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推进改革开放 释放发展活力

不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释放强大动力;坚持对内开放与对外开放并进、“引进来”与“走出去”齐抓,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开放格局。

第一节 全面推进各领域改革

  深入推进两型社会、经济管理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破除经济社会发展障碍,形成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和廉洁高效的政府管理模式。

一、建立两型体制机制。以绿色发展、低碳增长为导向,推进节能环保的法制化、市场化和社会化,加快建立促进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体制机制。

——实施促进节约环保的经济政策。全面推进排污权交易、生态补偿、环境风险责任保险、项目“三同时”保证金、环境损害赔偿、绿色信贷以及绿色财政等制度的实施,完善节地、节水、节电、节煤、节油、节气、节材的利益导向机制,以经济手段促进节能环保。

——探索环境资源产权制度。探索建立环境资源产权的保护制度、补偿制度和交易制度,积极推进环境资源产权交易、完善资源交易平台,积极对接国际国内碳交易市场。强化资源有偿使用和污染者付费政策,大力开展生态补偿工作,设立生态补偿专项资金,在限制和禁止开发区域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强化资源环境管理体系。加强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的标准制定和实施管理,建立完善节约集约用地评价体系和考核奖惩办法,大力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继续探索和推广土地立体开发等多种节约集约用地模式。建立完善依法淘汰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和企业的体制机制,全面推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效评价制度,推行绿色产品标准体系,提高项目的能耗和环境准入门槛。建立健全环境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加大节能环保执法力度。

——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推行环境保护社会监督员制度,建设农村环保合作社,支持组建环保志愿者队伍,发展民间环保组织,保障公众的环境事务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完善经济管理体制。坚持市场经济改革方向,重点在土地、财税、金融、投资等领域取得突破,增强市场主体活力,基本形成统一、开放、流动的市场经济体制架构、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完善土地管理机制。改革土地供应、流转、交易制度,逐步建立全方位的土地资产市场,加快土地交易平台建设,通过市场机制促进土地资源有效流转和优化配置。实施耕地整理复垦,推进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稳步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先征后转”工作。积极探索通过土地开发、土地综合整理、异地补充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完善土地储备制度,建立土地储备基金,推进建设用地“熟地”出让。积极引导和鼓励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加强生态用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探索建立保护补偿机制。

——完善财税管理制度。加快构建的公平、公正、透明的公共财政体制。建立健全人大全程监督下的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制度,提高预算透明度。按照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理顺县、乡财政分配关系,进一步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建立乡村控制新债、化解旧债的有效机制。加大财政对基本公共服务的保障力度,创新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方式,加大农村公共产品投入,深化支农资金的整合试点。

——完善金融管理制度。加快组建农村商业银行,探索建立以农村信贷体系为主导、农业投资体系为补充、农业保险体系为后盾、农业担保体系为纽带、农村信用体系为基础的农村金融支撑服务体系,为“三农”发展提供金融支持。创新抵押担保方式,探索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林权抵押融资服务。完善中小企业担保和再担保体系,解决中小企业担保难问题,加快培育上市资源。加快建设金融机构聚集区,改善金融环境,创建省级金融安全区,将我县建设成为长沙市的金融副中心。

——改革投资管理体制。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杠杆作用和民间投资的主体作用,加快形成市场主导的投资内生增长机制。深入推进政府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坚持“以规划定项目,以项目定资金”,统筹安排政府投资项目,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专家评审制度,优化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通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等程序,提高重大项目决策投资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扩大社会资本投资领域,拓展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市场空间,支持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社会事业等领域。

三、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以建设法制政府、服务政府、效能政府为目标,创新行政管理体制,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与经济转型、社会转型相适应。继续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支持社会中介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对企业的协调、服务和行业自律作用,探索建立政府购买服务的体制机制,试行政府部分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推进政府机构“大部门制”改革,整合政府机构,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实现政府职能、机构和人员的合理配置。积极探索扩权强镇改革,扩大试点乡镇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推行网上审批,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推进政府管理和服务创新,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全面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推进政府工作流程再造,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规范和限制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强化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健全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听证制度、重大决策公示制度、新闻发布制度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推进政府决策和社会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和精细化。

第二节 提升对外开放水平

一、积极扩大对外贸易。积极培育出口龙头企业,大力扶持中小外贸企业发展,壮大外贸经营主体。扩大先进装备和服务产品的出口,支持农副产品等传统出口产业进行技术改造,提升产品国际竞争力。通过建立国际营销网络,创新国际贸易经营模式,实现产品国际化发展,鼓励企业与跨国物流企业合作,积极探索企业产品进入跨国公司和国际连锁企业采购网络的有效途径,通过卖方信贷和国际工程投标,加速国际市场的开拓。

