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全面发展社会事业

统筹发展各项社会事业,把社会事业放在与经济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

()文化

深入挖掘我市人文内涵,提升我市文化品位和底蕴,广泛拓展产业文化外延,用文化软实力推动发展“硬崛起”。实施《醴陵市文化发展战略纲要》,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加强文化发展的政策引导,促进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同步发展、共同繁荣。积极实施重大文化惠民工程,强化公共文化服务,新建醴陵博物馆。精心规划和建设体育中心、文化综合广场,力争建设长庆、荆楚、思情、国瓷文化广场,完成公共图书馆、综合文化大楼等基础文化设施建设。加快完成广播电视升级、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项目建设任务。大力弘扬民族优秀文化,精心组织举办陶瓷花炮文化艺术节,切实加强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和保护,对沩山醴陵窑、渌江桥、先农坛、渌江书院等文化遗产逐一落实保护措施。大力发展文化产业,重点培育数字媒体、数字出版、手机电视、网络游戏等新兴文化业态,促进现代传媒业、文化娱乐业发展,打造一批文化产业旗舰企业和知名品牌。加强城乡社区体育设施建设,丰富群众体育活动,进一步提高竞技体育水平。

()教育

2015年,教育发展主要指标、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居全省前列,进入全国先进行列,率先在全省建成教育强市。全面普及学前教育、九年义务制教育及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5%以上。逐步加大公共财政对学前教育的投入,抓好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建设,创建“全国学前三年教育先进地区”。以均衡发展为指导,巩固义务教育在全国的先进地位,全面完成145所完小以上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任务,将所有村级小学建成合格学校。进一步优化城区教育资源配置,做好长庆新区学校布局规划。继续办好特殊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资源向城区集中,向省示范性高中集中,逐步撤并市七中和八中。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整合职业教育资源,创建陶瓷职业技术学院。鼓励民办教育发展。坚持教育公平,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每年按教师自然减员100%的比例定向、定岗公开招录教师,重点解决农村边远地区师资短缺困难。加强高端教师人才的引进与培训,做好中小学特级教师、知名教师(校长)、学科带头人等中青年骨干教师的选拔培养,提高我市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教育督导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实现科学发展。

()科技

坚持科教兴市,大力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教育改革发展,构筑人才高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奠定科技和人力资源基础。大力推进科技进步和创新,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以“产业兴市、科技强市”为目标,充分依托我市的综合优势,将科技作为引领开放强市、城市发展带动、县域经济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主导力量,提升科技强市战略的主体地位,把我市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的金字招牌转变成产品产业的金字招牌,把无形资产转变为有形资产,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提供强大的科技支撑。全面落实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发挥企业家和科技领军人才在科技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大幅度提高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到2015年,力争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0家,高新技术产值达到60亿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技术研发经费逐年递增。利用科技支撑和经费投入建成中国醴陵花炮研发中心。争取在“十二五”期间建成醴陵市科技馆。

()卫生

本着“控制总量、调整存量、优化增量、提高质量”的原则,建立与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相适应的医疗服务体系,与疾病谱变化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相适应的预防保健体系,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相适应的卫生监督体系,完善突发疫情防控机制。加强养生保健、健体强身等健康教育,普及卫生、防疫知识。“十二五”期末,达到千人床位数3.5张、医生数2.15人、护士数1.56人。建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所,中心卫生院9所,一般卫生院18所。市中医院、精神病医院综合楼建成竣工投入使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覆盖率达100%。农村初级卫生保健覆盖率达98%。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覆盖农村人口达到100%。在长庆示范区交通便利处,争取预留1000亩左右的医疗用地,新建一所拥有500张床位的综合型医院。在湖南醴陵陶瓷产业园区争取预留500亩左右医疗用地,新建一所拥有200张床位的综合型医院。

()其它社会事业

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发展壮大体育事业,继续做好统计、老龄、人防、档案、文史、残疾人等工作。加强民兵、预备役,以及民族、宗教、拥军优属等工作,加强民族团结和军政军民团结。

六、构建和谐社会

把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确保人民群众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倡导包容性增长,实现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相处,提升幸福指数,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实现居民收入与经济发展速度同步。

