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武川县纪委根据群众举报,严肃查处了该县得胜沟乡前窑子村村委会原主任康有亮套取使用牧草补贴、未及时发放公益林补贴、冒领已故五保户退耕补贴、变相处理村务其他支出的案件。最后,康有亮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同时,对其他负有责任的村干部也受到了相应的纪律处分。(5月9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近年来,在攻坚脱贫的大环境下,各种扶贫资金或惠农补贴也逐步向农牧区的基层倾斜,而保障政策能不能落到实处,村干部也是最直接和关键的一环。国家政策的出台本身是好的,然而,在实际执行中,搞截留、搞变通,却让政策落实失去了应有效果。
“强农惠农资金”本身就是财政安排用于“三农”的各项资金投入,包括基础建设,农业生产发展以及农业直接补贴等,而脱贫款更是为了确保基层农牧区发展而大力扶持和帮扶生产的有益补充目。政策的制定只是一个开始,落实到位才是关键。惠农资金和脱贫款的落实不能流于形式,而要切实保障落实到人,就要规范当前的各项制度,例如要政策传达全面化,村务公开透明化,监督管理贯穿始终。
纵观村主任康有亮的腐败案件,既不复杂涉且涉及资金也不大,但是其贪腐手段却花样百出,巧立名目、独断专行、欺上瞒下、无中生有、内外勾结,影响之恶劣,然而康有亮更是为了保住得票权,完全放任村民套取农业保险理赔款,对部分村民虚报种植面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没有挺身而出,及时制止的意识,反而想当“好人”,怕得罪人,为多户农民套取农业保险理赔款提供了“便捷通道”,直接影响了农业保险政策的落实不仅侵害群众利益,更让国家的扶贫、惠农政策大打折扣。
一言以蔽之,涉农违纪问题,除了一些村干部的主观因素外,管理制度缺失尤其制度执行不到位也是主要原因,所以,在加强政策落实的同时,也要让制度挺在胸前,加强推进各项办事制度公开、规范,不断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公开述职述廉述效,加强推动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才能让更让国家的扶贫、惠农政策不止于形,真正受惠于民。
作者单位:四川省绵阳市北川县青片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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