二、提升引资引智水平。坚持国内与国外并举,引资与引智齐抓,着力引进符合两型要求、带动作用大的高端产业和高端技术。积极引进世界500强、跨国公司和大型民营企业投资,加强与央企对接,引导资本更多地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中高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高技术产业、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保护。通过引进央企及世界500强的技术和管理经验,提升产品技术水平和企业管理水平。建设国际化社区,探索建立境内外居民的交流学习平台、境外居民生活服务平台、境外居民参与社区民主的议事平台等,吸引外籍人士在长沙县工作、置业、生活。

三、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现代企业管理能力的企业到境外建立生产基地或设立营销中心。鼓励本土企业境外上市融资,建立国际化融资平台,引导核心企业到国内外兼并重组产业战略资源。积极组织国际技术交流,引导企业到境外参加国际博览会或国际巡展,研究境外市场准入条件,帮助企业拓展国际市场,提升产品和企业的国际知名度,培育世界知名企业和品牌。

 

第九章 努力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

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构建城乡均等、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提高政府保障能力,创新社会管理机制,提升社会事业质量,加强民主政治建设,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全面繁荣,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十二五期间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第一节 促进就业增收

就业是民生之本。着力把保障就业作为改善民生的根本任务,努力拓宽就业渠道,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带动增收致富,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促进社会共同富裕。

一、积极促进充分就业。围绕“全覆盖、低失业、高和谐”目标,着力将我县打造成就业创业的洼地。对就业容量大的服务业、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的发展进行必要的支持,对吸纳就业量大的产业进行必要的扶持。完善就业援助制度,运用公共财力创造或购买就业项目和岗位,重点用于安置生活困难和就业困难的“双困”人员。加大对农村富余劳动力非农就业的扶持力度,加强就业政策与保障政策联动,促进有劳动能力的低保人员积极就业。进一步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搭建职工维权服务平台,强化劳动监察和执法力度。到“十二五”末,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率达到85%以上,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

二、激励引导创业富民。大力开展创业富民活动,充分发挥政府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大对创业企业的服务和支持力度,加快创业企业融资平台建设,大力发展创业型经济,优化创业环境,营造鼓励创业的良好氛围,建设创业型社会。加快城乡经济信息平台建设,努力拓宽产品、技术、人才信息交流渠道,增加创业致富机会,全力实施居民收入倍增计划,力争到2015年全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翻番,达到32000元以上。

三、优化收入分配机制。加强收入分配政策调节。逐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最低工资和基本养老金标准,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保障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规范分配秩序,加强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有效调节收入差距,积极发挥社会慈善、捐助等制度对社会收入和财富的调节功能,鼓励和引导先富群体以各种形式回报社会。努力优化市场商品价格结构,积极排除低收入阶层劳动产品价格制约因素。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第二节 健全社会保障

按照“要分类、有梯次、保基本、广覆盖”的要求,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推进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一、社会保险。健全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保险制度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形成农民养老金合理增长机制。健全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健全全民医疗保障体系,力争在“十二五”期间能为全县居民提供有条件的免费医疗服务。大力发展补充保险,鼓励发展商业保险。

二、社会福利。加强社会福利事业建设,加大社会福利基础设施投入,全面落实生育、教育、养老等各项福利政策,积极引导和扶持社会力量发展福利事业。全县要着力建成 家敬老院、26个公益墓地、50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做到城乡同步建设,实现城乡全面覆盖。进一步做好拥军优抚安置工作。

三、社会救助。完善最低工资、最低生活保障增长的调整机制。继续实施“分类施保”,完善医疗、教育、住房等单项救助政策,并加强对困难群众的综合帮扶。继续发挥慈善基金会、红十字会等组织的示范作用,通过税收等政策引导和鼓励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慈善和公益事业。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和享受保障救助”。

四、住房保障。改善困难家庭和中低收入家庭的居住条件。完善住房保障体系,通过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重点建设一批廉租房、限价房和公共租赁住房,逐步解决生活和居住困难家庭的安居问题;资助2000户以上农村居民新建住房,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完成农村高山贫困家庭搬迁工程、完成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

第三节 提升社会事业

  积极发挥政府机构职能作用,加快发展教育、卫生、文化、体育事业,扎实做好人口工作,提升全民素质。

一、教育事业。深入实施“教育强县”战略,以“湖南一流、中部先进、全国有特色”为目标定位。加大教育投入力度,确保教育财政拨款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比例。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合理调整小学、初中、高中布局,逐步推进“高中、职业教育向县城集中,初中、小学向集镇集中”。启动县城第三所普通高中建设,逐步实现每个乡镇一所标准化寄宿制初中、一所标准化寄宿制中心小学,加大投入并规范学前教育,逐步实现每个乡镇一所公办幼儿园。启动十二年义务教育,着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建立城乡一体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做大做强职业教育,抓快建好星沙技能型人才实习实训基地,实现人才与企业的无缝对接;继续规范促进民办教育,落实发展民办教育的各项优惠政策和措施。加大教育扶持力度,建立健全家庭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师资整体素质。加大对现代教育技术装备投入力度,初步实现教育现代化、信息化。扩大教育开放合作,引进国际国内优质教育资源,支持和服务驻县高校发展。使教育对经济社会的服务能力显著增强,高标准建设教育强县,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

