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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守英:乡村振兴理论与制度供给

[ 作者:刘守英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06-13 录入:吴玲香 ]

导读:在2018第六届清华同衡学术周“乡村振兴 · 从理论到政策”分论坛上,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刘守英(曾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副部长)作了题为 “乡村振兴理论与制度供给”的主题报告,从我国乡村社会变迁、乡村振兴的理论框架和乡村振兴的制度供给三个方面展开了精彩的分享。

1 重新认识乡村社会变迁

刘教授认为,长期以来三农问题中对“农村”的研究是不够的,被列在三农的末端。他指出,村庄是乡村社会的制度装置,是各种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发生的地方,体现了中国乡土社会的独特秩序。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真正促进了三农问题回归三位一体。

而如何界定村庄?刘教授提出要以动态的眼光观察乡村的结构变迁,重点看两个维度,一是农民跟土地的关系,二是农民跟村庄的关系。“工业化、城市化等不同结构变迁方式导致农民与土地、与村庄的粘度变化不一。农民离开土地到异地去工业化、城镇化,农民和农村的关系才开始真正的松动,但是仍没有完全摆脱这种粘结”。

刘教授提出,要避免脱离中国社会结构变化来分析村庄的倾向。看乡村振兴,首先要认识到,当前的中国社会正在从“乡土中国”进入“城乡中国”阶段。乡土中国的特征是:“以农为本、以土为生、以村为治,植根于土”。而城乡中国对应的四个特征是:“乡土变故土、农业已经告别过密化、乡村变故乡和城乡互动”。城乡中国是中国社会结构现代化过程中的一个过渡形态,是乡村振兴研究的大背景。

2 乡村振兴的理论框架

刘教授重点分析了当前城乡中国新的农民、农业、农村和城乡关系的变化。

他首先指出要重视当前农村社会中农民的分化和代际变化。“我们在乡村里再也找不到清一色的农民了。”他认为最重要的代际是农二代,他们跟农业、和土地的关系越来越疏离,未来的去向是去农业化和入城化。“未来农二代落叶归根,入城倾向更为强烈,他们在县城买房,小孩的教育也主要在县城。传统乡土社会秩序的代际变化具有不可逆性”。

其次他认为农业的内涵正在发生重大变化。过去认为农业就是粮食农业,但未来的农业是从土地上长出来的一种新“经济活动”,正在变成多功能产业形态。

对于如何看待村庄的演化?刘教授认为,一是村庄分化不可避免,要区别对待;二是村庄也在出现适度集聚的现象;三是村庄内部社会的非正式制度的变化值得重视。

最后,刘教授提出城乡互动与融合是自下而上的。单向城市化正在转向城乡互动,体现在土地资本劳动在城乡之间的相互配置。城市对乡村的需求正在上升,城乡要素流动不再是单向的。同时城、镇、村功能分工更加明确,城市和乡村形成两个维度的共荣共生。

3 乡村振兴的制度供给

最后,刘教授提出乡村振兴需要有效的制度供给。

一是城乡互动需要生产要素配置制度改革,土地配置要实现城乡平等;二是规划要实现城乡关照,保证乡村发展空间;三是要实现农民的城市权利,核心是农二代的居住权和农三代的教育权;四是乡村也要逐步向城市开放权利。

最后,刘教授还探讨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大方向,重点是宅基地制度的改革。包括五个改革方向:一是改革宅基地的无偿分配制度必须改革;二是要赋予农民宅基地财产权去交换福利分配权;三是逐步对外村人和外来资本的有序开放;四是宅基地权利与集体建设用地权利的同权;五是落实乡村规划管制和集体组织的权力。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清华同衡规划播报(微信公众号原创)2018-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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