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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不允许在低保金上搞变通

[ 作者:孙娟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12-29 录入:吴玲香 ]

“以后所有物资全体村民都平均分配,大家说好不好?”在取得了全体与会人员同意后,村委会主任和支部书记将57.6万元的低保资金以每人537元的标准平均分给了全体村民,之后再伪造贫困人员的签名交给乡政府。按照村干部的说法,他们的本意是“为了村民不因为钱而引起争斗”,但此举还是引起了村民的不满:贫困人员发现到手的资金变少,遂将二人举报。(12月27日《成都商报》)

众所周知,低保金属于国家专项资金,是针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符合当地低保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通过审核审批程序,可以获得的最低生活保障。特别注意的是,是符合标准的困难群众,而不是任何人都可以来平分低保金的。

财政部和民政部明文规定,低保金实行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截留和滞留,更不允许任何人在发放低保金上搞变通。该村村干部应该很清楚低保金的使用范围和审核程序,然而,他们却以“当初开了会大家一致同意的”的形式来将低保金全村平分,甚至美其名曰为“尊重民意”,并用造假的《发放低保花名册》来骗过上级政府检查。可以说,这是典型的知法犯法,用他们所谓的“民意”来为自己的错误行为找借口。

究其缘由,一方面作为最基层的村干部,其大局意识不强,廉洁为民的思想意识较弱,把审核低保这么重要的工作当儿戏;另一方面作为落实国家惠民政策最基层的执行者,居然连最起码的文件政策都没有吃透,导致暗箱操作时有发生。同时,这也再次也暴露出上级相关部门在对下级低保审批中存在监管之殇,一份伪造的签名册竟也能这样瞒天过海。

人们常说,党员干部首先要讲政治、守纪律、懂规矩,把人民群众疾苦放在心上,扛在肩上。因此,若要想这些惠民资金真正落实到老百姓的手中,一方面,基层具体抓落实的干部一定要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守好纪律的底线,落实好党的惠民政策;另一方面,相关部门也要加强监管和查处力度,让那些打着“尊重民意”幌子而干着违法乱纪、谋取私利的行为无处遁形。

(作者地址:三台县新德镇场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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