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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民工返乡抗洪背后的防汛困境与无奈

[ 作者:何勇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07-11 录入:7 ]

江西九江县新洲垦殖场下发了一份通知,要求长江九江站水位达到21.5米时,外出务工人员必须无条件回乡参加防汛,对迟回或拒不回乡者将征收500元每天的以工代劳费,将取消分地资格,取消社保资格,取消一切上级给予的优惠政策,并建议公安机关注销本地户籍。九江县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网传通知是根据乡规民约,村民自己约定的,不是政府在管。” (7月8日《法制晚报》)

不管是政府出通知强制要求外出务工人员无条件返乡抗洪,不返乡就注销本地户籍,还是村民按照村规民约出的这种土政策,在法律上都是站不住脚的,这种做法不合法。任何人都没有权力注销一个人的户籍,社保等资格都有着明确规定,只要符合就该享有,这一点毋庸置疑。但是,我们在批评这种“强求返乡抗洪”土政策的同时,应当看到这背后的防汛困境和无奈。

众所周知,抗洪抢险需要大量青壮年劳动力,昼夜不停的巡堤工作也需要大量青壮年劳动力。而且,按照《防洪法》的规定,抗洪、防汛并不只是政府的责任,不只是干部、警察、军人的工作和任务,也是每一个灾区民众的责任,有义务参与到抗洪战斗中来。但是,当下发生严重洪灾的长江中下游地区,像安徽、湖北、江西等省,属于农民工输出地,留在老家的是“386199部队”,他们根本没有足够的力气、精力从事防汛工作,就连劳动强度不算特别大的巡堤工作都难以完成。

1998年发生长江洪水时,当时承担防汛工作的主力军农民年纪在四五十岁。这一次发生洪水,除了基层干部全部上阵之外,防汛的主力军还是1998年那一批人,但他们此时的年纪已在60岁以上,甚至一些地方有七八十岁的老人在巡堤、防汛。因为当地的政府、村委会实在是找不到能上防汛一线的青年人,就算是花钱都雇不到劳动力。这样的防汛队伍显然很难保护堤坝的安全,这也是这一次内圩堤坝破圩情况比1998年还严重的重要原因之一。 

可以说,正是由于灾区、汛情严重地区缺乏足够的青壮年劳动力这一现实困境之下,才想到让在外务工的青壮年劳动力返乡抗洪、防汛,这实际上也是农民工输出地增加防汛人力的唯一办法,还是错误、不合法的办法。可以说,强迫在外务工农民返乡抗洪,是农民工输出地的无奈选择,确实是没有办法的选择。从这个角度说,我们有必要理解“强求返乡抗洪”土政策的良苦用心和不得已的苦衷,不必简单的以这是违法方式的帽子过度批评。 

当然,我们也看到了,也有一些外出务工农民主动选择返乡抗洪,保卫生养自己的家园。比如老家安徽省枞阳县藕山镇藕山村农民王满法成立的一支由40多人组成的“返乡抗洪突击队”。 

作者地址:山东省临沂市蒙阴县东城新贵15号楼2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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