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8日在汉寿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汉寿县财政局局长 陈武俊
各位代表: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1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1年,面对国家宏观调控趋紧及财政收支矛盾加剧的困境,汉寿财政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充分履行财政职能,全力组织财政收入,着力优化支出结构,深入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县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和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全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31145万元,同比增加7811万元,增长33.47%。其中,国税完成2873万元,同比增加976万元,增长51.45%;地税完成19322万元,同比增加3962万元,增长25.5%;财政完成8950万元,同比增加2909万元,增长48.15% 。
上划中央收入完成12443万元,同比增加3746万元,增长43.07%;上划省级收入完成4081万元,同比增加879万元,增长27.45%。
全县财政总收入完成47669万元,同比增加12436万元,增长35.3%。
县级一般预算收入 31145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55831.5万元,减去其他支出、上解支出3662万元后,可用财力为85214.5万元。一般预算支出为84810.5万元,结转下年支出402万元,当年结余2万元。
上级专项收入合计92228.5万元,按上级专项收入支出要求支出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72万元,国防支出3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217万元,教育支出12899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14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676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0924万元,环境保护支出2118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28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1732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027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1751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3429万元,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241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46.5万元,粮油物资和储备事务支出223万元,其他支出2万元。
回顾2011年,我们主要做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以促项目强基础为主线,全力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抢抓国家扩大内需的政策机遇,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千方百计扩大投入,夯实了经济发展基础。在支持园区建设发展方面。投入3000多万元,完成了中联大道、天星路、经济开发区倒流坪安置小区、阳泰光伏电缆、鑫鹰钢构、金江水泥二期、桃花源北路征地补偿等十几个项目的建设,有效地提升了开发区发展潜力。在支持城市建设发展方面。加强城投融资平台建设,协助搞好银行贷款,拨付建设资金8380万元,加快推进了S205汉太一级公路建设,拓展了城市发展空间。推进污水管网建设,铺设污水管网2.5公里,新增污水处理能力每天2万吨。安排1000万元用于县城小街小巷改造、道路绿化、环卫、垃圾一体化等城市建设和管理,进一步亮化美化了县城。在支持企业发展方面。把扶持企业发展当作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重要途径,建立了重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库,帮助企业用好、用足、用活财税扶持政策,积极向上争取中小型企业发展专项资金439万元。在支持扩大内需方面。积极做好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摩托车下乡等补贴兑付工作,全年兑付补贴资金3600万元。落实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工作,兑付我县渔业、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城市出租车、岛际水路客运五大行业补贴资金1967万元。在财源项目建设方面。实施财源建设资金扶持项目37个,安排优惠政策扶持资金4260万元,兑现2010年经济工作奖励资金1429万元,拨付拆迁补偿及专项投入项目资金992万元。
(二)以开展增收节支为主题,努力实现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在组织收入方面。一是进一步密切财政、税务、银行之间的业务联系,按月评估分析财税收入形势,加强针对性、前瞻性调查研究,加大重点税源的征收力度,努力挖掘了征收潜力。二是明确目标任务,严格工作责任,按照“旬保月、月保季、季保年”的指导思想,制定分月收入完成计划,及时召开财税收入调度会。三是严格执行征缴挂钩办法,对收入欠进度的,按欠收比例扣减工作经费和拨款。四是严格进行收入进度考核,对不按规定缴存非税收入的单位,按照《非税收入执收工作责任制规定》进行处理,确保了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在推行厉行节约方面。严格执行财政预算,根据《关于从严控制各项经费支出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八项要求的通知》等文件要求,重点加强了全县会议费、接待费、公务购车及运行费、出境出省学习考察费支出管理,从严控制支出口子,努力压缩行政开支,确保了全县“四费”支出规模控制在年初确定的控制线内。
