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对这些问题的查处,我们切身感受到,群众之痛就是我们党员干部切肤之痛,查办‘蝇贪’既需要我们纪委肩负起监督责任,更需要各级党委履行主体责任,让‘两个责任’切实落地生根。”李永涛说。(中国纪检监察报 4月18日)
“千丈之堤,以蝼蚁之穴溃;百尺之室,以突隙之烟焚”。“蝇贪”发生在群众身边,易伤害群众对反腐的认同和获得感。而且,从每一次腐败来看,“蝇贪”或许无伤大局。然而,一旦种下“贪”的祸根,从“量”的积累发展到“质”的突变,“蝇贪”也会酿成“大祸害”,犹如陡沟中学原校长于宝军,侵吞一名贫困生助学金一年不过1250元,但是他侵吞了全校贫困生助学金连续几年,侵吞助学金就高达47万元。因此,“蝇贪”虽小,其危害却不可小觑。
蚁穴虽小溃大堤,蝗虫多了吞沃野。“雁过拔毛”式的基层腐败,多因其“微”,习近平总书记也曾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中强调:相对于“远在天边”的“老虎”,群众对“近在眼前”的嗡嗡乱飞的“蝇贪”感受更为真切。毒蛇不分大小都有毒、都伤人。“老虎”“苍蝇”都是贪、都伤民。相对于偶尔露峥嵘的“老虎”来说,随处可见的“苍蝇”有时危害更大。“蝇贪”虽小,却伤根基。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着,必浚其泉源。蝇贪之害不啻于虎,对待“蝇贪”须臾不可懈怠、丝毫不能放松,必须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零容忍、无死角,既打老虎又拍苍蝇,抓大亦不能放小。管住今天的一只小“苍蝇”,就可能消灭一只明天的大“老虎”。正如王岐山同志所说:“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要抓早抓小,对存在的问题要早发现、早处置,防止小错酿成大祸。”“蝇贪”虽小,却应露头就打。
群众之痛就是我们党员干部切肤之痛,“蝇贪”虽小,关系民心向背;基层虽低,事关执政之基,切不可使“蝇贪”泛滥,让我们痛上加痛。
作者单位: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大桥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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