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镇化快速推进的背景下,乡村治理面临着诸多挑战,而数字化技术的广泛应用为乡村治理能力的提升带来了新的机遇,为乡村治理现代化的目标实现提供了便利。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着力推进乡村建设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实施数字乡村强农惠农富农专项行动、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支持农民群众多渠道参与村级议事协商。这些目标的实现离不开数字技术的赋能。数字技术不仅能够优化乡村治理的资源配置,还能提升治理效率,改善公共服务质量,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一、我国数字乡村治理发展情况
近年来,乡村数字化治理取得了一定进展,各地积极推动“互联网+乡村治理”模式,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技术优化乡村治理体系,提升行政效率、加强公共服务供给,推动乡村社会管理智能化。
随着“千兆乡村”“乡村光网”等建设加快推进,农村地区的网络覆盖率大幅提升,4G/5G网络、光纤宽带逐步普及,为数字治理提供了良好的技术支撑。根据农业农村部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7月,我国通5G的行政村占比超过90%。此外,智能监控、物联网设备等开始在农村地区推广应用,助力乡村治安管理、环境监测和农业生产优化。
各地探索建立乡村治理综合服务平台,如“数字村务”系统、“智慧党建”平台、“在线村委会”等,实现村务公开、远程议事、在线咨询等功能。一些地方还整合“村务通”“乡村振兴一站通”等多个数字平台,形成集村务管理、农业生产、医疗健康、教育培训等多功能于一体的乡村数字化治理体系。如湖南省汨罗市古培镇雨坛村的便民服务小程序“雨坛一家人”整合了村民自治、政务服务、村务公开、平安建设等功能为一体,村民不仅可以卖自家的农产品,还可以进行线上村民议事。
二、数字乡村治理存在的问题
尽管数字技术在乡村治理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实际应用过程中仍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这些问题制约了数字技术在乡村治理中的进一步推广和应用,使其赋能效果大打折扣。
(一)村务电子化办理普及率不高
目前,许多乡村的村务电子化办理仍处于起步阶段,普及率较低。根据中央人民政府网站调查数据显示,只有47.93%的村庄“实现了村庄事务的电子化办理”,即实现村务办理电子化的村庄不足一半。部分村民对电子化办理村务的认知度和接受度不高是重要因素之一。受传统观念的影响,许多村民更习惯于线下办理方式,对电子化办理平台缺乏了解和信任,认为线下办理更为直接、可靠,因而对电子化办理持观望或抵触态度,导致电子化办理平台的使用率长期处于低位。此外,村务电子化办理平台自身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一些地区的平台功能不够完善,无法满足村民多样化的需求。同时,操作复杂、界面不友好等问题也使得村民在使用过程中感到不便。这些因素进一步削弱了村民使用电子化办理平台的意愿,加剧了普及率的低迷状况。
(二)数字平台使用频率总体较低
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各地纷纷搭建了各类数字平台,旨在提升乡村治理效率、便捷村民生活。然而,虽然各地搭建了众多数字平台,但这些平台的使用频率普遍较低,存在“建而不用”的现象。一方面,部分平台功能单一,缺乏吸引力,仅具备基本的信息发布功能,无法满足村民多样化的需求。在信息化时代,村民对数字平台的需求日益多元化,包括在线办事、互动交流、农产品销售等多个方面。然而,功能局限的平台难以吸引村民持续使用,导致使用频率长期处于低位。另一方面,平台的宣传推广力度不足,村民对平台的知晓度不高,导致平台的活跃度较低。由于缺乏有效的宣传推广,数字平台难以走进村民的日常生活,成为他们获取信息、办理事务的重要渠道。此外,数字平台的更新维护不及时,信息滞后,进一步降低了村民的使用体验。长此以往,村民对数字平台的黏性会降低。
(三)线上业务办理范围有限
目前,乡村数字平台的线上业务办理范围相对较窄,许多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仍无法通过线上办理,导致数字治理的便捷性和高效性未能够充分发挥。例如,一些农村地区的土地流转、宅基地审批等关键事务尚未实现线上化,村民仍需多次往返村委会或相关部门办理,办事效率低下,增加了村民的时间成本和经济负担。在一些村务办理电子化的村庄中,村庄数字化平台主要是用于“村两委”信息收集与日常办公,并未开通村民端口。这种“重内部、轻外部”的功能设计显然偏离了数字治理的初衷,即便民、利民、惠民。
