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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公开堵住腐败的“黑洞”

[ 作者:吴梦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11-04 录入:16 ]

中国社会科学院近日发布《政府采购透明度评估报告(2016)》,对中央、省、地市三级政府的财政部门与集中采购机构进行评估。报告认为,尽管评估对象普遍公开了招标公告、中标公告、投诉处理与违规处罚结果信息,有些地方积极创新信息发布方式,但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情况仍不理想,主要表现为地市级政府公开情况不佳,协议供货模式的信息公开情况不好,且普遍存在发布渠道混乱、信息更新不及时、信息内容不详细、部分重要信息未发布等问题。

政府采购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是由其特点决定的:一是动用资金规模大。据介绍,我国每年政府采购资金近万亿元。二是这些钱皆为财政资金,是纳税人缴纳的,敏感性强、关注度高。三是竞争激烈,供货方五花八门的促销手段使得政府采购领域险象环生,拒腐考验异常严峻。

这些年,不少地方对政府采购的重视程度及相应工作力度显然不足,从常识来看,政府集中采购通常应近于批发价,至少不能高于市场价。2015年,广州市天河区、越秀区等多个区级单位的采购预算表被热心群众发现不妥:单价千元的U盘、16万元一台的速印机、5万元一套的投影仪,超出很多人印象中的市场价。如果这样的采购成为事实,必然造成财政资金浪费,侵害社会公共利益。

人们之所以痛恨“天价采购”,是因为它常常包含利益输送,不仅容易滋生腐败,更会损害政府形象。在之前邵阳县“问题课桌椅”等事件之后,人们对政府采购更加敏感,也抱有更多期待。必须严格采购程序,严格审批审计,才能不让“天价采购”蒙混过关。

让政府采购公开透明是防止“天价采购”的有效办法。政府采购法明确要求,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信信用原则。但这些要求在某些地方并未得到严格遵守。《政府采购透明度评估报告(2016)》就指出,许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平台建设不统一,信息发布“碎片化”,发布渠道不统一,公众难以查询;多个政府采购平台上栏目空白、信息陈旧、更新滞后,都是较为常见的问题。还有一些地方政府在招标结束后,“及时”将信息删除,无法事后查询。

解决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不到位的问题,首先需要强化部门上下之间层级的制约作用。采购与审批信息自上而下的公开,可以有效防止下级部门有意的遮掩,规避利益的掣肘,打开“透明”的窗口,部门上下级之间应当建立联动的公开机制,以及规范的信息公开网站平台。这样,诸如越秀区档案局所采购17万元的“专业扫描仪”的质疑才会烟消云散。其次,要营造公平公正、自由竞争的招投标环境,通过制定相对大众化的合理资质吸引更多厂商参与竞标,尤其要鼓励和力促招投标过程中各参与主体间的相互监督,努力在竞争中确保质量上乘、价位合理。最后,要解决谁来监督公开,谁来对拒绝公开或者敷衍公开承担责任,相应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与问责机制,并纳入到人大执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中去,给予有效监督和问询,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才不会让人对政府采购贴上“败家”的标签。

对于那些不按法律法规要求,在政府采购上自作主张,搞暗箱操作甚至先斩后奏的,包括屡屡报出“天价采购”预算的部门单位,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真正让阳光照耀政府采购的每一个环节。

作者单位:云南省昆明市寻甸县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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