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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让贫困剥夺生存的权力

[ 作者:王一帆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06-24 录入:实习编辑 ]

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等15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指导意见》。6月2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就实施健康扶贫工程有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培安和国务院扶贫办副主任洪天云介绍了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有关情况。(《 人民日报 》2016年06月22日 03 版)

当前,受自然历史、经济社会发展等因素影响,贫困地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相对滞后,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不足,群众健康水平亟待提升。截至2015年,832个贫困县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3.66张、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1.28人,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医疗卫生资源明显不足,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不能满足群众的健康需要,一些少数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卫生与健康状况更是令人担忧,贫困地区卫生与健康状况已经成为健康中国建设最突出的“短板”。

据《红网(长沙)》6月11号报道,长沙市民李国成在2014年就被确诊为原发性肺癌。在他被查出癌症前的一个月,他37岁的儿子被查出有肝癌。李国成并没有考虑给自己治病,而是把钱全部拿出来给儿子治病。这个事例带给读者的除了对伟大父爱的感动,更有对目前全民医疗的痛心。

据《新华网》2014年报道,因无钱治疗,安徽定远县44岁的刘敦和用茶杯碎片将浮肿发臭发黑的双脚割掉,让人难以接受的事实是,类似于刘敦和自断双脚这样的悲剧已经不是第一次在现实生活中上演了。之前,就出现过无钱看病导致的“自锯病腿”悲剧,还有更多无钱看病的事例,这些事例说明,我们当时的医保制度以及社会救助制度,还有不少漏洞,而像刘敦和这样的无助者代表,恰恰被漏掉了。

2006年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通知》中指出,针对农村贫困人口家庭收入低、生活困难大的实际,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中对农村救助对象应给予更多的政策优惠。但是在偏远落后地区,由于思想意识和经济情况的差异,一部分人没有参加保险,导致因病致贫的现象日益严重。

对农村地区来说,一些原本可以预防或者及时开展前期治疗就可以缓解的疾病,最终因为治疗不及时或无钱就医而拖成大病,导致治疗难度更大、花费更高,使原本生活条件相对较好的家庭也容易致贫。  

贫困地区卫生与健康状况堪忧,实施健康扶贫工程,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健康基础。全国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贫困户占比达到44.1%,打好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这场攻坚战,在整个脱贫攻坚战里面将起到非常重要、非常关键的作用。

据悉为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切实减轻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201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增筹资主要用于提高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并加大对大病保险的支持力度,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受益水平。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将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对患大病和慢性病的农村贫困人口进行分类救治。建立贫困人口健康卡,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农村贫困人口家庭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等签约服务。依靠基层卫生计生服务网络,进一步核准农村贫困人口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家庭数及患病人员情况。对需要治疗的大病和慢性病患者进行分类救治。实行县域内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定点医疗机构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贫困患者只需在出院时支付自负医疗费用。

这一政策的实施,无疑将是全民的一个重大福利,是对人民基本生存权利的根本保障,更是千千万万贫困患者的重大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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