力的同时,也能够提升各民族成员的凝聚力,从而使由政府、社会引导的社区发展行为转变为各民族成员的自觉活动。
三是注重社区软环境建设,大力营造社区和谐文化。各民族互嵌式社区的建设是一项系统性社会工程,必须用足够的耐心、细致的服务、精密的谋划和务实的精神,回应不同民族社区成员的需求。在社区建设中,应特别注重相互接纳和包容的软环境建设,培育社区和谐文化。为此,要明确和谐社会的精神实质,吸收和弘扬各民族文化中的和谐因素,抵御不良思想和邪恶势力的进入和渗透,实现“美人之美,美美与共”的良好局面。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新型城镇化进程中西北民族地区互嵌式社区建设研究”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西北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西北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管理学院社会学专业2015级硕士研究生中国社会科学报 )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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