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人员结伙造假,骗取扶贫款2000多万,涉案32人,此案堪称10年来扶贫开发领域最大的窝串案,通过调查,暴露了其在管理方面存在的监管漏洞,实在让人汗颜(来源 人民网12月7日)
当前,脱贫攻坚正进入攻坚拔寨,啃硬骨头的关键阶段,各地扶贫工作也呈现出干群上下齐心的良好局面。然而,基层干部在扶贫资金上动手脚、玩猫腻的行为却始终屡禁止。无视党纪国法,利用职务之便,随意为自己为他们攫取利益,其做法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破坏党和政府的形象,必须严查快办,绝不姑息。
自古以来,土地是老百姓最为敏感的领域,征地拆迁补偿是老百姓最后的救命稻草。是什么让基层干部随心所欲游走在其间。一方面,除了当事人思想觉悟不高,利令智昏,面对诱惑一次次突破底线,没有党性之外,还有监督机制的运转失灵,职责分工的乱象丛生,为贪婪小官留下可乘之机。针对此次案件,不难发现:征地工作从头至尾好像都是由一人操办,资料无人监督,甚至可随意修改。这就折射出部分基层干部存山高皇帝远的侥幸心理。同时,部分基层留不住人的窘境,也成了部分公职人员身兼数职,拥有较大自由裁量空间的“助推器”,成为这些“老鼠屎”获取非法利益的寻租对象,从而导致腐败的潜滋暗长。
遏制和减少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打击是治标之举,预防才是治本之策,因此,要有的放矢,标本兼治,时刻将纪律挺在法前。针对此次案件的处理,当地检查院坚持打防结合,更加注重对发案规律的总结和发案原因的剖析,这不仅有助于在源头 上遏制腐败苗头,也能在过程中实现人的发展。新出台的《中国共产党党纪处分条例》,明确提出纪法分开,注重抓早抓小,特别是基层机关,要常讲、敢讲、善讲,让警钟长鸣,让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成常态。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没有贫困群众的小康,全面小康就难言圆满”。各级干部要砥砺廉隅,不以利毁廉,唯有如此,才能确保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才能兑现党和政府对人民的承诺。然而,土地就是民之本,又岂能践踏。
作者单位:三台县芦溪镇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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