()扩大促进就业

把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实现“人有所事”。探索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努力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农村劳动力、大中专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以及就业困难人员等各类群体的就业再就业工作。不断加强创业教育、提高创业意识、改善创业环境、优化创业服务,全面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扶持政策,逐步形成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就业工作新格局。加快职业教育和培训的发展步伐,从服务就业、服务产业、服务发展的宗旨出发,培养出一大批优秀的技能型人才。“十二五”期间,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全市新增城镇就业3万人,每年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5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和管理服务体系,实现管理体制统一、保障方式多层次、资金来源多渠道、管理服务社会化。进一步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争取各大险种覆盖率均达到100%。加强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的衔接和协调,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统筹层次,扩大各类社会保险覆盖面,逐步提高保障标准。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和慈善事业。加快建立和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启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进一步健全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实现人人享有社会保障,共享经济社会改革发展成果。

()加强民主法制建设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继续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健全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处理机制,积极预防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健全应急处置机制,依法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提高政法队伍的执法能力。

加快推进依法行政进程。加快行政管理和决策的制度化、法制化进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理顺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司法改革,强化司法监督,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依法打击经济犯罪,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健全有财政保障的法律援助机构,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老人、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廉政建设,健全教育、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普法、法制宣传等工作,形成全社会遵纪守法、依法维权的良好氛围。

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和政务公开制度,完善重大决策程序,拓宽社情民意反馈渠道,积极推行社会公示、听证和专家咨询等制度。扩大基层民主,完善村民自治、居民自治、企事业单位的民主管理制度。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精神。积极开展市情教育,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激发全市人民热爱家乡、建设发展家乡的热情,进一步增强向心力和凝聚力。大力提倡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形成奋发向上的强大动力。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文明素质和道德水平。加强科普宣传教育,抵制和反对各种封建迷信、伪科学和反科学的思想行为。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进多层次、多样化的文明社区和文明村镇活动,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积极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

()加强应急管理能力建设

加大公共安全投入,健全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推动公共安全保障机制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控转变,全面提高预防和处置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的能力。

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健全防灾减灾机制,加强综合预警系统建设,建立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加快应急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气象在防灾减灾中的重要作用,重点做好对洪灾、火灾、地震、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应急预案演练,提高综合防灾减灾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安全生产。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管网络体系,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建档、销号制度,提高监管效率。严把高危行业安全许可关,重点抓好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等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食品药品安全。高度重视和保证食品药品安全,千方百计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积极推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检验检测体系、信息体系、诚信评价体系、预警及应急体系、产业发展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覆盖城乡的安全监管网络,整合食品药品检测资源,加快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检测中心建设,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及预警应急能力。

国防动员和反恐。大力普及人民防空教育、国防教育基础知识,提高全民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对市域重要建筑和构筑物进行人防设计及建设,市域内重要公路、铁路、桥梁、水厂、电站等重要设施都列入重要人防目标。争取在北部及西部山区建设战争避难地。加强消防站建设,按规定设置消火栓等设施,新建2座消防站。加强森林防火,配备必要的灭火、预警及通信设施。健全国民动员体系和反分裂国家、反恐怖袭击应急体系,加强国防动员力量建设。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自然资源。坚持基本农田保护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合理安排建设用地的规模和布局。加强土地综合治理,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开展矿山综合整治。加强水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启动渌江河的综合治理。增加水资源调蓄能力,加强地表水源地保护,严格控制水体污染,优化水资源的配置,提高供水能力和水质标准,大力推进节约用水。建设林业生态体系,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保林地占补平衡,全面封山育林,加大森林病虫害防治。力争将仙岳山公园申办为国家级森林公园。到“十二五”期末,森林蓄积量增加70万立方米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55%,森林火灾受害面积控制在1‰以下,基本建立布局合理、结构稳定、优质高效的现代林业,发展森林碳汇,使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并进,达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加强环境综合治理,全面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城市企业及瓷业生产集中区全部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严格控制新污染,治理老污染,推行清洁生产工艺,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和设备,提高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水平,降低能耗,减少碳排放,逐步实现循环经济。城市大气环境质量稳定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渌江水质稳定达到地面水三类水质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源达标率100%,农村集镇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城乡生态环境有所好转,基本实现山水园林城市的环境要求。至2015年,COD排放量为10200吨,二氧化硫排放量为2980;推进城市及重点乡镇污水处理和配套管网建设,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为75%;建设城区及重点乡镇生活垃圾处理场,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85%