(三)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根本,统筹兼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全面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全年发放惠农补贴资金1.86亿元,其中发放良种补贴2093万元、粮食直接补贴985万元、农资综合直接补贴7447万元。全年预算安排265万元,推进了岩汪湖新农村示范片、镇村同治的建设任务。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完成投资1179万元,解决饮水不安全人数2.48万人。全面系统地落实各项农业保险,有效地减少了自然灾害对农业产生的影响,降低了农民所承担的风险。大力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工程建设,争取上级投资1697万元,完成了一批区域骨干性、示范指导性项目,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1.41万亩,促进了新农村建设和农业产业化发展。做好水库移民后扶项目实施工作,全年共下拨后扶项目资金377万元,修建改造了一批溢洪涵、实施一批山塘改造。推进农村公路建设,拨付资金3500万元,拉通断头路2条、改造危桥2座、硬化乡村公路105公里,全县交通更加便利。二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全年拨付预内教育资金2.08亿元,其中补助特困寄宿生生活费419万元、教师继续教育经费134万元、职业教育专项资金81万元、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300万元、学前教育发展资金400万元等,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大力实施校安工程,完成安全改造项目15个,新建校舍4.3万平方米,受益学生达3.5万人。推进合格制学校建设,建设合格制学校11所。三是全面推进各项社会保障工作。推进基本医疗扩面工作,参保单位达到670个,4.04万名参保职工落实了基本医疗保障。配套1848万元,对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进行了补助。配套297万元,稳步启动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新增参保对象35.9万人,实现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保障弱势群体基本生活,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及时支付各项社会保障资金,其中企业养老保险补助资金2.18亿元,新农合补助资金1.23亿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4362万元、五保户供养补贴725万元。其中,城市低保人平月提高15元达到178元,农村低保人平月提高8元达到78元,五保户集中供养人平提高600元达到3000元。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配套1000万元支持新建廉租房1033套,拨付棚户区改造资金300万元,发放租赁补贴310万元。四是支持基层组织建设。大力推进乡村组织办公场所建设,配套610万元,完成了14个乡镇机关改造计划,支持了225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完善村级组织低限运转机制,全年预算安排2820万元,使行政村(社区居委会)低限运转经费标准由4万元提高到5万元,确保了基层组织正常运转。五是确保为民办实事支出。对省、市、县各级政府涉及民生的为民办实事项目,做好财政配套的测算与安排,坚持按进度拨付资金,确保了各级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深入推进财政各项改革。深入推进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财政监督、绩效评价“四位一体”的财政各项改革,不断完善财政运行制度。在完善“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方面,不断理顺省、市、县财政关系,积极争取省市财政的支持,“省直管县”运行体制进一步顺畅,尽最大努力保障了汉寿利益。在完善财政预算编制方面,将相关非税收入全部纳入了部门预算管理,为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今年在编制2012年财政预算时,除编好一般预算收支计划、基金预算收支计划、部门预算外,增编了专户预算收支计划,将非常年固定性的国土收入和国有资产经营性收入进入年初预算笼子,至此,我县财政所有收支将全方位纳入县人大的监督视野,财政收支将会更加阳光。在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方面,着力完善了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规范预算单位账户管理,基本实现了预算单位财政资金活动全部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切实增强了财政资金管理的统一性、效率性和透明度,全年共支付预算资金6.13亿元,其中直接支付5.62亿元,占总支付额的92%。在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方面,制定了《汉寿县2011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方案》,今年财政奖补覆盖面将达到40%,积极向上申报了249个急需解决的项目,对87个验收合格的项目拨付奖补资金583万元;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化解工作,积极稳妥地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1820万元;积极推进公益性乡村债务化解,摸清了债务底子,制定了化解乡村干部垫交农业两税债务工作方案,召开了全县工作动员会,为下一步的债务化解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五)以强化管理规范为抓手,不断提升财政科学管理水平。一是强化预算的编制执行管理。推进预算编制科学精细管理,执行基本支出定额定员标准,建立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实行绩效管理与部门预算编制有机结合,提高了预算编制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加强预算支出执行管理,坚持在县人大批准预算框架内,严格按照县政府“钱随事走、事从项目中来、项目经过相关决策程序”的原则,通过严格预算下达和指标执行、控制预算追加、加快支出进度等措施,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益。二是推进乡镇财政精细化管理。