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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村霸成为农村发展的最后绊脚石

[ 作者:小七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3-15 录入:19 ]

农村脱贫致富离不开稳定的社会环境。全国人大代表刘志华长期在基层工作,对于农村少数村霸现象深恶痛绝。他认为农村社会要想安定,村霸问题必须认真对待。

刘志华说:“越穷的地方,都是那些村霸或者有钱的、德性不好的人当上干部,逐渐成了村霸。这个在社会上影响太坏了,他们不讲理,不讲法,胡作非为,谁也不敢惹他们,一惹他,就拿刀跟你干。这些人在社会上必须尽快清除,这些歪风邪气,把正气都压了下来,很多工作往前走没法走。”(3月6日《网易新闻》)

当笔者一看到人大代表刘志华的言论,内心久久不能平静。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自1998年颁布以来,历经20年,我国基层民主自治制度在个别地区仍然没有建立。以致于村民实行自治,由村民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成为纸上谈兵。更别去说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笔者认为,现在部分地区流行这样一句话“穷乡僻壤出刁民”,可能还是有点依据的。农村中不管因为什么原因成为“村霸”的人,不仅会因自己横行霸道,不思进取,满足于现在,而且还会给其他村民带来坏的影响。久而久之,影响村民的积极性,最终影响整个村的经济发展水平。

相反,对于那些相对落后的村,我们政府应该将好的政策带到他们,将改革发展成果带到他们身边,净化他们的心灵,丰富他们的见识。让所谓的“村霸”能够利用自身优势,大力发展本地的经济。比如,当地政府可以依托脱贫攻坚政策,因地制宜的制定扶持项目,有序的将“村霸”改造成可以加以利用的强者。

同时,政府各级部门应该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特别是在村民选举时,应该做好秩序的维护者,法律的宣传者,确保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坚决杜绝德性不好的人当上干部,给群众造成不好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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