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遂宁市在易地扶贫搬迁居民聚集点房屋修建过程中,让村民自己推选扶贫搬迁理事会、业主委员会、房屋质量监督小组成员,参与扶贫搬迁工作的监督,推动工程建设,提高建设质量。(来自2016-09-21,新华网)
“官民对立”自封建制度遗留,至今“查有痕迹”。只要是政府倡导的,群众在一定程度就会“对抗”,甚至有不法分子故意引导,爆发“民愤”。然而善良的人终究是善良的,只要群众“静”下来,真相自会浮现。凡是不能“静”的人,都是居心叵测、心怀不轨。
现在政府变得“聪明”了,转嫁“矛盾”,真正惠民之事,让群众自己监督自己。既“缓解”了群众对抗心理,又充分发挥群众能动性,达到“部分先富带动全民富裕”。这样,那些企图“投机倒把”的人,就失去了“煽动”的基础,就不能造成“民愤”。
中国有句古话,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只有“身在局中”,才会“步步为营”。在扶贫安置过程中,这项“人民监管”的措施因为涉及自身,群众必然会“锱铢必较”、“吹毛求疵”。凡是质量不达标的,都通不过监管;凡是落实不力的,都会有“绳子鞭策”。这足以推动工程建设,提高建设质量。相信群众也非常愿意参与其中,非常愿意做一名“监督人”。
但是,“人民监管”在一定程度上,有漏洞存在。其一,群众中的“地痞恶霸”,为祸一方。不犯法但丧德,每日“拉狗遛鸟”,占群众小便宜。在“人民监管”中,可能会有不法开发商,上下勾结,左右串通,与“监督人”行“猫腻”。这些“地痞恶霸”难免看中商机,故意成为“监督人”,与不法商“收民脂,刮民膏”。其二,“人民监管”成员得力,但是政府有可能“暗示”,私下商议。毕竟“民不与官斗”不是说着玩的。难免个别官员成为中间人“做好事”,给些“小恩小惠”,让扶贫安置房“得过且过”,哪怕不能“过”,也要让他“过”。
这些“可趁之机”,需要“防火墙”来防微杜渐。可以全程公开透明,让“黑暗无所遁形”;也可以成立第三监管组,监督“质量小组”;也可以采用“隔离式”,在安置房建设期间,将政府与质量监督小组“隔离”,公事可联系,私事不可联。“防火墙”还有很多很多。
有了“防火墙”,人民放心房。扶贫安置,既“安人”,又“安心”;既安群众“心”,又安国民“心”。
作者地址:四川绵阳盐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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