建立健全了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乡财县管乡用”加强乡镇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汉寿县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乡镇财政所的资金监管工作逐渐步入正轨。加强乡村债权债务管理,对乡镇下达消赤减债指令性计划,并把制止新债、化解旧债列入乡镇财政所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三是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着力抓好建设工程的政府采购和协议供货定点采购,完成政府采购预算金额2.02亿元,签定政府采购合同金额1.84亿元,同比增加2973万元,增长19.3%,节约财政资金1839万元。四是加强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认真落实《汉寿县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对行政事业单位用于出租和经营的国有资产、城市公用资产、企业国有资产等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将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对外出租、出借的国有资产,全部归口到县国资管理机构统一监管,对出租和经营的收入统一缴入县非税局,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位对经营性资产收入为政府财政收入的理念逐渐形成。五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认真落实《汉寿县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清理核实了全县政府性债务底子,规范和启动了政府性债务举债程序,严禁单位不经审批私自举债,有效地控制了单位无计划借债,并且对单位批准借入的资金,采取计划申报、核定拨款的方式,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跟踪监督管理,遏制了一些单位超越财力盲目搞建设、乱购设备、甚至借钱搞运转的现象,有效地防范了政府性债务风险。六是严格执行财政投资评审制度。全年共组织工程评审项目158项,评审金额4.07亿元,审定金额3.54亿元,审减金额5275万元,节支增效成绩明显。七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推进财政监督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完善财政“大监督”格局。加强对财政政策执行、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财政内部控制制度落实和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巩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成效,组织开展社会团体、国有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
2011年我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县财政工作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矛盾和问题,主要是:一是财政收入结构不够合理,缺乏骨干税源支撑和新生税收增长点,财政收入增收空间有限,同时依托土地交易和房地产市场产生的税收有不确定性,非税收入也随着收费项目的逐年减少而呈萎缩趋势;二是为保障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各方面支出需要对财力需求越来越高,刚性支出压力巨大,财政收支矛盾越来越尖锐,预算平衡难度越来越大;三是财政管理力度不够,预算编制欠完整,预算执行没有完全到位,基础性工作有待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监管仍然存在薄弱环节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对策,积极探索前进,让财政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
二、2012年财政预算(草案)
受当前国内经济增速放缓、政策性减收、结构性减税、物价上涨等因素影响,2012年我县财政收支矛盾仍将突出,预算平衡压力将会进一步加剧。2012年,我县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是:科学制订收入计划,提高收入质量,增加可用财力;收支平衡,不打赤字预算;确保人员工资,确保正常运转,确保硬性考核要求、刚性政策支出,先基本支出后项目支出,先重点项目后一般项目;厉行节约、从紧控制公务支出,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政资金办大事;统筹兼顾,统一标准,公平、公开、公正;综合预算、零基预算、细化预算、项目预算有机结合。
(一)一般预算收支计划
1.预算收入计划。2012年财政总收入为57582万元,同比增加9913万元,增长20.8%。其中:县级一般预算收入35841万元,同比增加4696万元,增长15.08%。;上划中央收入16652万元,同比增加4209万元,增长33.83%;上划省收入5089万元,同比增加1008万元,增长24.7%。县级预算收入具体到项目是:(1)国税3985万元,比上年增加1112万元,增长38.71%,其中:增值税3227万元,比上年增加819万元,增长34.01%,利息所得税比上年减少7万元,下降100%,企业所得税758万元,比上年增加300万元,增长65.5%;(2)地税22198万元,比上年增加2876万元,增长14.88%,其中:一般工商税收18698万元,比上年增加3246万元,增长21.01%;两小税3500万元,比上年减少370万元,下降9.56%;(3)财政9658万元,比上年增加708万元,增长7.91%,其中:专项收入1160万元,比上年增加40万元,增长3.57%;行政性收费收入4578万元,比上年增加747万元,增长19.5%;罚没收入2780万元,比上年减少243万元,下降8.04%;国有资本经营收入491万元,比上年增加164万元,增长50.15%;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649万元,与上年持平。
