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卷调查开展基本情况
2016年8-10月,我们在全市朝阳、丰台、通州、房山等12个区选取了西集镇、长辛店镇、桥梓镇、潭柘寺镇等29个乡镇,赵辛店村、前辛庄村、王坡村、于家务村等56个村的1440个农户家庭,采取随机调查的方式开展了此次调查问卷工作,共发放调查问卷1440份,收回有效调查问卷1400份,回收率达97%。
本次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农民负担监管及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两大内容。其中,在农民负担监管部分共设计10个问题,主要了解农户家庭基本情况、家庭收入支出情况、对减负惠农政策了解程度等。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部分共设计了10个问题,主要了解村民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了解程度、项目民主议事程序的知晓情况及工程开展的满意度等。
为保证本次调查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我们在调查村的选择上,主要选取了以前曾经实施过一事一议项目的村。在为期两个月的调查实施过程中,参与调查的各区在工作中,高效组织、积极配合,采取区、乡镇、村三级联动的方式,确保了调查问卷工作的顺利完成。
11-12月调查组在认真研究、综合分析基础上,形成本报告。
二、问卷调查统计结果
(一)农民负担监管调查结果
在被调查的农户中,家庭收入的来源以农业生产为主,占到30%,其次为基本工资及外出务工,两者均占24%。在年人均所得的调查中,年人均所得在11160元-20000元的居多,占45%,11160元以下的占41%,20000元-30000元占9.4%,30000元以上占4.3%。
被调查户中有学生的:其中初中以下不用交学费,只有日常的生活费支出;高中或中专年均学费在4000元左右,年均生活费在2000元左右;大专或大学年均学费在7500元左右,年均生活费在4000元左右。在被调查农户中家庭月平均支出1500元-3000元占53%,1500元以下占31%,3000元-4500元占11.6%,4500元以上占4%。家庭日常开支中最多的依次为家庭生活费、医疗费及子女教育费,占到总开支的42%、27%、15.4%。
各户除去孩子学费外,每年主要还要缴纳电费、水费等。在了解各户对党的减负惠农政策知晓程度时,调查结果较理想,被调查家庭对国家的减负惠农政策均能有一定程度的了解,政策主要集中在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减免土地税、养老补贴、粮食直补、农民负担监督卡、农民负担监督举报电话等方面。
这一结果与政府多年来坚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不放松,以及大力推进城乡统筹密不可分。此外,农户普遍希望国家能够在提高新农合医疗报销比例、教育及加大对三农资金的补贴力度等方面出台更多好的减负惠农政策。
(注:由于各区在农户样本选择上大部分选取了农村留守老人,因此年龄结构普遍偏大,容易造成调查统计数据某些结果与实际情况之间的差异。)
(二)村级公益事业筹资筹劳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调查结果
调查发现,各户对村级公益事业筹资筹劳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及相关程序的了解程度较高。认为了解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达到92%。
在调查的农户中仅有2户认为村里建成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不是群众急需的项目,有3户对工程质量不满意。认为项目严格按照程序履行了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投票表决、全过程资料公示、接受村民监督等环节的人数高达99%。愿意为项目建设承担合理资金及劳务的占94%。愿意继续支持和参与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的达99%。
调查结果显示被调查农户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了解程度比其他强农惠农政策更加广泛和深刻,对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满意度较高,对今后继续利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开展相关公益项目建设的积极性较高。
该结果的取得得益于我市及各区近年来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政策的广泛深入宣传,坚持做到政策进村、思想进户、程序公开、监督到位,充分调动农民积极性,全力营造全民投入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良好氛围。
三、结论和建议
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农民对农民负担及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的认知大体上是清晰的,对减轻农民负担及开展村级公益事业项目的愿望是强烈的,对维护自身权益的呼声也是很高的。但同时我们也发现,虽然绝大多数农户了解一些党的减负惠农政策,但比较了解各项惠农政策的比例不高,遇到相关问题时存在找不到解决方法与解决渠道的问题。
少数农户对开展村级公益事业筹资筹劳仍有抵触情绪,不愿承担合理的资金或劳务。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在全市范围内加大减负惠农政策及一事一议各项政策的宣传培训力度,探索创新宣传工作方式及培训模式,更好的促进农民减负政策宣传工作落到实处。
同时,我们还需要继续保持抑制加重农民负担及危害农民权益行为的高压态势,采取综合措施,有效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总体形势平稳向好。
基于问卷调查结果并结合近年来我市开展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进一步提高对新时期减负工作的认识。全面取消农业税以来,农民负担大幅度减轻,农民收入不断增加,农民享受各种惠农补贴的项目和数量也增多。但零农业税绝不等于农民“零负担”,在显性负担隐性化的趋势下,更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不能产生麻痹思想。
去年,汪洋副总理对减负工作做出了重要批示:在制度不完善的背景下,减负工作稍有放松就会反弹,减负工作必须持之以恒。当前农民负担涉及主体更多、收费对象更广、分布更分散、收取形式更隐蔽。
