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象更新之际,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进程中,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发布,作为党的十八大以来第十三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既有“新信号”又有“旧内容”,《意见》共分为六个部分,三十条措施,内容丰富,涵盖全面,总体框架可概括为“两个持续”“四个着力”,其中着力健全乡村治理体系意味着国家仍然聚焦乡村治理的薄弱环节,对乡村治理提出了更加具体而明确的要求。

一、加强农村党组织建设

党的基层组织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基础。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就是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之一。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将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摆在“着力健全乡村治理体系”的首位,再次肯定了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性。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有效实现党的领导的坚强战斗堡垒。”只有不断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持续巩固其核心领导地位,将党的组织力量转化为乡村治理动能,才能取得良好的治理效果。

中央一号文件当中提到要保证县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任期稳定,同时要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首先,在中国的政治体制中,县级政府是连接中央政策与基层落实的枢纽,中央的纲领性文件在县一级需要转化为可执行的政策,而保证县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任期稳定就是保证一段时间内的政策连续性,防止因频繁的人事变动导致政策中断或资源浪费。与此同时,乡村治理涉及复杂的利益协调,需要干部深入调研、积累经验,若干部队伍不稳定,干部任期过短容易催生“短期政绩工程”,而稳定任期能激励干部勇于承担长期责任。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也提到了要深入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在浙江,二十多年的持续努力造就了万千美丽乡村,而这正是依赖于地方主官的持续推动。其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基层党组织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最后一公里’,不能出现‘断头路’。”作为基层治理的“最后一公里”的执行者,乡镇干部离农民最近,离土地最近,需要直接面对村级组织、土地纠纷等村级事务,农村工作千头万绪,对基层干部能力要求更高,基层干部面临的压力也更大,此次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对于防止基层干部人才流失具有重要意义。

最后,文件提出要整顿软弱涣散的村党组织,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的教育,完善基层监督体系,扎实开展对村巡查。目前村一级党员干部队伍仍存在素质不高、党性不强等问题,其中一些干部职位长期由“村霸”占据,这些人在其位不谋其政,尸位素餐,以某村为例,在办理一件事情的过程中,村民往往办事找不到“庙门”,不是找不到人就是互相扯皮、互相推诿。严格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的管理监督,就是要防止村级事务“一言堂”“微腐败”,推动乡村民主建设更上一层楼。

二、推动基层减负降压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实现新时代党的使命任务的大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就曾指出,要“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健全防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制度机制。”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将整治形式主义与为基层减负联系起来。基层作为国家的神经末梢,其治理的好坏关系到国家整体的发展,在压力型体制、行政发包等的影响下,基层承担着繁重的事务,所面临的环境也更加复杂,基层常常因为应付多方压力而力不从心,“文山会海”“过度留痕”等现象更是消耗了基层干部的大量精力,导致其陷入填表、迎检等事务性工作,难以为群众提供实质性服务。与此同时,“刷白墙”“造盆景”等形象工程不仅造成了大量资源浪费,也引发了群众的反感。中央一号文件所提到的持续整治形式主义,正是针对此类长期存在的问题。在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减轻基层负担的过程中,文件中有三条路径值得注意。

一是明确事项清单。乡镇事务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要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全面建立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是破解基层权责失衡、提升治理效能的关键制度设计。长期以来,乡镇一级普遍面临“权小责大”“属地责任不明确”的困境,上级部门以属地管理的名义将一系列法定职责层层下压,而基层却缺乏相应的执法权、资源调配权,导致职责出现错配。建立职责清单的核心价值就在于通过法定化、透明化的权责界定,使上级政府、乡镇政府乃至村级组织都能明确自身的职责,防止“层层加码”而加重基层压力,同时也能够激发村级组织的治理活力。二是严格控制对基层的督察考核。这是破除“痕迹主义”枳梏,减轻基层负担的必然要求,当前基层面临考核过密的困境,部分上级将这种检查异化为甩责的工具,将一部分责任转嫁给乡镇,认为我的督促职责到位了,没做好是你们乡镇的问题。这种行为不仅加剧了基层的焦虑,更催生出数据造假等扭曲行为,将荒山喷绿漆伪装耕地正是“基层焦虑”的生动体现。通过精简优化考核指标,可推动基层从疲于应付转向务实干事,严格控制检查考核实质上是以考核“瘦身”推动治理“强体”,基层干部只有减负才能更好地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三是持续整治深化“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目前数字治理正在成为重要的治理手段,在方便群众提高办事效率的同时,也造成了一些形式主义的难题,比如目前一系列政务APP层出不穷,导致村干部不断在数据填报、在线打卡之间奔走,甚至有些单位将APP注册率也纳入考核指标当中,这些“无用功”挤占了干部走村入户解决实际问题的精力,扭曲了数字治理的成效。