2.可用财力测算。县级一般预算收入35841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55922.5万元(“省管县”体制补助收入745万元,增值税返还1812万元,所得税返还560万元,工资性转移支付13650万元,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3288万元,取消农业税及特产税转移支付5168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20927万元,村级组织运转经费316.5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6500万元,洞庭湖区农民负担综合改革转移支付1900万元,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965万元,药品监督下放补助收入91万元),减上解支出3165.5万元,测算出当年可用财力88598万元。
3.政府预算人员及公用支出计划。2012年共安排人员及公用经费46286.21万元。其中:
①在职人员工资。全额单位人员工资按人事部门核定的档案工资额计算确定;差额单位人员工资按2011年决算差额人数及补助标准计算确定。2012年共安排在职人员工资15461.04万元。
②津补贴。按财政供养人员和核定的标准计算确定。其中:在职人员按人年平15000元的标准测算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及绩效工资;离休人员按人年平15000元的90%的标准测算生活性补贴;退休人员按人年平15000元的78%的标准测算生活性补贴。2012年共安排津补贴资金20100万元。
③公务费。消防大队按照在职人员人年平4万元的标准计算确定,合同制消防员依照政策按人年平3万元的标准计算确定;110处警人员按照人年平4万元的标准计算确定;公、检、法、交警、纪委按照在职人员人年平2.5万元的标准计算确定;司法局机关按在职人员人年平2.2万元的标准计算确定,乡镇司法员按人年平8000元的标准计算确定;四大家按人年平2000元的标准计算确定;其他单位按人年平1000元的标准计算确定,公务费含单位工会经费。2012年共安排公务费1959.5万元,其中公检法交警纪委司法消防1697.2万,四大家及其他单位262.3万。
④小车经费。按上年负担范围结合实际情况,按照吉普车每台每年6万元、轿车每台每年5万元的标准计算确定。2012年列入预算负担范围的小车共37台,共计194万元。
⑤抚恤经费。根据人事部门审核批准的抚恤对象人数和标准计算确定。2012年抚恤经费发放对象905人,共计275.55万元。
⑥离退休人员经费。2012年安排养老保险费5600万元,另安排差额离退休人员经费66.4万元,两项共计安排5666.4万元
⑦行政事业单位医保经费的测算。2012年财政安排医保经费2583.29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按照工资额的6%测算为1045.44万元(教育系统579.77万元);基本医疗保险按照津补贴总额的6%测算为500.76万元(教育系统388.98万元);离休人员医疗费160.5万元(教育系统61.5万元);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医疗费171.6万元;民政代管人员医疗费2.6万元;企业军转干部医保21.71万元;企业退休人员医保352.8万元;三等伤残军人医保16.51万元;农村保健退休人员医保2.38万元;企业离休干部配偶遗孀医保3.92万元;企业下岗转业士官医保12.07万元,特殊人群药费欠费50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43万元。其中在专项支出中列1273.25万元(教育系统医保968.75万元,教育系统离休人员医疗费61.5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43万元),人员经费中列1310.04万元。
⑧住房公积金的测算。按上级文件要求,2012年按照工资额的7%测算住房公积金配套资金1219.68万元。
⑨考虑到年中工资的调整,2012年安排工资预留100万元。
4.政府预算专项支出计划。2012年按照六个大类安排专项支出共计42311.79万元,2011年度“满意政府建设”先进单位工作经费按高于同级预算单位经费来安排。
①上级硬性配套、上级考核及“办实事”项目等实事支出。2012年共安排上级硬性配套及“办实事”项目等实事支出18474.56万元。如:村级组织运转、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乡镇运转、化解乡村干部垫交农业两税债务、计生支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县级配套、企业养老保险、再就业资金县级配套、农村安全饮水、公共卫生事业、教育支出、敬老院经费、五保之家、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农家书屋建设、乡镇文化站建设县级配套等,这一类资金完全按上级文件要求安排。
②社会经济发展支出。2012年共安排社会经济发展支出8794.68万元。如“产业转移加工贸易基金、文化旅游开发引导资金、工业推新、农业发展基金、工业发展基金、安全发展基金、科技三项费用、财源建设基金、项目前期经费、新农村建设、城市建设维护资金、公路建设、水利资金、人才开发专项资金等,这一类资金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指示安排。
③上级文件规定、县委县政府决议支出项目。2012年共安排上级文件规定、县委县政府决议支出9353.42万元。如“党管武装长效机制、伤残军人盲残人士公交车优惠补贴、老干待遇及老干事务、民政优抚、环境监测、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气象灾害预警、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经费、普法培训考务费、环卫所临时人员养老保险、交通局企业养老保险等这些按上级及县委、县政府出台的文件要求必须要支出的项目中,有规定考核项目金额的按考核金额安排,没有规定具体金额的按会议纪要精神,酌情核定后安排。
④非税收入成本及工作经费。2012年共安排非税收入成本及工作经费5189.13万元。2012年深化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除公检法交警司法纪委消防行政执法局外,其他单位按照非税收入计划的20%安排工作经费,超过部分政府与部门5:5分成。公检法交警司法纪委行政执法局的经费保障按相关文件执行,其行政性收费及罚没收入全额上缴财政。
⑤预备费。根据预算法的规定“各级政府预算应当按照本级政府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开支及其他难以预见的特殊开支”,2012年安排预备费500万元。
(二)基金预算收支计划
1.2012年基金预算收入。预算收入合计为7197万元,分别为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专项基金126万元、育林基金163万元、水利建设基金240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1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600万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污水处理费)400万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电力附加)160万元、国土基金5000万元、廉租房和管理费收入58万元、船舶港务费35万元、渡口车辆通行费85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220万元。
