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纪委网站消息,近日,湖北省纪委通报了8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典型案例,涉案人员全部是“村官”,这充分说明,加强“村官”的教育管理刻不容缓。(4月26日 红网)
扶贫是为帮助贫困地区和贫困户开发经济、发展生产、摆脱贫困的一种社会工作,旨在扶助贫困户或贫困地区发展生产,改变穷困面貌。近年来,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逐步加大对扶贫的财政投入,据2011年国务院新闻办发布的《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的新进展白皮书》显示:十年累计投入2043.8亿元人民币。其中中央财政安排的扶贫资金投入,十年累计投入1440.4亿元人民币
做好贫困人口脱贫工作,政策是保障,资金是关键,于是中央及各地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扶贫工作。因为扶贫资金种类多、范围广、金额大,所以个别监管者、发放者和使用者就把扶贫资金当成了人人都可以吃一口的唐僧肉,开始截留、贪污、挪用,玩起了猫腻。
当前,全面小康的“倒计时”越来越近,正是投入大量财力物力人力,推进扶贫精准化、实效化的有利时期,如若只知开源不知控流,对资金下拨链条做不到环环相扣,必然还要出现更多“蝇贪”,酿成的后果更是要用更多时间精力和财力物力来弥补。扶贫资金不是可以动的“唐僧肉”,更不是可以视为平常、一般对待的种类,倘若资金流向的“闸门”在最后一道关口失守,意味着贫困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政府部门的形象将大打折扣。
扶贫领域的资金主要是用来扶贫的,是用来帮助贫困户群众脱贫致富的,是党和政府对贫困户群众的雪中送炭,是解他们的燃眉之急的,如果一些理想信念丧失,法治观念淡薄的党员干部敢把手伸向扶贫领域,伸向贫困户群众的救命钱,各级党委就应该坚持严惩不贷,就应该发现一起,严惩一起,绝不姑息。
(作者单位: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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