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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务公开”维持乡村政权阳光运行

[ 作者:草戊甘棠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10-13 录入:吴玲香 ]

今日,中纪委机关报对不公开党务、政务、村务如何追究党纪责任选择了3个案例进行了解说,充分说明了“三务公开”的必要性。(中国纪检监察报)

“三务公开”制度是落实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加大对村级党务、村务、财务的监督力度。实施“三务”公开是新形势下全面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民主管理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落实广大群众的知情权,促进基层科学决策、精细管理、阳光操作的客观要求。

“三务公开”具体可分为三种公开形式。一是固定公开。固定公开的内容为组织设置、组织任期目标、村级后备干部基本情况,各类年度目标、指标、计划等情况,此类内容稳定性较强,一般为一年一公开,一般结合年度干部考核时进行。二是定期公开。定期公开的内容为党员党费缴纳、“荣辱档案”记载、财务报表、村务完成情况,此类内容一般为一季度一公开。三是即时公开。即时公开的内容为党员发展转正及要告知村民的其他需要即时公开的事务,特别是一些村级重大事项,由于此类内容的不定性,要求做到即时公开。

如何推进乡、村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

一是规范公开内容。在公开内容上突出三个重点,突出涉及工作大局的阶段性工作。包括乡、村及上级部门的重大决策和有关文件精神、村级财务收支、土地规划和征用情况、为群众办好事实事等;突出热点、难点问题。包括宅基地的审批、项目建设补偿及分配和低保户评定等涉及群众利益的事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突出党建工作重要内容。如党组织成员的分工、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新党员的发展、廉政建设情况以及重大党建主题活动等。

二是规范公开形式。除利用固定公开栏公开外,针对公开的实际内容,采取室内公开和室外公开相结合、上墙公开和会议公开相结合、定期公开和不定期公开相结合等多种方式进行公开,做到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动态内容定期公开,专项内容适时公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及时公开。

三是规范公开制度。建立监督检查、考核奖惩、责任追究和长效管理四项机制,明确规定,必须做到“一到位”,即组织领导、责任人员到位,村委会主任为党务、村务、财务公开第一责任人;“一规范”,即规范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栏设置。

推行三务公开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有力保证。使人民群众更全面的了解乡村运行、更好的支持工作,增强了乡村工作的透明度,密切了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之间的联系,有力地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作者单位:马尔康市龙尔甲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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