三、营造农村文明风气

文化是魂,也是治理的动力。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加强文明乡风建设,这是破解治理成本高,内生动力弱难题,推动实现乡村善治的关键举措。当前部分农村地区存在天价彩礼、厚葬薄养、人情攀比等不良风气,不仅加重农民经济负担,更降低了村民自治效能,这也是为什么文件当中提到要推进农村移风易俗。

中央一号文件围绕乡风文明建设从党的理论、社会实践、共同体意识、文化资源四个方面为我们明确了方向。首先,党的理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起到凝心聚力的作用,当前部分农村地区受到多元思潮冲击,出现传统道德弱化、集体意识淡薄等问题,乡村社会出现凝聚力下降的风险,不利于社会稳定,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人们共同认可的观念,能够在团结民众、化解矛盾方面发挥重要的指导作用。其次,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等实践活动能够让广大党员干部行动起来,积极参与到文明乡风的建设过程中,当前部分乡村存在干部懒惰,坐等上门的问题,干群互动流于形式,针对村民的诉求,一些干部只是口头答应,迟迟不采取行动,导致群众对基层干部的信任度下降,通过积极举办这类实践活动,能够倒逼干部采取行动,加强干部与群众的互动。除此之外,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是加强文明乡风建设的创新举措,既能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传递党的政策与核心价值观,又能扶持乡土文化能人,培育本土文艺团队,既能有全国性的文化资源,又能有地域性的文化资源,形成“送文化”与“种文化”的良性互动,从而减少因文化贫瘠滋生的赌博、攀比等乱象,为化解矛盾纠纷,推动移风易俗提供支撑,提升了乡村治理效能。

四、维护乡村社会稳定

农村稳,国家安。维护农村稳定安宁是筑牢乡村振兴根基、实现治理有效的重要前提。随着农村社会结构加速转型,人口流动、利益分化等因素叠加,土地纠纷、邻里矛盾等问题易发多发,若放任风险积聚,可能会侵蚀乡村治理效能,不利于社会稳定。稳定的社会环境既是吸引资本下乡的基础条件,也是凝聚村民共识、激发自治活力的重要保障。只有在安定有序的环境中,才能有效整合资源推进产业振兴、生态治理等重点工作,实现乡村发展与善治。

一是健全农村地区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当前农村部分区域仍存在“村霸”、宗族黑恶势力侵蚀基层治理的现象,其通过操纵选举、干扰政策执行等方式,架空村民自治权利,加剧干群矛盾,甚至衍生出暴力抗法、垄断乡村经济等恶性问题。常态化机制通过持续高压震慑,能够有效压缩黑恶势力生存空间,重建公平正义的治理秩序,巩固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增强村民的安全感。二是健全农村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当前农村基础设施相对落后,道路交通隐患突出、自建房安全标准缺失、燃气消防设施薄弱等问题交织,风险点多面广且隐蔽性强,常常会有一些某地因农房年久失修或者违规加层而坍塌的新闻报道,这暴露出风险防范链条的断裂,通过对这些领域安全源头管控和排查整治,这既能降低安全事故对农民生命财产的威胁,又能防止因灾返贫、因灾生乱等治理危机。只有保证乡村的稳定,才能促进乡村的发展。

乡村治理核心在组织,关键在人,重点在风气,底线在稳定,中央一号文件系统规划了乡村治理的蓝图,从强基固本到减负赋能,从移风易俗到守牢底线,既直面现实问题,又锚定长远规划。政策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只有将顶层设计的“规划图”转变为基层实践的“施工图”,久久为功,才能更好地提升乡村治理的效能。

作者系湖南师范大学中国乡村振兴研究院硕士研究生;来源:《中国乡村发现》2025年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