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湘潭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各项减负政策,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不断完善监管制度,切实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将减负与纠风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涉农收费项目进一步规范并逐步减少,农民负担总体水平进一步降低,绝大部分惠农补贴资金纳入了“一卡通”发放管理,各项惠农政策更加落实到位。近几年均没有出现涉负的群体性上访案件,农民群众满意程度显著提升。但是,少数地方、少数部门加重农民负担、损害农民权益的问题仍然时有发生,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待仍有差距。出现这种现象,既有工作不够到位的因素,也有体制、机制上的原因。
    一、存在的问题
   (一)部门行业乱收费现象仍然存在。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学校乱收费名目繁多,屡禁不止。如巧立名目乱收考试费试卷费;不按自愿的原则收取教辅资料费和报刊费;强行要求学生搭餐从中揩油。二是农技部门违规收取农技服务费每亩一元。三是有的水管部门向农民违规收取堤防费。
   (二)少数部门的惠农补贴资金没有到村、到户、到项目。一是对村的转移支付的资金由于县级财政紧张到位不足或者不及时。二是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没有专款专用,或克扣,或抵扣。三是移民补助资金、退耕还林等补贴、农机补贴和油菜种子补贴因没有完全纳入“一卡通”导致部分未到户。农业保险资金发放不规范。
   (三)少数地方和部门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强行超标征订报纸杂志等刊物。
    二、产生的原因
   (一)认识不高。目前在各地各部门的广大干部还存在如下集中认识误区:一是负担不重论。认为与取消农业税和三统五提留前相比,农民负担轻多了。二是天经地义论。认为将下发的补贴资金与老欠相抵扣是天经地义的。三是合情合理论。认为有的收费项目是共同生产费用,是服务性收费。
   (二)制度不全。突出表现在有些部门的惠农补贴资金和有些乡镇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发放上。尚缺乏一个统一严格的制度或者制度过于抽象难以执行。有的部门没有将惠农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的方式发放到农户,造成克扣、截留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地方和部门以财政困难为由克扣、抵扣和截留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由于没有完善的制度,我们对于所发现的问题无法处理。
   (三)监管不力。受人员和财力的制约,县乡两级减负部门对涉负问题的监管也并不到位,有点地方监管流于形式。即使发现了问题也无强制力去纠正。
   (四)追究不严。根据职能职责,减负、纠风和物价都有职责检查、监督和处理涉负问题,但由于相关部门相互间衔接协调不够,导致对涉负问题的责任追究不尽到位。
    三、解决的办法
   (一)加大政策宣讲力度。通过报纸、电视、网站等媒体广泛开展对减负和惠农政策的宣传。让农民群众和基层干部深入了解涉农收费项目依据、对象和标准,了解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的对象、标准、方式和期限。让农民依法抵制侵害权益的行为,自我维护合法权益。要认真落实好农民负担与惠农补贴监督卡制度,认真填写和发放省里统一印制的农民负担与补贴监督卡,做到每户一卡,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二)完善减负长效机制。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制度,确保减负工作领导责任不缺位。要及时调整和充实农民负担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涉及惠农政策和涉农收费的部门都要纳入到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部门分工责任制,强化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惠农补贴资金信息公开制度和向县减负办备案制度,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农民群众公开,向减负办备案。完善责任追究办法,将减轻农民负担纳入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考核结果与干部任用挂钩。
   (三)开展减负专项治理。根据减负工作重点监控办法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对于问题比较突出的打发和部门实施减负重点监督,开展综合治理,重点治理乡镇和涉农部门向村级组织乱摊派报刊杂志、福利彩票、建设捐款和违规收取各种服务费、赞助费等。加大治理农村中小学以自愿的名义向学生摊派教辅资料、报刊杂志、强制学生在校搭餐、以建校名义要求学生捐款等违规收费问题。加大治理国土部门向原宅基地和荒山荒坡上建房的农户收取代办服务费、测绘费;向占用耕地建房的农户收取耕地开垦费;以农民占用耕地为由向农户乱罚款等违规收费问题。坚决制止向农民收取农技服务费,逐步取消向农民收取的农田灌溉水费。
   (四)强化减负责任追究。县减负办加强调查研究,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完善减负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减负、纠风和物价等部门加强协作和配合,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查处。确保当和国家的政策法律罗带实处,确保农民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