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洋的做法就是在现行法律法规的框架下,在中央要求农地确权颁证的条件下结合自己的特点摸索出来的一个做法。我讲三点意见:
第一点,“沙洋模式”是在现行法律法规的框架下,没有突破现行法律法规的框架下做的一种有益探索。因为承包法就要求承包权长久、永久地不变,在面临着这种农业规模经营、农田细碎化、农业效率低的背景下,沙洋按照我们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做了自己的一个探索。现在各地、各方面的改革探索也比较多,从国土的角度来讲,有很多的改革探索、有很多的做法是需要突破现行法律法规约束的,是需要中央授权才能进行的改革。沙洋的一些做法,我觉得可以值得推广借鉴之处,是其他地方都可以学,因为没有突破现行法律法规的做法,是在地方政府的领导和广大农民自己探索条件下走出来的一条适合当地发展的路子。
第二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推进“沙洋模式”中的一些作用。第一是投入的资金规模是可观的。第二,通过土地整治,通过高标准连片农田建设,对推进“沙洋模式”和推进按户连片耕种发挥了非常大的作用,因为国家大量的投入,把分散的地集中起来,提高了它的质量,把基础设施修到田户里面去。这其中一方面是整治工程推进了按户连片耕种模式,另外一方面,按户连片耕种的模式也对土地整治工程有一个反向的优势,农民对农田基础设施的后期管护就加大了投入力度。
第三点,一二三产业融合的问题。我们按户连片耕种已经发生了,大量耕地连片耕种之后,必然就面临着农产品的深加工,建设加工厂在当地可以解决农产品的深加工问题。农产品加工问题就必然涉及到农村建设用地问题,这也是国土资源部进行的农村三项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沙洋也有一二三产业融合的产业基地,这样的做法为后期国土资源部门的一些土地管理政策的探索也提供了条件和先机。
作者系国土资源部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地政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农民日报 201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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