2.2012年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支出合计为7197万元。
(三)单位部门预算
2012年,全县80家一级预算单位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预算收入合计79634万元,预算支出合计796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635万元、专项支出26999万元。
三、努力做好2012年财政工作
2012年全县财政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以“稳增长、调结构、惠三农、保民生、强管理”为重点,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服务“工业强县、城镇兴县、旅游活县、幸福汉寿”战略,促进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为实现上述目标,2012年注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突出促发展。加大对上争资力度,千方百计整合财政资金,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努力培植财源税源,落实园区发展政策,重点支持以汉寿经济开发区为龙头的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积极支持企业发展,努力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升级改造、技术更新。积极支持第三产业发展,重点支持发展金融信息、体育休闲、文化旅游、现代物流等现代服务业。积极支持城市建设,支持做大做强县城投公司,帮助拓展融资渠道,盘活融资资金,突出支持城市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拉开县城新区骨架。
(二)突出抓收入。积极组织协调税务部门,开展税源调研和税负分析,制定分月收入完成计划,明确征收工作责任,狠抓税收收入入库。清理非税收入项目,规范非税收入秩序,合理下达非税收入征收计划,严格执行《非税收入执收工作责任制规定》,建立健全对各收入征管部门收入的督导、考核及奖惩机制。
(三)突出惠民生。在保障人员经费、机关正常运转等基本公共支出需要的前提下,集中财力确保教育、社保、农业、医疗等重点支出,努力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加大对改制企业、城镇零就业家庭等困难群体的就业帮扶力度。支持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扩面工作,提高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加大对低收入群体和特殊困难群体的帮扶救助力度。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支持建设廉租房和公租房,推进棚户区、危旧住房和农村危房改造。积极筹措资金,支持政府办实事项目。
(四)突出顺体制。完善“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与省财政、市财政关系,使财政运行体制更加符合“省直管县”的要求,切实维护我县既得利益。抓好教育、卫生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改革,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深化农村综合改革,进一步完善乡财县管财政管理体制,加强乡镇财政和资金使用管理。深入推进乡村公益性债务化解工作,着力化解农村突出矛盾。贯彻落实“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认真规划好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制定符合我县实际、体现区域特色的实施方案,抓紧项目的申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让农民早得实惠。不断完善乡村两级组织运转保障机制,确保基层组织正常运转。
(五)突出强监管。认真执行财政预算,积极接受县人大监督,进一步提升预算执行的严肃性。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评价纳入预算编制、执行、管理各环节。强化国库集中支付,着力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完善政府采购招投标程序,抓好集中采购的扩面增量,加强政府采购网上公示,增强政府采购公信度。加大财政投资评审力度,进一步拓宽评审工作面,在提高评审质量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评审提速。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全面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施设备配置标准,加强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促进保值增值。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强化融资资金监管,严格融资资金使用审核,完善管债、偿债机制,努力实现“融资、建设、经营、偿债”的良性循环。加大对财政收入、部门预算、专项资金使用等的监督检查力度,逐步形成财政监督全覆盖的“大监督”格局。
(六)突出控支出。严控新增支出口子,确保年度预算平衡。认真落实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的工作要求,严控非生产性支出,集中财政资金为县域经济健康稳定发展办大事。对会议支出、接待支出、车辆运行支出、学习考察支出等实行动态监管,全面推行“四费公开”,严格落实“四费”控制指标,对县直人均公用经费支出水平前十位的单位实行重点监管,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各位代表,2012年我县财政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决心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本次大会作出的决议,自觉接受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坚定信心,提振精神,真抓实干,克难奋进,圆满完成财政收支预算和各项工作任务,全力开创财政改革与发展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