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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发挥震慑效应确保扶贫资金发挥效益

[ 作者:涛红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3-15 录入:19 ]

近日,云南省纪委通报一批扶贫领域违纪典型问题。去年以来,云南省纪委网站共通报曝光扶贫领域违纪典型问题50批193起,形成有力震慑。(03月14日人民网)

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已成为各级专责机关监督执纪问责的重点,但仍然有个别党员干部在执纪利剑高悬的情况下,不收手、不收剑,想方设法贪污、挪用扶贫资金,影响了扶贫成效,受到党纪法规的严肃处理理所当然。

为何扶贫领域违纪案件高发频发呢?主要是扶贫地域分布广,资金来源渠道多,项目实施程序复杂而监管困难;加之监管制度和监督网络在探索中完善,个别干部利用各种手段千方百计在扶贫项目上擦油,截留挪用扶贫资金,并让其违纪行为披上了“遮羞布”,躲避各级的监督;有的群众为保全个人既得利益,畏惧个别官员手中的权力,面对个别干部的违纪行为不愿举报揭发,给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的孳生提供了适宜的土壤。

建立违纪线索快查机制是有效途径。自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各地专责机关创新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开展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对各类违纪线索快速研判,精准打击,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保证了扶贫资金的安全。并以巡查发现问题和群众举报相结合的办法,快速查处了扶贫领域存贪污、挪用专项扶贫款,骗取、套取、冒领国家扶贫资金,利用职权违规收费、索要回扣、收受好处费,在落实扶贫政策过程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等问题。即使像某地财政所长运用从每户群众头上,截留一定比例农业专项补贴的行为,也未能逃脱监督执纪问责的慧眼。在脱贫攻坚向纵深推进中,应进一步延伸监管执纪问责的巡视链条,加密巡视力度,对查处的扶贫领域的违纪案件在各类媒体上公示,持续发挥震慑效应,警示更多的扶贫干部强化党纪法规底线,为扶贫资金的安全使用和项目的顺利实施,安上一道防盗锁。同时,对群众举报的扶贫领域的违纪问题线索,在快速查处并给举报人一个答复,调动更多群众参与扶贫项目监督的积极性。

问责扶贫领域的违纪问题需要完善的监管制度作保障。到2020年要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脱贫,就要结合扶贫领域的违纪行为的治理的实践,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制度,把中央的扶贫政策和资金完完整整地落实到扶贫工作中,扶贫工作目标才能实现。云南曲靖、丽江市纪委先后出台《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督办工作实施方案》《快查严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暂行办法》值得借鉴,它进一步健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机制,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受理、催办和督办职能,为快速查处上级交办、巡察发现、群众举报的扶贫领域的违纪案件线索有查处立了规矩,让扶贫资金落地建立了制度保障。

作者单位:盐亭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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