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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一线“3553”可“熔炼”高质干部

[ 作者:周笛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05-23 录入:吴玲香 ]

脱贫攻坚一线条件艰苦、矛盾复杂,既是干部锻炼成长的“大熔炉”,又是考察识别干部的“试金石”。为鲜明“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用人导向,笔者认为制定实行“3553”(即:三级平台培养锻炼、五个主体提名推荐、五个步骤考察选拔、三个强化树立导向)工作法,可引导干部更好扎根一线、发挥作用、干出实绩。

一是“沉下去”一线育人提能力。结合脱贫攻坚工作,重点选派优秀科级领导干部、后备干部和一般干部,在县、镇、村三级脱贫攻坚平台培养锻炼。在机关选派、增派政治坚定可靠、敢于担当负责的干部下沉进行驻村帮扶,进一步夯实脱贫攻坚主战场干部力量。加强日常管理,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由当地组织部、乡镇和派出单位三方共同管理,乡镇党委为管理主体、负总责,当地组织部指导督促,派出单位支持协助。严格落实“四个划转”(划转编制、组织人事关系、工资关系到所驻村隶属乡镇,划转党组织关系到所派驻村党组织)制度,对于驻村实绩不好、群众不认可的驻村干部编制直接划归乡镇,不得回原单位工作。

二是“明导向”综合用人激干劲。运用县(市)级脱贫攻坚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县(市)级各工作专班;脱贫攻坚相关业务职能部门和综合协调部门党委(党组);乡镇脱贫攻坚前线指挥部和乡镇党委;村级脱贫攻坚工作队和村(社区)“两委”;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的县级领导干部等五个主体提名推荐和通过综合分析研判、个别谈话推荐、会议投票推荐、重点考察了解、呈报研究决定等五个步骤考察选拔,让有为者有位,为无为者划线。制定工作方案,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干部,在同等条件下按程序优先提拔、火线提拔、破格提拔,以鲜明的用人导向汇聚干事创业正能量。对派驻期间工作不认真、不负责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评先选优资格等处理并及时调整。

三是“严考评”科学选人抓统筹。强化组织领导、工作监督、宣传引导等三个强化树立导向。成立乡镇督查组、脱贫攻坚专班专项督查组、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组、模拟第三方评估检查组、总指挥督查组,根据督查职能划分,对各乡镇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任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对增派干部考勤考核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同时,提高“群众满意度”在干部考评结果中的比重,对群众公认度不高的干部不得列为考察对象,让群众的口碑成为检验干部的“试金石”和选拔任用的“硬压力”。

打赢脱贫攻坚战,干部是中坚力量、关键因素。始终把脱贫攻坚任务落实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优选先的重要依据。“3553”工作法实现了助推脱贫攻坚和锻炼培养干部“双赢”。

(作者单位:贵州省龙里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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