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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的1.5亿为何来得如此之轻松

[ 作者:刘春霞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4-19 录入:19 ]

2014年8月,出逃美国的淮北市烈山村原党委书记刘大伟,在偷偷回国时被警方抓获。经法院审理,他七宗罪名加身,牵出连带犯罪人员19人,其中还包括多位“保护伞”。(2017-04-16 来源:中国网)

众所周知,在现行的行政体制之下,村干部是掌管我国涉及最基层农民根本利益的第一道也是最关键的一道闸口,因此,村干部素质的高低对于本村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就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优秀的村干部能带领全村百姓朝着美丽中国、美丽乡村的梦想前进,贪污腐败的村干部则会让全村百姓处于“水深火热”之中,十八大以来越来越多的村干部腐败案例的曝光,显然有力地印证了上述观点。

由此可知,虽然在我国的行政体系中,村干部是一个连“九品芝麻官”都算不上的小吏,但是现行的相关政策却赋予了他们相当大的权力,而且这些权力还都是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实权,而更加令人遗憾的是,尽管这些职级很低的小史手上掌握着巨大的权力,但是现行的村干部监督管理制度却是漏洞百出,因此,在中央大力打击贪腐的重拳下,一批又一批“小官贪腐”的案例频频上演也就不足为奇了。

而如果我们想要遏制不断出现的“小官贪腐”现象,就必须更加清晰地深挖致使村干部敢于铤而走险、顶风作案的根源,笔者认为,不在乎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因为村级自治组织管理的混乱,之前已经说过,村干部手中掌握的经常是一地一域经济发展的实权,诸如项目实施、拆迁建设、工程验收等都需要经过他们的过目甚至审批,而这其中的寻租空间又是相当巨大的,因此一些黑心的“小官”经常利用制度的漏洞,用“对策”抵制“政策”,本该扮演组织者的村官在无人制约,权力绝对的情况下实际上成了转移财富的“操盘手”,一人独大、弄虚作假、贪污受贿也就应运而生。另一方面则是因为监管的不到位。我们都知道,有时为了便于工作的顺利开展,上级部门往往会授权村级自治组织部分甚至全部的权力,但是权力授予后,却又疏于监管甚至放任自流,这就自然而然地造成了许多黑心“小官”想尽千方百计为自己谋私利的行为和动作。

归而总之,要严防村干部贪腐问题,就必须要强化各级对于村干部的监督管理,积极完善村干部管理的相关制度机制。只有大力加强体制建设,才是治理村干部腐败的根本途径,只有加大对村干部的事前、事中、事后的管理力度,才能有效的预防村干部腐败,只有管理好了村干部队伍,才能更好地实现美丽新农村的建设目标。

作者单位:四川省盐亭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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