()提高人口素质

落实奖励扶助等利益导向机制,稳定低生育水平,注重人口安全,统筹解决人口数量、素质、结构问题,促进全市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十二五”期末,全市总人口控制在106万以内,年平均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4‰以内,年平均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5‰以内,符合政策生育率为86%以上。人口素质大幅度提高,出生缺陷率、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持续下降,出生婴儿性别比趋于正常,建立完善调控有力、管理有效、政策完备的计划生育保障体系和工作机制。

七、加速“两型”社会建设

按照《“两型”社会建设醴陵市核心区发展规划》(核心区范围包括醴陵市城区和新阳、仙霞、板杉、枫林市、神福港、均楚、石亭七个乡镇,面积为725.8平方公里),依托“一中心(中心城区)、两带(渌江生态休闲发展带和霞阳低碳经济发展带)、三核(霞阳新型产业功能核心、楚亭现代农业综合功能核心、官庄休闲旅游功能核心)、四片(楚亭新农村多业复合发展片区、城郊都市农业发展片区、霞阳现代农业发展片区和枫林新农村多业复合发展片区)”的差异化、集约型城乡空间发展结构,建设长株潭城市群的低碳经济示范区。

推进统筹城乡发展体制改革。以增加农民收入为主要目的,以基础设施一体化、公共服务均等化、社会保障同城化、社会管理社区化、产业发展集聚化、土地利用集约化为主要内容,在农民自愿基础上推进“村庄变社区、农民变市民、土地变国有”。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服务组织,探索开展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土地股份合作试点。完善村镇规划,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农业投入保障机制。抓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保障机制。全面开展户籍管理制度改革。

推进土地管理体制改革。继续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改革。开展土地流转改革,推进土地集约利用,发展规模经营,扩大规模经营的土地面积,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体系。探索集体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入股、土地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征地农民安置模式。

推进资源节约体制改革。建立完善节能机制,制定企业节能的优惠办法、奖惩制度。完善节能减排指标体系,支持新能源推广利用。建筑行业全面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鼓励在建筑中使用再生能源。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大力推进公共服务场所节能降耗工作。坚持择优扶强,培育优势重点企业,以优势企业为龙头,以资产联系为纽带,促进生产要素的优势组合,把各种资源和生产要素配置在最有前景的产业上,争取效益最大化。

推进环境保护体制改革。完善政策体系,强化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建立完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和水污染排放许可证制度。完善相关环保收费政策,建立城镇居民垃圾分类管理和回收制度。推进减排治污市场化,建立排污权有偿取得和有偿调剂、转让制度。进一步推广新型陶瓷窑炉设备(天然气)和余热利用技术。推进工业“三废”治理、落后产能退出工程。

推进金融财税体制改革。研究制定促进“两型”社会建设的财税政策及实施细则,支持“两型”产业和绿色消费。探索建立“两型”企业(项目)认证制度、节能产品和绿色产品认证制度。探索“两型”企业(项目)的税收政策。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整合投融资公司,做大做强融资平台。开展村镇银行试点,积极支持村镇银行发展。探索农村房屋所有权及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试点。

推进自主创新体制改革。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人才队伍建设为支撑,以高新技术产业化和优势特色产业发展为重点,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建立自主创新奖励制度,走具有醴陵特点的创新发展道路,建设创新型醴陵。

 

第四章 规划实施

一、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

利用资源和市场,着力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更大范围、更深程度地参与市域内外的经济合作和竞争,拓展对外开放空间,利用自身的区位优势主动融入到长株潭经济发展区,并积极关注区域合作动向,发展产业合作和交流。对内进一步开放市场,加强市场建设,提高市场化水平,建立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体系,使经济外向度明显提高,对外开放达到新的水平。

加大争资引项力度,全面集聚发展动能。以市场为导向、效益为中心,切实做好项目的筛选和储备,重点在交通、新能源、新材料、水利、城镇建设、旅游开发、农产品加工等领域精心筛选、包装,推出一批具有比较优势的重点项目,增强争资引项的针对性。利用“两型”社会建设的政策优势,广辟信息渠道,拓展人际资源,全力争取上级扶持。加强对争资引项工作的领导,建立目标责任考核激励机制和争资引项跟进机制,做好项目的跟踪服务。营造承接产业转移的体制环境,建立全市统一招商平台和利益协调机制。探索公司化的招商模式,完善招商引资奖励办法。