(四)数字鸿沟问题突出
数字鸿沟是当前乡村数字治理面临的重大挑战之一。从微观来看,数字鸿沟的存在,直接导致农民在信息获取、技能提升等方面的竞争力大幅下降。由于缺乏必要的数字技术和网络资源,农民难以及时了解市场动态、掌握先进农业技术,进而影响了农产品的销售和农业生产效率。此外,数字鸿沟还限制了农民参与数字经济的机会,使得他们在收入增长方面面临诸多困难。从宏观来看,数字鸿沟对农村数字化产业的构建造成了严重阻碍。网络基础设施的滞后、数字技术的普及不足,使得农村在发展数字经济、推进产业升级方面步履维艰。
数字鸿沟在乡村治理中主要表现为“接入沟”和“运用沟”。不同地区、不同群体之间的数字技术应用能力和数字素养存在较大差异。一些偏远地区的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村民无法正常接入高速网络,限制了数字技术的应用。同时,老年人、文化程度较低的村民等群体对数字技术的接受和应用能力较弱,难以充分享受数字治理带来的便利,甚至觉得当面解决问题比线上处理问题要靠谱。
三、推动数字技术真正“赋能”乡村治理
数字技术在乡村治理中的运用仍然有较大的拓展空间,数字技术不仅能够优化乡村治理的资源配置,还能提升治理效率,改善公共服务质量,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因此,只有真正将数字技术因地制宜、落到实处,才能实现对乡村建设的赋能。
(一)打造简约便捷的数字平台
在乡村治理迈向数字化转型的进程中,数字平台的建设与优化是关键环节。便捷性是影响数字平台普及率的重要因素,尤其在数字素养相对偏低的农村地区,这一问题更为突出。因此,数字平台的设计与建设必须方便村民,注重用户体验,让技术真正融入村民的日常生活,切实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常见困难。
平台应进一步拓展功能板块,例如开设线上村务公开和村务讨论专区,让村民可以随时随地了解村务动态,参与村庄事务的讨论和决策,增强村民对平台的使用黏性。同时,应加强对数字平台功能的分类整合,打造集多种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服务平台,让村民在一个平台上就能便捷地办理各类事项,无需在多个平台之间来回切换。此外,还需明晰和简化线上办事流程,明确列出所需材料、理顺办事环节、明确所需时间,减少不必要的手续和环节,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通过持续优化平台功能,以村民反馈为导向,不断提升平台的活跃度和村民的参与感,让数字平台真正成为村民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工具,切实提升乡村治理效能,改善公共服务质量,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二)以农民需求为导向健全功能
数字技术的应用应以提升乡村治理效能、改善公共服务质量和促进社会公平为目标,充分考虑农民的实际需求和接受度,避免盲目追求技术上的全面覆盖和过度依赖。数字技术的应用应以提升乡村治理效能、改善公共服务质量和促进社会公平为目标,必须充分考虑群众的实际需求和接受度。乡村数字化治理要优先解决村民在生产生活中的现实问题,确保技术应用“接地气”,真正让村民受益。
明确数字技术应用的边界和原则。数字化技术的应用应以提升乡村治理效能、改善公共服务质量和促进社会公平为目标,避免盲目追求技术上的全面覆盖和过度依赖。对于各类数字化应用,应进行科学评估,优先推广那些真正符合乡村实际需求、能够解决基层治理痛点和难点的技术手段,防止出现“为数字化而数字化”的情况。
制定乡村数字化治理的标准和规范。建立统一的数字化标准体系,规范数据的采集、存储、使用和共享,确保数据质量和信息安全。建立跨部门、跨平台的数据共享机制,推动各级政府和乡村治理主体的数据互通互联,减少重复录入和信息孤岛问题。如建立统一的数据平台,村民提交的身份、土地、社保等信息可自动同步至相关部门,避免重复填报。
以农民为主体,提升数字应用的可及性。乡村数字化治理的关键在于“以人为本”,应充分考虑农民的使用习惯和接受能力,确保数字技术易学、易用、易推广。针对农村老年群体和低学历人群,可通过开发简洁友好的应用界面、提供线下培训与技术指导,降低数字鸿沟对村民生活带来的不利影响。同时,可鼓励村民多渠道参与乡村数字治理,如通过数字议事平台、在线反馈系统等,增强乡村治理的民主化和协商性,使科技真正成为乡村发展的助推器。
作者系湖南师范大学中国乡村振兴研究院硕士研究生;来源:《中国乡村发现》2025年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