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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剑:莫让惠农资金消失在“最后一米”

[ 作者:郭剑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03-25 录入:吴玲香 ]

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各地区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和深入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确保亿万农民与全国人民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党和政府强农、惠农、富农的力度逐年加大,这是有目共睹的,各地针对农民的补贴即有种粮直补款、农机购置补贴、退耕还林补助金、农村一事一议项目奖补资金、暖棚建设补助金、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残疾人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等,数不胜数。但林林总总的国家财政资金仿佛是唐僧肉,吊起了各路心怀叵测的妖怪的胃口。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今年2月份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99起,其中63起查处的是基层农村干部,主要涉及挪用、私分、骗取、贪污涉农资金问题。出于对农业的重视、对农民的关怀、对农村的扶持,党和政府投入大量资金,像汩汩清泉,本应在推动农业现代化、美丽乡村建设、精准扶贫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却在最后一米断流,被个别村干部挪用、私分、骗取、贪污,既令人遗憾,也让人愤怒。

个别村干部之所以胆大妄为,一是心存侥幸,自认为天高皇帝远,上级部门监督起来有难度,手下的村民老实巴交好糊弄;二是自身文化水平有限,政治素质不高,工作作风简单粗暴,逾越党纪国法红线而不自知。

要把党的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农村干部很关键,必须加大对农村干部的教育力度。农村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不是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一担任村干部就会自然而然产生的,必须有专门的纪律教育。教育的重任在于保护农村干部,使其远离腐败风险。相较于等到农村干部严重违纪违法了才去采取措施,经常性地对其进行纪律教育、警示教育更加具有源头防腐作用。报载,贵州省六盘水市纪检监察部门经常在农村开展以案说纪活动,结合案例宣传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道理,增强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执纪效果。去年全年,该省农村共有134名涉嫌违纪人员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交代问题。

让农村干部远离腐败风险,还需要织密制度网眼,扎紧权力笼子。据载,贵州省毕节市织金县大炉塘村党支部原书记李洪举在3年时间里,先后为7名家庭成员制造虚假农危改资料上报,骗取补助资金10万元。事发后,李洪举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收缴违纪所得,其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目前,该省纪检监察机关协调财政、审计、住建等部门,针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开展专项监察,走访68.2万户农危改户,发现问题9328个,涉及问题资金1.31亿元。只要上级部门把经常性的惠农资金专项监察落到实处,就会形成巨大的压力,迫使个别农村干部缩回伸向惠农资金的黑手。

强农、惠农、富农的力度越大,越要加强对农村干部的教育,越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党的好政策惠及亿万农民,才能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焦作日报2016-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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