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记者从自治区纪委获悉,近期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及涉农涉牧违规违纪问题,为强化警示教育作用,并通报了各地查处的6起典型案例。(人民网 2月26日)
困难群众是党和人民最牵挂的群体,尽管我国经济社会在改革开放后飞速发展,但贫困人员仍然较多,如何让贫困群众共享改革成果事关社会稳定和谐,扶贫做为一种最为直接也最有效的办法得以推而广之,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扶贫变成了扶贪,扶贫金变成了某些官员的小金库、私人钱包,令人扼腕愤慨。莫让扶贫变扶贪,还得严惩贪官。
贪官之贪不在于贪财数量之多寡,而在于良心项背。贪图扶贫金,是在毫无廉耻地与苦难群众争利,如此违纪违法的行为,必当受到法律的制裁及舆论谴责。但扶贫变成扶贪的报道屡见报端,前赴后继者众,究其原因在于违纪成本过低,处罚过轻,实在难成威慑,因此,严惩贪腐扶贫金者刻不容缓。首先,严惩有利于维护困难群众的根本利益,构建社会和谐。与民争利实不可取,更何况是与苦难群众争利。严惩扶贫中违纪行为,有利于保护困难群众的利益,保障扶贫政策的顺利落实。其次,严惩之下必能形成敲山震虎威慑之势。将扶贫变成有利可图的项目先前有之,处理之后却反而成为各地蛀虫们的“榜样”,后继者不绝如缕,究其原因在于违纪成本过低,惩罚着实不严。
犯事后的惩罚大多只是退吐贪腐之财,职位饭碗多半无虞,此等惩罚多半难以服众,也难对贪腐者形成“紧箍咒”。因此严惩犯事者,不姑息,不重复启用,对扶贫工作有深远意义。最后,严惩扶贫贪腐者能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与民争利者,民不服之,不服则很容易站在政府的对立面,严重损害社会和谐,再者就是,民之利,于民则珍如脂膏,夺民利者纪律有问题不说,就是道德也是极有瑕疵的,对社会风气极易造成不良影响,严惩这些害群之马,则有助于重塑诚信道德的社会风气。
总之,扶贫工作是一项任重道远的工作,要将改革之红利确实分红到贫困群众手中,就不得不防治一些别有用心的扶贫者。对于这些害群之马,绝不能姑息手软,否则必将扶贫变为扶贪,有损困难群众利益,有害社会和谐。莫将扶贫变为扶贪,严惩才是关键。
作者地址:四川北川羌族自治县安昌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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