大力改善投资环境,有效利用外资。提高办事效率和透明度,为外资投资提供服务和便利。对投资者全面实行“一个服务窗口、一个投诉中心、一个领导联系人、一个部门具体负责”的“四个一”工程,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招商引资的积极性,从实际出发,妥善处理招商引资工作中的一些特殊问题,达到招商、安商、富商、以商招商的目的。加强对大中型公司的引资工作,提高引资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质量,积极吸引投资者通过项目融资、股权投资和企业并购等方式到醴陵进行投资。

密切关注产业结构动向。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发展方向,认真研究经济发达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动向,积极选择和主动承接有利于我市经济发展的产业项目。按照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原则,加强与经济发达地区的经济技术合作,营造吸引东部产业转移的良好环境。发挥我市资源丰富、交通便利、劳动力成本低的优势,引进东部地区人才、资金、技术、品牌和先进的管理经验、先进的市场机制,促进中小企业产品结构、技术结构的升级。

二、切实优化发展环境

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政府行为。加快政府职能由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由微观管理向宏观调控的转变。认真清理现行的各类行政许可、项目审批。改革审批制度,缩小审批范围,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整合政务网络资源,强化政府网站公共服务功能,构建安全、可靠的电子政务网络。实行项目审批代理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建立审批事务大厅,实行“一站式”服务。各部门对各自事务实行政策公开、内容公开、人员公开、结果公开制度。推进政府工作规范化,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依法行政。全面审查清理收费项目,推动收费监管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抓好治乱减负工作,惩治预防并重,依法依规治理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乱评比现象。加大社会监督力度,积极推进政风、行风评议。

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机构改革。以“精简、统一、高效”为原则,形成各司其职、运作协调、反应快捷、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系。推进干部制度改革,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建立起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牢固树立政府为企业服务、为经济发展服务的思想。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政绩考核体系。

营造良好的人才环境。落实各项人才政策,增强人才意识,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氛围。着力加强“五类”人才的培养,即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为引进人才、用好人才提供便利,特别是要加大高级人才引进力度。改善人才的工作条件和待遇,提供全方位服务,消除对人才流动的限制,建立和完善人才市场体系,改革人力资源管理体制,建立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

三、强化投融资体系建设

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财政支出要更加关注民生。增加市财政支农资金投入总量,形成稳定的支农资金投入渠道。财政支农支出的增长幅度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政府新增财力的使用要大幅度向“三农”倾斜。严格控制预算,切实解决资金部门化、使用分散化的问题,集中有限资金办大事。收缩政府投资战线,突出支持重点,确保科技、教育、农业、社会保障及其他公益性事业的需要。

管好用好国家资金。争取国家加大扶持资金投入,强化扶持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利用退耕还林、节能减排、中小企业技术改造、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国土整治等项目的实施,争取国家更多的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专项资金。

合理利用银行信贷资金。针对不同项目,特别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项目,积极探索银行资金与政府资金、外资、民间资金、资本市场融资等相结合的方式解决项目资金短缺问题,积极推动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证券化。对于本市具有稳定收益的大型项目,探索银行资金+外资+政府资金的模式建设。对基础设施项目,探索信贷资金+财政资金+债券的模式建设。

四、创新规划实施机制

为顺利推进“十二五”规划的实施,必须建立有效的政府主导、企业协同、舆论监督、社会参与、跟踪预警的实施机制,并逐步走向制度化和法制化。

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十二五”规划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依据,认真贯彻落实规划内容。要加强规划实施的沟通和协调,让全社会了解规划,让企业领会规划,积极主动地参与规划实施,把政府的规划目标与社会、企业和个人行动更好地结合起来。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加大对“十二五”规划的宣传力度。对不符合“十二五”规划的错误做法要及时进行披露,保证“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

政府规划部门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要定期向社会发布规划实施情况和重大变动情况。在全社会形成广泛关心规划、认同规划、自觉参与规划实施的氛围。

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测、预警跟踪分析,自觉接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规划实施期间,当国内外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因其他重要原因使实际经济运行严重偏离规划目标时,规划编制部门要及时提出调整方案议案,由市政府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审议并批准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