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经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提起公诉,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琼海市原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允彦(正处级)涉嫌受贿案。朱允彦当庭叫冤,称自己受贿也很“无辜”,也是受害者。(5月9日法制日报)
据调查了解,朱允彦在担任琼海市政府副市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承建、房地产项目规划报建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款共计415万元,价值14.5万元轿车一辆。他还为自己辩解称,在工作中他没有违反相关规定,也没有以权谋私,都是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完成自己的工作要求。同时,他从来没有主动索贿,也从没有提出过收礼物的要求,是行贿者主动送上门来,是基于朋友之间的感谢,系正常人情往来。作为正处级领导干部,竟然荒唐到如此地步,何为党纪,何为国法?难道在他眼里不过是一纸空文吗?
作为党员领导干部,首先要做到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俗话说,伟大在于管理自己,而不是领导别人。诚然,赃款脏物都是行贿者主动送上门,主动与你拉近关系,看中的正是领导干部背后的权利,可作为领导干部,不应堂而皇之的就认为是正常人情往来。党纪国法规定,在工作中,只要收不义之财,就是权钱交易,就是侵犯了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的廉洁性和不可收买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当好表率”,既是一种提醒,也是一种告诫。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好表率作用,思想境界要更高一些,能力水平要更强一些,工作作风要更实一些,个人要求要更严一些,唯有如此,才能以自己的模范言行影响群众、感染群众、带动群众,在工作、生活各个方面发挥示范和导向作用。
权力必须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必须给权力套上缰绳。而学法懂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领导干部要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时刻警惕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防止手中的权力商品化、庸俗化,绝不能把权力变成以权谋私的工具。”这既是对领导干部的关怀爱护,也是对领导干部提出的具体要求。作为领导干部,有强烈的导向、示范作用。“官”风不正,不仅是领导干部个人法纪行为的问题,而且也是治党不严的根源,更是依法行政的严重障碍。因此,领导干部一定要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做学法懂法的先行者。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明确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要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领导干部身居高位、手握重权,通过各种渠道和手段套近乎、“贴”上来的人很多,很容易失去重心,因此,守住底线、廉洁自律是关键。在各种利益诱惑面前,岿然不动,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英雄本色。
作者单位: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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