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2019年2月18日,四川日报)
常说:“多敲警钟,才能少敲丧钟。”一直以来,督查检查考核工作就是推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重要手段,是改进党的作风、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的重要举措。因此,督察检查考核工作必须常抓不怠、久久为功,必须挥好激励鞭策这根“指挥棒”,消除工作落实过程中的“肠梗阻”现象。
但是,名目繁多、多头重复的督查检查考核,重留痕轻实绩、不问因果就追责问责的做法,成为抓落实过程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表现,使地方和基层应接不暇,使基层干部背包愈发沉重,使群众百姓抱怨叫屈声愈发强烈。
因而下决心解决变质的督查检查考核势在必行,其消除的办法就是坚持党中央的统一领导,由党中央对省委、省政府、省直各部门以及依法依规开展的督查检查考核项目进行审批,实行计划管理,严格控制总量和频次,对多项督查检查事项能整合尽可能整合,同类督查检查事项以联合组团合并方式开展,防止重复扎堆、层层加码,不得以调研指导之名行督查检查之实。在以往的督查中,中央、省、市、区(县)、镇(乡)都有自己的督察检查考核,像精准扶贫、环境保护等督查检查项目考核不断,每一级每一项都在对基层干部施压,基层动不动就要准备若干迎检材料,基层一线的干部疲于应付,致使工作干不出实事、求不出实效。
另外,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不仅要对总量频次“瘦身减负”,更要对方式方法套上“紧箍”,织密考核制度的“笼子”。坚持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深入基层一线,多看“后院”和“角落”,少看“门面”和“窗口”。坚持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与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抓督查。以明察+暗访“强强结合” 方式扎实开展工作落实督察,以看资料+听民声“双剑合璧”方式督促基层真干出实绩。在督察考核中,要因地制宜考核方式、考评标准,要体现考核的差异化,避免“一刀切”“一锅煮”,不能一味的以表格、资料填报、留痕的多少来评判工作干得好坏。坚决杜绝督查检查考核中的形式主义现象,重留痕轻实绩、动不动就追责问责的做法。对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要求整改,并做好跟踪督办,确保督促考核发挥实效,促进提升行政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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