面对农民负担工作的新形势新变化,作为各级监管部门要对减负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有更加深刻、清醒的认识。减轻农民负担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伴随着统筹城乡发展的全过程,只有城乡二元结构被彻底打破,农民从真正意义上完全享受公民的平等待遇,农民负担问题才算真正解决。
适时将减负工作重点由监管向维权转变。长期以来,我市减负工作重点一直以加强农民负担监管为主,确保了全市农民负担发生率始终保持在较低水平,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通过二十几年的工作演变,我们也逐步意识到目前农民负担工作急需从加强负担监管向维护农民权益方面转变。
特别是,随着中央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和推动城乡协调发展要求的提出,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力度逐渐加大,如何确保各项支农资金及时发放到位?如何保证资金用于农村公益?这些问题都与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有效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切实维护农民权益成为了新时期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新内容。
因此,实际工作中,我们要及时转变工作思路,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重点,加强对各种惠农补贴,尤其是各种政策性补贴落实情况的监督,严格政策界限,确保给农村、农民的各种补贴、补助、补偿及时足额发放到位,把有限的资金用到刀刃上,用在农村和农民身上,有效防止改革过程中侵害农民利益行为的发生,切实把我市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融入到统筹城乡发展、加强农村社会管理、落实强农富农惠农政策中去,为新时期进一步加强农民负担工作、让农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提供有力保障。
切实完善减负惠农政策落实监督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日常监管与负担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机制。完善农民负担监测制度,建立包括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内的监测体系,提高监测质量。进一步完善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及时更新内容,标明举报电话,便于农民监督和反映问题。
畅通农民负担信访渠道,加强对信访问题的督查督办。坚持每年组织开展的春、秋两季农民负担检查工作,建立完善农民负担检查情况通报和公开制度,切实加强对农民负担政策执行、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涉农收费的监管。
继续对农民负担高发易发的问题开展综合治理,采取市区联合治理与区级自主治理相结合的方式,督促问题排查和整改落实,促进问题有效解决。
不断夯实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规范管理。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措施,合理界定筹资筹劳范围,逐步降低筹资筹劳限额标准,探索建立控制以资代劳的措施。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农村综合改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农〔2016〕139号)规定,农民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开展村内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的财政奖补比例为:低收入村为100%,其他村为90%。通过财政奖补资金进一步向贫困地区倾斜,显著降低了村民筹资筹劳的比例。
因此,对于开展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仍有顾虑不愿筹资筹劳的村民,工作人员应及时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工作,打消村民顾虑,充分调动农民参与积极性。进一步创新村民民主议事程序,规范一事一议项目的组织实施,履行好筹资筹劳方案审核的职责,加大专项检查力度,不断健全民主决策、多元投入、均衡发展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
深入开展对减负惠农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十三五”时期北京城乡统筹发展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面对优化提升首都核心区功能、加快行政副中心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新形势新任务,作为从事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的部门及人员也要与时俱进,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和首都城市发展战略定位,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既要坚持研究减负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将研究重点聚焦到农民最关心的问题上来,坚决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又要研究在新时期如何通过有效落实中央的减负政策, 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产经营积极性,进一步促进农民持续减负增收,为全面建成农村小康社会创造好的环境。(此文来自:2016北京市农村经济发展报告——农村改革与集体经济发展)
(作者单位:北京市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社会处)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北京农村经济(微信公众号)2017-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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