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退不符合扶贫条件对象48335人、重新认定符合条件纳入帮扶对象6489人,清退或取消保障房资格1372户……昨日,广东省审计厅厅长何丽娟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2016年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截至10月底,已按照审计意见完善管理制度1399项、处理相关责任人106人,整改率77%。(人民网11月30日)
精准扶贫是新时期党和国家扶贫工作的精髓和亮点。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中国梦”的重要保障。精准扶贫的首要前提是要针对不同贫困区域环境、不同贫困农户状况,运用科学有效程序对扶贫对象实施精确识别、精确帮扶、精确管理的治贫方式。将年度减贫目标任务纳入省政府“十件民生实事”督查范围,对14个市进行巡查,出台全省性配套文件或实施方案37个;清退不符合扶贫条件对象48335人、重新认定符合条件纳入帮扶对象6489人,清退或取消保障房资格1372户……无疑是走精准扶贫之路应有之举,值得一赞。
但,近5万“假贫者”的“伪贫取利”,也着实令人深思。
扶贫资金是否能落到实处,既关乎百姓的生存,也关乎政府部门的形象,只有将暖民心的钱花在百姓的心窝里,才能确保扶贫项目和扶贫资金真正成为 “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才能真正的推动社会的进步。所谓扶贫开发精准识别,就是按照统一标准,通过规范的流程和方法,找出真正的贫困村、贫困户,了解贫困状况,分析致贫原因,摸清帮扶需求,为扶贫开发瞄准对象提供科学依据。而如果把精准扶贫对象确定在“扶富”,“是可忍,孰不可忍”!无异于与精准扶贫精髓背道而驰。那么,近5万“假贫者”何以“伪贫取利”?
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写道:“品德本身也是需要界限的,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对贫困户的认定、扶贫资金的使用,最能考验领导干部的人品和官德。“假贫者”的“伪贫取利”恰恰暴露出某些官员“权不为民所用,情不为民所系,利不为民所谋”的问题。忘记了扶贫工作“促进地方科学发展、造福一方百姓”的宗旨,铭记于心的却是用手中可调配资源能量权柄,对从天而降的扶贫“福利”半路“截杀”。究其一点,对贫困户、扶贫资金的分配、审核审批、发放管理等重要环节,缺乏有效的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氛围,让好经被念“歪”。
鉴于此,笔者以为,要杜绝下一个“假贫者”的“伪贫取利”出现,还需多管齐下。得证“识贫”“荐贫”公开、公正、公平;得根据地区实际情况,建立当地的贫困评价标准,筛选扶贫对象,实行有针对性的“滴灌”式扶贫,以推动实现全面的共同富裕;得把扶贫工作运行纳入法治轨道。对识贫、定贫工作实行责任制,对弄虚作假、违规操作、套取利益的个人和组织,进行严格的责任追究,确保扶贫工作精准到位,让真正需要帮扶的人民群众享受到国家政策的阳光雨露;得建立扶贫助困资金流入流出透明化机制,从“上墙”到“上网”,建立多渠道、全方位的公示制度,发挥群众监督的强大力量。
号角已然吹响。党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力量,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确保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做到脱真贫、真脱贫。愿各地各级监管部门对“伪贫取利”引以为戒,盯紧扶贫资金“保命钱”,打赢脱贫攻坚战。
(作者单位:四川北川县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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