二、卫生事业。扎实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全力实施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整合卫生资源,加强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建立完善城乡统筹的医疗保障制度,逐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引进社会资本在城区完善和新建两所1000张病床以上的三级综合医院,完成城区县级医院建设及提质计划,完成卫生监督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体系。乡镇完成一乡一院建设并全面提质,强化公共服务管理职能,实现城乡公共卫生服务全面提质。加强对医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强力引进医疗学科带头人及各门类优秀医疗技术人才,形成合理的人才梯队,着力提高医疗卫生单位综合服务能力。

三、文体事业。积极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实施文化兴县战略。增加对公共文化体育的资金投入,建立健全惠及全民的县、乡镇、村三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文化产品的生产供给能力,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性文化建设,建立文化事业共建共享长效机制,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打造中西部地区一流县级媒体,使长沙县跻身全省文化先进县行列,争创全国文化先进县。大力推动文化资源共享、广播电视村村通、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级文体活动中心、农家书屋建设和全民健身运动。新建长沙星沙文化中心、体育馆、博物馆、档案馆、音乐厅等。丰富人民精神生活,提升地区文化品位。

四、人口工作。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健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研究人口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综合治理人口结构和人口性别比例失衡问题。提高免费医学婚前检查率,继续开展优生优育服务,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坚持男女平等,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关爱青少年成长。积极应对社会老龄化趋势,发展老年人服务事业,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

第四节 创新社会管理

加强社会管理法律、体制、能力建设,健全基层管理和服务体系,发挥群众组织和社会组织作用,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提前化解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强社会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努力构建诚信社会,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巩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阵地。

一、健全社会管理体系。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建立非政府组织和公民共同参与的开放式、网络化的社会管理模式,健全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提高社会管理能力。加强基层组织,特别是村组、社区自治建设,构筑起基层管理、为民服务和社会事务的工作平台,科学合理推进社会管理工作重心下移,责任上肩,管理到位,积极解决基层困难,提高基层待遇,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促进就业、维护治安、居家养老、基层文化、科普教育和医疗服务等方面的基础性作用。积极引导群众组织、社会组织建设,加大对社会中介组织的扶持力度,规范中介从业行为,增强中介责任意识,提高社会中介组织的公信力,发挥各类社会组织联系公众与政府的桥梁作用,提升政府治理功能和社会服务功能,建立健全“小政府,大社会”的社会管理格局,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社会管理,促进公民社会建设,形成社会管理和服务合力。

二、完善社会诚信体系。以提高政府公信力,建立诚信社会为目标,加强社会信用信息系统和失信惩戒机制、信用教育机制建设,建立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体系,形成政府诚信管理、企业诚信经营、社会诚信交往的良好信用环境。着力打造全省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县,争创省级金融安全区,将治理商业贿赂作为信用体系建设重要抓手,突出运用信用体系建设的奖惩功能,综合运用行政、监管、市场、社会、司法等多种手段,重点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医药购销、资源开发和商品营销等领域,加强信用建设;研究制定各类市场主体不良行为标准,把是否存在商业贿赂行为作为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重要指标,将单位和个人的商业贿赂行为有效整合进入联合征信机制,并作为市场准入和退出管理的重要依据;继续开展“信用乡镇、信用企业、信用个人”创建工作;大力倡导信用产品的社会需求,积极推动个人、企业及其他组织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特别是在项目合作开发、商业投资、商务采购、经营决策等商务活动中,使用诚信产品,查验信用状况。

三、巩固公共安全体系。创新公共安全管理模式,促进治安管理与城市管理、行业管理、市场管理、物价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有机结合,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加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完善信访、调解、综治三位一体维稳工作机制,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立健全应急管理长效机制,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有效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消防安全、群体事件等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依法打击各种犯罪活动,防范和打击非法宗教活动和各类恐怖活动,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确保刑事案件发案数持续下降。加快国防动员、国民经济动员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国民国防教育,提高国防后备力量和国防综合保障能力。

四、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坚持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创新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的内容与形式,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发挥工会、共青团和妇联在民主政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加强基层政权机关和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民主制度建设,巩固和扩大政务、厂务、村务公开、村民自治以及村委会直选为主要内容的基层民主。

加强法制建设,规范权力运行,增强执法队伍素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积极推进政府工作法制化。建立广泛反映社情民意、符合科学发展的决策机制。不断优化法治环境,以司法行为规范化和司法工作机制改革为重点,加强司法监督,确保司法公平公正,建立权责明确、相互制约、紧密联系、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制订实施第六个《五年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基层法治网络,加快开展依法治村(社区)、依法治校、依法治企等依法治理活动,提高基层法治建设水平。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积极推进公平、公正、公开的民主决策机制,创新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五、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和理想信念教育,倡导爱国守法和敬业诚信,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全体党员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开展文明创建,不断提高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